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
不是啦......
就我理解,
所謂的「容積獎勵」,
應該是只能給符合「都更」或「危老」的案例吧?
而京華城從頭到尾就不是「都更」也不是「危老」,
大前提就錯了,
到底是有什麼資格在那邊要一大堆容積獎勵?
--
他們就不管啊
他們現在要偷渡"台灣省"阿
可以討論法條嗎?
法條前面討論的很清楚了, 民眾黨永遠都只挑對自己有利的部分講, 從釋字 585到都更條例都一樣。
小草沒有這個智商分辨,京華城2001年左右
開幕到201x年在吵重建容積率就連二十年都
不到
所以你會看到草被指屋齡就瞎爆跳針
就法官也翻車了 阿北或成最大贏家w
這解釋法很適合TMD啊完全不看前提就
拿來套 難怪阿北吃圖利
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十一章
也能發容積獎勵,但京華城不適用
moike22,內政部在103年增訂34-3條時,
就主動要求直轄市要偷渡該法條了,是
內政部要求的喔
所以北市府才放水準用都更
他們就要故意帶風向洗混淆視聽
土管條例就是北市發容積獎勵的法律依據
但裡頭沒有一條能讓非都更案準用都更
內政部要直轄市偷渡?笑死怎麼可能 內政
不管你喜不喜歡蔡正元,其實他一直主張京
華城完全合法,立論也說明的很清楚,他就
部自己都講過每個縣市土地使用和條件不同
主張這不是都更,是獎勵,是買來的容積,
且當地人是贊成的
所以才沒有統一規範 直轄市都是都市發展
較早的地方 容積管制比較嚴格根本再正常
不過了
蔡正元講的也是亂講 我前面寫好幾篇了 還
在支持蔡正元?
蔡正元主張的都市計畫法24條監察院早就打
臉不能用 因為看不出哪邊有配合分區發展
計畫 就算可以用還是要符合台北市土管自
治條例
內政部確實要求直轄市比照辦理喔
這些護航的人幾乎都不敢講台北市土地使用
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這個條例可是依照台北
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6條制定的
哪邊要求啦 內政部不會跟你一樣沒水準
從蔡正元黃珊珊到民眾黨都假裝台北市土管
條例不存在 但明明監察院報告都寫了 有可
能看不到?不可能啊 就是裝瞎裝死
rahim03,你知道34-3增訂的由來嗎?
如果你知道34-3由來,就會知道內政部
為何要直轄市比照辦理
沒有半個都委有書面反對,有的也是都是私
下說,若柯最後簽核決議是圖利罪,是不是
所有都委都犯圖利罪?
依據拿出來啦 整天在那邊無依據鬼扯 你大
概不知道監察院報告也有詢問過內政部意見
笑死
對啊 如果都委同意也可能被認為是圖利罪
不過這邊還有另一個事情要解決 這些外部
委員算是刑法上公務員嗎?
要求比照辦理也是30年以上啦 雜草說說京華城
幾年?
比照辦理了阿 規則也訂了阿
京華城不照規矩來怪我們囉?
外部委員算不算公務員以前吵過欸 不過你
們大概不知道 什麼都不知道為了護航什麼
都敢講
會議記錄很多都委反對輕率給京華城獎勵
不同意都被換掉了啊 還要什麼書面
反對的那麼多 都被換掉 還要裝傻喔
外部委員當然是刑法上的公務員,反正柯
圖利罪,都委會贊成的委員就圖利罪,柯
市府都發局官員也圖利罪,蔣市府都發
局官員一樣圖利罪,蔣市長也一樣圖利罪
,這樣邏輯才是一致的
政黑最近一直翻車,翻了車就又上另一輛車
,然後又翻車,這台車會翻嗎?
照這種方式反對我就不續聘 總有一天會過
其實根源很清楚 看過監察院報告很多事情
都解釋非常明白 監察院也不是完全自己決
定 裡面引註一堆 問法律學者問內政部意見
還有引用專家著作
翻不翻車你自己不會看書判斷嗎?你看過監
察院報告了沒?蔡正元鬼扯的內容監察院全
840%合法 那柯幹嘛不直接承認說京華城8
部有講到欸
40%合法 我簽核過的 連柯都不敢直接說
合法了 還有傻屌在幫忙護航
也有不同意的委員沒被換掉啊,委員會
換屆,一半舊的,一半改聘新的,有什
麼問題嗎?
原來真的有人會相信蔡正元 超級好
笑
外部委員當然是刑法公務員?你說了算嗎?
