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
還在跳針啊!是看不懂中文嗎?
臺北市政府於110年11月1日公告核定該市都市計畫「修訂臺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即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面積16,485㎡)第三種商業區(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細部計畫案」,在欠缺法令依據之下,逕於案內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據以合計給予按基準容積(以「第三種商業區」之基準容積率上限560%計算)外加最高20%之容積獎勵(換算給予獎勵之「容積樓地板面積」高達18,463.2㎡),並已逾越(牴觸)該細部計畫上位法規(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5條與內政部訂定「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第8點)之容積率上限規定
監察院的糾正文都說的那麼清楚,施行細則和土管條例是細部計畫的上位階規範,不得違
反之,而都市計畫法第39條也講的那麼清楚。
第 39 條
對於都市計畫各使用區及特定專用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基地面積或基地內應保留空地之比率、容積率、基地內前後側院之深度及寬度、停車場及建築物之高度,以及有關交通、景觀或防火等事項,內政部或直轄市政府得依據地方實際情況,於本法施行細則中作必要之規定。
它只有授權施行細則去規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容積率,除非你施行細則有再授權訂定土
管要點否則就是違法啦!這麼簡單的邏輯聽不懂?還在那邊跳針鬼打牆?
更別提22條講的明明是細部計畫應包含之內容,並沒有授權細部計畫訂定土地使用分區管
制規則,你還在胡扯什麼?
第 22 條
細部計畫應以細部計畫書及細部計畫圖就左列事項表明之:
一、計畫地區範圍。
二、居住密度及容納人口。
三、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四、事業及財務計畫。
五、道路系統。
六、地區性之公共設施用地。
七、其他。
連中文都看不懂,就不要出來丟現眼了好嗎?
※ 引述《treeeasy (無)》之銘言:
: 台南市政府公告
: 變更新營都市計畫(原公十七公園用地變更為住宅區)細部計畫(計畫目標年期;事業及: 財務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部分住宅區為公兒用地、道路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公兒: 用地、住宅區;部分公兒用地為住宅區、道路用地)案
: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10401649A號
: 發布實施日期:101年5月31日
: 變更都市計畫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4條
: 申請變更人:OOO等31人
: 陸、土地使用管制
: (二)建築物提供部份樓地板面積供左列使用者,得增加所提供之樓地板面積。但以不超過: 基地面積乘以該基地容積率之百分30為限。
: 1.私人捐獻或設置圖書館、博物館、藝術中心、兒童、青少年、勞工、老人等活動中心、: 景觀公共設施等供公眾使用,其集中留設之面積在100平方公尺以上,並經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核准設立公益性基金管理營運者。
: 2 建築物留設空間與天橋或地下遒連接供公眾使用,經交通主管機關核准者。
: 以下正文
: 有人說這台南案容獎法源是
: 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第12條
: ‘’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時,應於都市計畫書中訂定或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並得: 就該地區環境之需要,訂定都市設計有關事項。‘’
: 因為細計可以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所以容獎項目合法。
: 但可以不用這麼辛苦,因為更高階的都計法第22條就有細計可以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的授: 權了。
: 都計法第22條
: 細部計畫應以細部計畫書及細部計畫圖就左列事項表明之:
: 一、計畫地區範圍。
: 二、居住密度及容納人口。
: 三、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 所以結論:
: 細計可以訂土管,就可以合法設立容獎項目,並且是每一本細計都可以歐,因為是都計法: 授權的。
: 所以京華城案跟此台南案一樣,都用24條細計設立容獎項目,法源授權就是都計法授權細: 計訂定土管,且經都委會通過,當然合法。
: 台北市新聞稿:
: https://udd.gov.taipei/events/fhqekzq-19876
: 本細部計畫案係由京華城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提出申請修訂,其變更計畫內容之合宜: 性、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等,經本市都委會討論及審議確認,均符都市計畫法令程序: 。
: 一樣類型的台南細計容獎案也給了,法源依據也說明了,台北市說合法的新聞稿也給了,: 都委會也過了,還要再雙標硬拗京華城案違法真的很難看。
--
細設可以踰越尚未計畫 這種概念只有小草
敢說 真的有夠丟臉
我覺得再寫一次他還是會跳針合法這一塊
基本上小草邏輯是阿北合法->拉案例來
雖然我看不懂,但是不知道用這個標
條件有沒有一樣不重要,就開始腦補兩個
準去看民進黨會有幾個違法,有種就
不要這麼雙標?有種就去檢視民進黨
執政縣市,我看你會說什麼好話?
