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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北院裁定書,直接打爛綠粉說謊的嘴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北院裁定書,直接打爛綠粉說謊的嘴作者
tn00270144
(乂煞氣a夾小妹乂)
時間推噓2X 推:12 噓:33 →:57

北院裁定出來了,寫得再清楚不過:

涉嫌《刑法》第216條、第21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
以及《個資法》第41條非法利用個資罪,
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滅證之虞,
即日起羈押兩個月,禁止接見與通信。


這一紙裁定,就像是一把剃刀,直接把你們那堆謠言剪得一乾二淨。
你們那些人,從一開始就在造謠、帶風向、亂咬人,現在法院親手蓋章打臉,還敢不閉嘴?

當初你們怎麼說的?我還記得清清楚楚:

「國民黨修了選罷法98-2,活該自己被抓!」
「就是你們自作自受!」
「連署造假是因為修法變嚴了啦!」

講這些話的人,現在敢對著北院裁定講一句「選罷法」三個字嗎?
不敢吧。

你們滿口正義,實際上就是一群資訊垃圾製造機。
拿著一條看都看不懂的法條亂套,
用一堆看似專業、實則胡扯的邏輯誤導鄉民,
嘴巴快得跟假新聞機器人一樣,
現在怎麼全都「集體斷線」了?




我那時說什麼?我說這根本是「偽造文書」的問題,跟98-2一點屁關係都沒有。

邏輯簡單得要命:
罷免連署程序是用舊法,
怎麼可能違法行為卻用新法去定罪?

這就好像你開著腳踏車闖紅燈,結果有人說你違反高鐵管理條例——
荒謬到極點!

我甚至一篇篇新聞找出來給你們看:
檢察官怎樣、媒體怎麼寫,全部都是偽造文書、個資法。
根本連98-2的影子都沒出現過!

結果你們怎樣?不是裝死就是詭辯:

「檢察官沒有寫,不代表沒用到啦」
「這個慣例本來就不會全部顯示出來」
「你又不是法官,你怎麼知道」
靠杯,現在北院法官親自寫出來了,你們能不能閉嘴了?



這種人最可恥。

嘴砲打得比誰都兇,
事後證明錯了,不道歉、不認錯,
轉頭又去下一篇文章繼續抹黑造謠,
像個沒洗乾淨的輪迴機器。

你們永遠不會面對事實,
永遠只會轉移焦點、再造下一個假議題。
因為你們不是來討論真相的,你們是來打混仗的。

今天,北院裁定一錘定音,
證明了我說的是事實,
你們說的是垃圾。

還不道歉嗎?不敢嗎?
還是要裝死到下輩子,繼續靠鍵盤騙自己活在正義的一方?

好啦,繼續裝死吧。畢竟你們最擅長的,就是「錯了不認,爛戲演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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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116.24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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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set 04/25 15:53翁上人可以鬆一口氣了嗎

aixrotap 04/25 15:54你都會查裁定書了 怎麼沒看到有串證、

aragorn747 04/25 15:54好了啦 黃呂雞鴨你開心就好

aixrotap 04/25 15:54、滅證之虞?? 羈押要件看一下好嗎

jackie0414 04/25 15:55黃呂被羈押,你的結論是國民黨贏??

jackie0414 04/25 15:55

h5t6566556 04/25 15:55ID

waleiganG8 04/25 15:55本來就偽造文書啊,98-2是在笑白痴黨

waleiganG8 04/25 15:55修法加嚴結果自己的黨員不守法

greatyang 04/25 15:55OK 你高興就好

muya318 04/25 15:56不是用選罷法而是刑法 算是藍白贏了 贏

muya318 04/25 15:56

iagb 04/25 15:56所以翁上人修了一個寂寞嗎,嗚嗚我不當翁粉

iagb 04/25 15:56

就跟新修的罷免連署規則一樣啊 未來有用

purple6928 04/25 15:57偽造文書很光榮?

不要a答b 道理很簡單 是不是用選罷法98-2 偵辦 不是那麼當初造謠的人該道歉,就是這麼簡單。

※ 編輯: tn00270144 (36.229.116.245 臺灣), 04/25/2025 15:59:05

caid6829 04/25 15:58又一個“白痴恐怖”

xxxcv 04/25 15:58XD 害我看新聞跟政黑腦子都要看出岔子

wetteland 04/25 15:58當然都是用刑法偽造文書罪

turst 04/25 15:58偽造文書講的理直氣壯 藍白腦

厲害了 沒被打臉前 盡情造謠!!! 被打臉後 偽造文書很光榮?