政黑一直翻車?有嗎?從高虹安到柯畜牲都穩的
耶www
沒看到宋楚瑜女兒宋鎮邁當時反對嗎
可能有罪就等列被告等被起訴呀奇怪
沒換掉剛好當天請假 譬如宋鎮邁
沒想到過了十年,祭止兀竟然成了小草的
浮木,真的是世間無奇不有
監委的報告,連準用和適用,都傻傻分
不清喔
北市府回應表示,京華城辦理過程,「符合
都市計劃法之程序」,「惟是否適法將尊重
法院的判定」—》又要寄望法官心證嘍
自己簽核過的人都不敢說合法了 還在護
航合法的是冷臉貼熱屁股嗎 笑死
外部委員是刑法公務員XDDDDDDDDD
委員都個個被約談了呦別想抓肉盾了
吵準用的拜託去找本法學緒論看啦 彭振聲
看到準用都不敢簽名了
而且人家明明就是都計的容積,監委腦
殘的當作都更的容積
根本抬槓講不贏一直亂扯東亂扯西欸
去看監察院報告了沒啊?要洗地也不要這麼
隨便好嗎?
外部委員真的是刑法的公務員喔
跟高虹案一樣 出一堆槓精在那講合法
至少看一下報告想一下怎樣有創意護航啊
例如楊智傑就很有創意 想出法條看一半的
方法啊
麻煩自己仔細看那份邏輯不通的監委報告
先把審議委員會那些委員都抓一抓好不
法官不會像法盲那樣放著土管條例不看
然後隨便找個法條就說北市有權這樣搞
死命的吵省 卻死都不敢說清楚屋齡
要早就拿上法院了 還只能在這硬拗
至少楊智傑敢講土管條例 雖然他法條看一
半啊 其它人連土管條例都不敢講
每次都只看前半段然後裝死
煩死了,國民黨都沒這麼沒種
人家殺人至少還會承認
都審會是合議制,主席裁量權很大,所以
當初李述德才因圖利被抓去關!
李述德的圖利,跟新竹馬偕案很像
半套政黨不意外,改天支持釋放李述德
也沒問題對吧
李述德案跟京華城反而不一樣
看吧 逃避屋齡到底 硬扯別的槓
李述德是權利金減免 跟馬偕兒童醫院哪裡
像?你這樣很像沒有職業道德的網軍欸?因
為連研究都不研究在那邊瞎說
你先仔細去看李述德的一審判決書
你先自己看完啦 都在鬼扯
你要不要乾脆說,李述德是大巨蛋,林
智堅是新竹馬偕,所以不一樣
用不說清楚哪裡像 耗別人的方式槓
還真的不一樣 大巨蛋有符合公眾利益嗎
市民到大巨蛋看棒球看演唱會,有沒有
算公眾利益
那些硬凹的直接黑單就好,不要浪費時間
白賊粉晶在那邊鬼打牆,不愧是鬼針草
去問蔡正元說李述德被判圖利罪
是因為李幫廠商將權利金下降呀
既是獎勵 為什麼無故獎勵京華城
沒有 因為看棒球和演唱會是屬於娛樂
你可以沒娛樂 但是不能沒醫療
法定蓋12樓 你給人家蓋19樓 還沒圖利嗎
會把娛樂當成是公眾利益是屎草的誤解
而且新竹市立馬偕兒童醫院還有婦科
你媽可以不看球賽和演唱會 但一定會
去看婦科
大巨蛋是市地公共工程 京華城不是
小草一輩子不結婚也不生小孩,兒童醫院
當然不是公眾利益 (對小草而言
別人家的小孩半夜發高燒還要跟一般急診
排隊排半天,關我們小草屁事
根本不必跟破腦雜草槓精解釋太多 他們
本來就沒在跟你講道理的
還有人拿都委會決議在護航柯狗哲XD
我她媽支持全部京華城都委會委員全部
抓去查一查 幹你娘這些委員也是下賤
20%合法那柯是雞鴨身體健康的嗎XD,覺得
合法怎麼還不趕快抗告XDD
凸顯草不敢提屋齡的慘槓樣還不錯玩
至於都委當時反對的大概當不成肉盾
容獎有很多種類型 主要跟公益有關 蓋陸橋
啦 開放停車場給外面人用 都更危老是為了
鼓勵老舊更新 所以才沒有公益狀況下 給容
獎
容積獎勵有不同法源
若違法明確那監委報告不用寫到32頁
「配合分區發展計畫」究竟是啥也沒定義
民眾黨解釋太多
京華城計畫法源只引用都市計劃24條 其
他是寫「精神」概之
我真的會笑死 什麼叫違法明確就不用寫這
麼多頁 那以後是不是法院判決寫很多頁的
都是違法不明確?這是什麼邏輯啊
然後監察院報告那個內容根本不算多好嗎?
你是沒看過真正複雜的案件喔?
配合分區發展計畫你細部計畫書有寫配合了
什麼發展計畫嗎?還有你以為用了都市計畫
法就無敵嗎?沒看到24條還是要適用23條審
議規定 23條授權的內政部審議原則第八點
叫你不能逾越分區管制嗎?
照你tsan解釋 意思是京華城想怎樣就怎樣
對吧?反正土管條例不用管 都計法不用管
那怎麼不寫容積獎勵300%?