笑死!人家都列出法源依據了,有人還在跳針鬼打牆
https://upload.cc/i1/2025/05/28/htDAOc.jpg
https://upload.cc/i1/2025/05/28/yrnEq1.jpg
標的一樣,你跟他講不一樣,他會自己補上
如果其他案例真的有違法,道德長城會放過
這個機會,早就分好幾段當天橋下說書了
我覺得你們兩個,吵到柯文哲關出來都吵不完
吵不完啊,誰叫白畜生那麼多
笑死人,現在法院、檢調、大法官哪一
個不是民進黨的人,辦藍白不辦綠很
明顯了,你這個還是高雄市都發局自己
發布的,有人會說自己違法嗎?你法
律很好,那你可以發表一下對鄭文燦
不用羈押,台南議長換票不是賄選的
看法嗎?
依法行政,讓藍白氣噗噗,開心~_~
法院、檢調都沒有藍營支持者?那真的是要
檢討一下為什麼會這樣子了…..
柯就不招啊 橘子也不叫回來說明
這樣怎麼可能100%交保
樓上不用那麽開心,我很期待明年縣
市長選舉還有下次總統大選,希望民進
黨有比抗中保台還好的選舉招數,還
有如果你主管是挺綠的,你還會勇敢
站出來說你是挺藍白的嗎?這麼明顯
的例子有人不知道嗎?
色碼用得這麼爛就不要用
我還真的不敢說自己挺貪污,只有小草這
麼敢
今天白粉挺成這樣就只是因為教主 不然其
他黨連連看的哪個不是直接說要判刑
辦藍白不辦綠?原本有機會參選總統的
阿燦表示…
那群邪教,如果京華城貪污犯換成綠營,
早就喊貪污下台了
能辦遊行挺貪汙的 應該只有民眾黨
私下收錢 然後小草還是很愛
我沒看過哪個貪汙犯 會有人幫她辦遊行
笑民進黨死忠,看看樓上的洨草才是
真正的屎中
跟小沈關係好到都跑去人家招待所
關係不好 落選會慰問 然後還有去
小草家裡阿北有去過嗎
小草有跟阿北一起唱過歌嗎
某樓重點“雖然我看不懂”XDD
哇嗚 還敢說招待所啊 im.B 一大串要不
好了啦
草草就是看不懂還硬要槓,好可憐Q_Q
北市土管條例25違反效果是什麼?強制規定
就算違反~都委會決議通過瑕疵有無治癒?
你要不要去吃啦!
