PTT評價

Re: [討論] 高院公布撤銷柯文哲交保理由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高院公布撤銷柯文哲交保理由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
時間推噓 8 推:10 噓:2 →:17

二點錯誤:

1.不是重罪才可以羈押,只要有串證之虞都構成羈押理由,101條一項二款已經講的很清楚了!



第 十 章 被告之羈押

第 101 條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2.違反法院禁令與同案證人接觸,也構成拘提理由


第 116-2 條

法院許可停止羈押時,經審酌人權保障及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認有必要者,得定相當期間,命被告應遵守下列事項:

......

二、不得對被害人、證人、鑑定人、辦理本案偵查、審判之公務員或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家長、家屬之身體或財產實施危害、恐嚇、騷擾、接觸、跟蹤之行為。


前項各款規定,得依聲請或依職權變更、延長或撤銷之。

法院於審判中許可停止羈押者,得命被告於宣判期日到庭。

違背法院依第一項或第三項所定應遵守之事項者,得逕行拘提。



KP這二項都違反,被撤銷交保只是剛好而已,還有法院裁定寫得很清楚,禁止與同案證人接觸,沒有什麼待傳證人這種說法,不要自己竄改裁定內容。



※ 引述《fatdoghusky (胖胖哈士奇)》之銘言:
: ※ 引述《hank811020 (小哲)》之銘言:
: : 高院合議庭認為:
: : 本案尚有證人(含兼具共同被告身分者)尚未交互詰問,關於柯文哲部分,滅證、串

: : 能性是否降低、有無繼續羈押之必要性之判斷,何以僅限於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部
: : 而不及於其涉犯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再原審前於民國114年7月21日裁定時,以有
: : 證人尚待傳喚到庭,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而裁定被告2人延?
: : 羈押,卻又於1個月後,在尚有諸多證人尚未交互詰問之情形下,認被告2人滅證、串
: : 可行性與可能性已經大幅降低,實難謂無前後矛盾及理由欠備之不當。
: : 原審裁定停止羈押並均命被告柯、應2人「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
、?
: : 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然本案事證繁雜,檢察官起訴之被告雖僅有11人,惟於偵查
: : 列同案之被告,甚至曾經傳喚、臚列於起訴書中,抑或於本案審理過程中已經傳喚,
: : 待交互詰問之證人均繁多,是原裁定內容僅泛指「同案被告」、「證人」,容有範圍
: : 之疑慮,實有再予詳加界定以便被告2人明確知悉為宜之必要。
: : 綜上,合議庭認為北檢抗告意旨指謫原裁定不當,非無理由,原裁定既有未盡之處,

: : 合議庭爰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原審法院另為適法之處理。
: : 高院合議庭公布撤銷交保的理由了
: : 大家怎麼看高院的理由?
: : 發回更裁還是由江俊彥審判長審理
: : 最快有可能明天早上開庭
: 認真回
: 先理解一個背景,柯文哲案是『已偵結』起訴之案件
: 1.羈押禁見要點是要犯最輕五年以上重罪,但公益侵占是是一年以上;背信則是最高五: 年以下,所以高院把這個拿來當更裁的理由完全看不懂
: 2.一個月前判羈押一個月後判可以交保,中間經歷了多次開庭也詰問了多個證人,連最

: 鍵的彭振聲都問了,剩下的證人承審法官認為與案情相對無關所以判交保這叫有什麼
: 前後矛盾?
: 3.因為被羈押是因為京華城貪汙重罪,禁止接觸證人直觀理解是京華城相關證人,或者: 是待傳之證人,以證人定義不完備判更裁老實講不是完全說不過去,但有點雞蛋裡挑骨

: 的感覺....
: 你要認為柯文哲是騎飛輪的貪汙犯也沒關係,但希望單純就這個更裁理由認真討論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2.206 (臺灣)
PTT 網址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2/2025 20:35:11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2/2025 20:40:04

RockCat03 09/12 20:40沒意見!但雙標就吃屎繼續輸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2/2025 20:40:56

gogen 09/12 20:40專業

deann 09/12 20:40要有事實足證有串供滅證之虞 事實

deann 09/12 20:40。。

跟同案證人座車還自拍還不夠?光違反116-2的規定就可以拘提了,還要硬拗什麼?

RockCat03 09/12 20:40同標準ok!但智障是少數而已繼續敗票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2/2025 20:42:37

peachnest 09/12 20:49已經沒人管你法官掰什麼羈押理由了,

peachnest 09/12 20:49放人大家和平押回去大家街頭練身體

peachnest 09/12 20:55人民的判斷很簡單柯文哲有收賄給你押,

peachnest 09/12 20:55沒有收賄你司法就不要押一年還要再押,

loloool 09/12 21:06同案?

你是不是以為本案審理範圍只有京華城?罰你回去重看起訴書拉!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2/2025 21:08:39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2/2025 21:11:28

peachnest 09/12 21:11政治獻金有押人的理由嗎

有人看不懂中文?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2/2025 21:12:04

sz2006 09/12 21:11可憐

你有律師執照嗎?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2/2025 21:12:28

sz2006 09/12 21:12明年南部送你下去

sz2006 09/12 21:12律師執照很大嗎

笑死,沒律師執照就不能進法院當辯護人,小草法盲居然不知道?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9/12/2025 21:14:45

jim543000 09/12 21:21這位是考律師十年著作等身自稱很懂國

jim543000 09/12 21:21際供應鏈卻連簡單英文都能寫錯的大律師

jim543000 09/12 21:23怪不得中鼎會收不到錢 哈

peachnest 09/12 21:25現在只有一個理由就是沒有再羈押柯文

peachnest 09/12 21:25哲的理由,北檢那些理由可以自己丟到垃

peachnest 09/12 21:25圾桶去,人民但憑基本生活經驗都知道要

peachnest 09/12 21:25幫柯文哲抱不平

walyun 09/12 21:31照你這樣講,為何高院撤銷的理由不是柯接

walyun 09/12 21:31觸同案證人?

RockCat03 09/12 21:35人家當狗升官拿錢!綠畜當狗拿什麼?

Coma 09/12 22:24雜草說沒理由就是沒理由,難道檢察官會比

Coma 09/12 22:24小草懂法律嗎? 笑死

vbhero 09/12 22:44認為沒有行政介入的人恐怕還是個天真的孩

vbhero 09/12 22:44

aannasui 09/12 22:49有什麼事實足認勾串?證完還能串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