我真的覺得很可悲啦 可以這樣幫財團洗地
的嗎?你良心都不會不安嗎?哈
有一種東西叫做拿到就不想放手 天上
掉下10億 結果拿去買名錶買房炒股票
跟你吵說有錢買名買等消費是合法的
完全不提這十億是搶運鈔車後沿路掉的
https://reurl.cc/MjzDVX 這篇也可看看
推,網軍沒在管你論述的
楊智傑這篇就是法條看一半啊 土管條例第
十一章說是只有開放空間 大家可以去看看
土管條例看楊智傑說的對不對 可恥的法律
人
蠢草自以為比辯護律師還懂法條 可憐
想幫民眾黨辯護的真的認真一點啦 楊智傑
寫的我早就看過 監察院的我也看過 蔡正元
的我還是看過 唸書不犯法
都市計劃
taiwan009拜託不要再丟臉了,你這樣不
只讓大家以為讀書犯法,連估狗都犯法
那是你的理解,不是現實世界法律上的理解
行政法院都沒開了 拼命說明知違法,難怪被
彈劾過 嘖嘖
看不懂,既然違法怎麼不直接一刀死咧?
還是想要留著炒話題
張冠李戴好用得很呢
你們要先知道 目前看起來幫民眾黨護航
的幾乎都有不要臉的特質
上面這位看起來真的是充分展現了自己提
到的特質了XDDD
爆
[問卦] 關於都委會自創容積獎勵違法因為我不是法律專業 有些不明白的地方想釐清 關於都委會自創容積獎勵 有法條明確禁止或是有違反哪一條法律規定嗎? 如果沒有 為什麼稱為違法? 據我所知 法律規定都更 危老 可以給予容積獎勵 可是有規定除此之外就不能給獎勵嗎? 懇請有專業知識的鄉民釋疑 感謝85
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其實8月29日京華城的威京集團 就有發表很多點聲明 並且被新聞報導了 其中一點是指出「台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 已經明定非都更案件可以獲得20%容積獎勵68
Re: [新聞] 都發局長認了!柯文哲專簽交辦 放寬京華城容積獎勵柯市府給獎勵本來就不是用都市更新獎勵辦法, 不要誤導大家啊.... 以上這些獎勵並不是只有都更跟危老才有啊, 這個案子的獎勵來源是都市計畫(細部計畫), 計畫內容如下:1
[閒聊] 京華城的案子之後 全台都更危老不用玩了?京華城容積獎勵後高達840% 被認定不合理 現在一些都更危老的案件 像是高雄國賓飯店的改建案 給予過高的容積獎勵12
Re: [討論] 陳智菡批苗博雅:從未講到840%數字現在柯文哲跟民眾黨死咬著柯P不知道840%這個數字 所以不知道有違法性,也就是因欠缺 不法意識 所以不構成犯罪(這是犯罪三階層的最後一層) 但是刑法第16條(違法性錯誤)規範: 除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其 刑。2
Re: [新聞] 揭高雄國賓「容積率1142%」疑點 羅(恕刪) : 6.備註: : 照青鳥的講法,核定這個%數的是白海豚 : 為什麼暖男要轉彎?如果真的是白的鍋 : 那讓司法去勿枉勿縱就好2
[問卦] 認真問,京華城送容積法律依據是?獎勵的比都更 危老更多 都更 危老 是特別條例 又有法律授權 那結果你不符合的容積反而更高 那特別條例 獎勵措施獎勵在哪? 連充電樁這種都可以增加容積X
Re: [討論] 有關柯文哲可能成立圖利罪的個人想法台北市政府的公告自己看 意思就是,監察院認為用都更給20%容獎做法不對(或違法?) 台北市政府(蔣)認為只是程序問題,所以改用都市計劃法第24條,符合法規 至於一堆腦包在喊什麼柯市府自創20%容積獎勵(因為非都更/危老重建)- 就真的沒有違法阿 法律規定是說危老可給 京華城雖然不符合危老 那又怎樣 不符合危老也沒說不能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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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國昌老師就問一句,請問下一個會是誰?如果是走都市計畫的開發案 侯友宜不會有事 因為新北市在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中 規範了非常多增額獎勵容積的部分 如果京華城案是發生在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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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真的沒人、沒法治得了囂張的謝宜容嗎?81
[討論] 聯合報:朱亞虎完全認罪71
[討論] 300多名台籍詐騙犯從緬甸被送中47
[轉錄] 周立軒Threads -黃國昌事件爆炸性發展37
[黑特] 新北剛剛發生重大工安意外沒人討論25
[黑特] 誰說我們宜容不道歉的!26
[討論] 現實到底有沒有人在乎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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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很抱歉沒有保護好你們的孩子 幹你娘噁爛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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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真的沒人、沒法治得了囂張的謝宜容嗎?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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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民進黨完了,八卦板說下次會改投國民黨13
Re: [討論] TheoEpstein王董請進13
[討論] 謝女道歉影片的角度13
[黑特] 所以根本不會有洪仲丘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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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很遺憾,但民進黨該下台了11
[討論] 今天如果是小英會神隱還是道歉??8
[黑特] 看完影片了!完全沒有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