37
首Po阿北是清白的,看起來十拿九穩 ,朱亞虎第一敗,通篇臆測,把公關做的活靈活現 ,林欽榮第二敗,差點打到自己高雄,趕緊閉嘴 ,苗博雅第三敗,連法條都不清楚,傳他來幹嘛,看不懂 ,林洲民第四敗,惱羞成怒嗆大巨蛋可以講三天三夜X
身為法律人的觀點是 其實現在這案子的爭點在於 容積率840%到底合不合法 傻鳥最愛嘴之前威京跟北市府打的訴訟 法院判決是說「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僅屬一次性保障,亦即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重(新)9
笑死,小草真的自我感覺良好,擺明的違法事實還可以在那邊硬拗,還真以為自己是法律 專家? 京華城案是依照都市計畫法第24條提出申請的,而依照該條規定,其審議程序要依照第23 條規定辦理。而都市計畫法第23條二項則授權內政部制定審議原則,內政部則據此制定 了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其中第八點明定細部計畫容積率不能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1X
很奇怪看到這個我就想回顧一下一刀斃命 明明刀刀見骨就是沒有塔綠班再提起... 回顧一刀斃命 佩琪去ATM存錢 一刀斃命 彭振聲被收押 一刀斃命1
請問一下 如果罪證這麼明確 也知道違反那一條? (可是之前沒辦法說出那一條) 為什麼需要羈押這麼久7
律 : 專家? : 京華城案是依照都市計畫法第24條提出申請的,而依照該條規定,其審議程序要依照第 23 : 條規定辦理。而都市計畫法第23條二項則授權內政部制定審議原則,內政部則據此制定![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 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https://i.imgur.com/9XL8GiLb.jpeg)
7
笑死啊 京華城的3個獎勵條例其中一個就是甚麼危老改建 一堆低能草在那邊炒高雄也是 他媽的高雄那個飯店 45年 才有危老條例 台北京華城才20年不到? 危老沙小啊?? 那些低能草的智商才危老啦 自創一大堆理由就是要給京華城一堆獎勵容積 硬是要送威京 560% => 840%![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 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https://i.imgur.com/nVdqgEwb.jpg)
1
推 Orisinal: 退萬步言 就算違法 跟"KP給的"根本兩回 38.21.187.224 05/27 22:16 → Orisinal: 事 38.21.187.224 05/27 22:16 → Orisinal: 檢察官目前無法證明主觀明知違法 38.21.187.224 05/27 22:17 → Orisinal: 以及到底怎麼讓都委會過關 38.21.187.224 05/27 22:1 笑死!什麼時候還在硬ㄠ,小草真的很可憐ㄟ,KP明知違法這件事情,起訴書記載的14
噓 piece147: 怎麼不敢回我上一篇? 39.9.30.25 05/27 23:09 我真的笑死!沒見過這麼奇怪的要求啦,既然你要求我打臉你,我就打得你臉腫得連你媽都 認不出來啦! 你問違反在那裏?違反在這裡啦! 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3
推 cobrasgo: 原PO就跟高虹安那個法官一樣,我說你什 42.72.102.135 05/28 00:43 → cobrasgo: 麼就什麼。高誣告案最重要的就是有無抄 42.72.102.135 05/28 00:43 → cobrasgo: 襲,結果法官直接說高是抄襲,然後用這 42.72.102.135 05/28 00:43 → cobrasgo: 個前提再往後申論。原PO也是,直接講KP 42.72.102.135 05/28 00:43 → cobrasgo: 給的 560,然後往後申論 42.72.102.135 05/28 00:43
65
Re: [討論] 都委會沒有建立容積獎勵的權力根據《都市計畫法》第7條,本法用語定義,細部計畫:係指依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所為之細 部計畫書及細部計畫圖,作為實施都市計畫之依據。 跟第85條的施行細則是不一樣的東西。 施行細則不是指細部計畫,施行細則是一條行政命令,頒布的時候當然有送到內政部;例 如有《都市計畫法臺北市施行細則》、《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等,只要是![Re: [討論] 都委會沒有建立容積獎勵的權力 Re: [討論] 都委會沒有建立容積獎勵的權力](https://i.imgur.com/9FMHHe7b.png)
56
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都市計畫案不是都更案,容積獎勵的法源依據是其他條文,不是用都更案的獎勵辦法。 都市計畫法第85條: 本法施行細則,在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訂定,送內政部核轉行政院備案;在省由內政部訂 定,送請行政院備案。 台北市是直轄市,市政府可以自行訂定施行細則,叫做「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 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https://i.imgur.com/3GrMGwPb.png)
10
Re: [新聞] 北檢辦柯P京華城案卡關了?資深媒體人示警因為還沒起訴 甚至一審都沒開始 一切都要"無罪推定" 你如果現在廢照 完全沒有依據 白癡才會現在急急忙忙廢照 如果你廢了 結果是完全合法 造成的損失誰出?![Re: [新聞] 北檢辦柯P京華城案卡關了?資深媒體人示警 Re: [新聞] 北檢辦柯P京華城案卡關了?資深媒體人示警](https://i.imgur.com/UMfi39sb.jpeg)
X
Re: [新聞] 黃珊珊搬法條洗白京華城案! 游淑慧揭「2純抒發的,不談論點的大部分刪了 fonzae盡量保留了,但有些真的辣眼睛 : → fonzae: 要你多做其他事情來換獎勵容積 220.135.102.91 09/16 12:39 : → fonzae: 220.135.102.91 09/16 12:40 : → fonzae: 回饋市民,看不懂? 220.135.102.91 09/16 12:408
[討論] 用都市施行條例25條一樣不能超過560%民眾黨33最近提出市府認為有合理必要 就能用25條擬定細部計畫 讓主導權變成市府 也不說清楚是哪個25條 不知道的還以為是都市計畫法8
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很長 只擷取一段不痛不癢的部分說沒有違法 怎麼會失去要寫逐字稿的精神? 我直接揭露監察院的結論 (一)9
Re: [問卦] 容積獎勵是都更專家還是法官來判斷?根據都市計畫法的規定,「主要計畫」由市政府擬定後,提交該管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 予以參考審議,然後連同審議結果及主要計畫一併報請內政部核定,完成後的主要 計畫就用來作為擬定「細部計畫」之「準則」。 京華城這個案子是由威京自行提出都市計畫的「細部計畫」變更,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 第1項規定,除依該法第十四條規定由內政部訂定,及依第十六條規定與主要計畫合併擬![Re: [問卦] 容積獎勵是都更專家還是法官來判斷? Re: [問卦] 容積獎勵是都更專家還是法官來判斷?](https://i.imgur.com/hogxSnYb.jpg)
X
Re: [問卦] 認真問,京華城送容積法律依據是?監察院在113年1月就發新聞稿說明了 內文節錄: 在欠缺法令依據之下,逕自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給予按「第三種商業區」之基準容積率(上限為560%)外加最高20%之容積獎勵,換算給予獎勵之「容積樓地板面積」,不僅逾越(牴觸)上位法規「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5條與內政部訂定「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第8點之容積率上限規定,且給予之容積獎勵額度與申請人貢獻(負擔)程度之間亦屬失衡,難認有該府宣稱之所謂「對價性」,足見本件容積獎勵細部計畫修訂案之規劃提案、審議及核定過程,均有重大違失。 監察委員進一步指出,「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已明定,「第三種商業區」除循該自治條例第11章「綜合設計放寬與容積獎勵規定」申請而得核給容積獎勵之外,均應受該自治條例第25條所定「第三種商業區」容積率不得超過560%的限制;又內政部訂定的「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第8點也特別規定,細部計畫內住宅區及商業區的容積率不得逾越都市計畫法省(市)施行細則或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之規定。但本案容積獎勵,既不循上述自治條例第11章之容積獎勵專章申請;也缺乏其他法令依據![Re: [問卦] 認真問,京華城送容積法律依據是? Re: [問卦] 認真問,京華城送容積法律依據是?](https://www.cy.gov.tw/images/share_og_img.jpg)
5
Re: [新聞] 快新聞/打臉柯文哲!林洲民:京華城案多次根據都市計畫法的規定,「主要計畫」由市政府擬定後,提交該管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 予以參考審議,然後連同審議結果及主要計畫一併報請內政部核定,完成後的主要 計畫就用來作為擬定「細部計畫」之「準則」。 京華城這個案子是由威京自行提出都市計畫的「細部計畫」變更,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 條第1項規定,除依該法第十四條規定由內政部訂定,及依第十六條規定與主要計畫合併
Re: [問卦] 京華城容積率核准到底有沒有違法幾個重點,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其實根本沒有規定容積獎勵, 該自治條例第25條: 都市計畫地區內,市政府認為土地有合理使用之必要時,得擬定細部計畫 規定地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基地面積或基地內應保留空地之比率、 容積率、基地內前後側院之深度及寬度、停車場及建築物之高度,及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