WTF55665566 04/25 15:59所以翁上人修個寂寞啊 然後舔共黨還

WTF55665566 04/25 15:59是犯法團滅☺

rrblue 04/25 15:59他又不是領銜人,跟98-2沒關係吧

※ 編輯: tn00270144 (36.229.116.245 臺灣), 04/25/2025 16:00:45

wl0519 04/25 15:59好啦 講話不要那麼粗暴 有人會哭出來

tomo1026 04/25 15:59所以該慶幸新法沒有生效不然隊友被關到

proton63 04/25 15:59翁上人 護駕! 護駕!

tomo1026 04/25 16:00出不來 對吧 同時刑法個資法 如果新

wison4451 04/25 16:00又瘋了一個

tomo1026 04/25 16:00法生效還要加選罷法 翁上人可真是先知

cangming 04/25 16:00http://i.imgur.com/gPPqNg7.jpg

Rinehot 04/25 16:00對檢察官來說聲請羈押的法條跟起訴法條也

Rinehot 04/25 16:00沒有規定要一樣,反正能說服法官同意羈

Rinehot 04/25 16:00押最後起訴再換即可。

cangming 04/25 16:00https://i.imgur.com/rIAAAYY.png

shirleyEchi 04/25 16:01翁上人:好險

fhjqwefs 04/25 16:01道歉個屁 你值多少錢 秤秤自己斤兩

s81048112 04/25 16:01看出岔子 ===> 結果一樣是5年

fhjqwefs 04/25 16:01版上一堆造謠的白藍狗道過歉嗎 笑死

原來你的品格 跟你口中的白藍狗一樣 看來是我的標準要求太高了

s81048112 04/25 16:02而且這個看出岔子怎麼在打臉翁上人

※ 編輯: tn00270144 (36.229.116.245 臺灣), 04/25/2025 16:03:12

sengsong 04/25 16:02那天謝律師有說結果態樣被給成行為態樣

s81048112 04/25 16:02翁上人有政黑腦!!!!

sengsong 04/25 16:02本來要造成結果才有事,現在改成有做就

sengsong 04/25 16:03就有事,感謝翁上人

anomic24 04/25 16:03人都被押了,這樣還能把自己說成是贏的

anomic24 04/25 16:03喔?

generationtw 04/25 16:03你的文章不就證明了你也相信KMT犯法

generationtw 04/25 16:03了,只差在法條

sanders 04/25 16:03藍白說偽造文書被揪出就沒損造成害就沒罪

rahim03 04/25 16:06你講的也是錯的 唉

ssn1321 04/25 16:06羈押裁定內容會與最後起訴的罪名都一樣嗎

ssn1321 04/25 16:06

dcfan 04/25 16:07這篇寫的是羈押理由,跟本身涉嫌的罪名有

dcfan 04/25 16:07絕對關聯?

bj4j45 04/25 16:12還不瞭解政黑那群品德喔?

shiriri 04/25 16:16胡說八道 難怪是4%

roger4768 04/25 16:18ID

WTF55665566 04/25 16:23以前是結果犯,98-2修了以後變成行

WTF55665566 04/25 16:23為犯,基本上逮到證據就是吃土 還一

WTF55665566 04/25 16:23罪一罰☺

你知道郭台銘選總統,幫他偽造連署書被判刑的案件。 去看看判決書,就不會說這話了。 還有沒有甚麼因為98-2出現所以改變偽造文書標準。 兩種不同法源,還能互相影響 這邏輯真的說不通啦

※ 編輯: tn00270144 (222.250.119.136 臺灣), 04/25/2025 16:27:53

fhjqwefs 04/25 16:25垃圾裝屍袋能有什麼標準 領錢去嗑藥啦

truevill 04/25 16:31你的盲點在哪,你知道嗎?

truevill 04/25 16:32現在正在調查的,不光是死亡連署了

truevill 04/25 16:32死亡連署會無效,但其他有效的部分

truevill 04/25 16:32是偽造文書,因為有效,所以符合刑法210

truevill 04/25 16:33、216兩條,檢方是從死亡連署開始調查沒

truevill 04/25 16:33錯,但現在犯罪的部分,是有效的部分

truevill 04/25 16:33是否涉及偽造文書

truevill 04/25 16:34大家嘲諷的是翁上人欲蓋彌彰的行為,不

WeGoYuSheng 04/25 16:35盲得好可悲好無恥

z2wen 04/25 16:35事實,擺明司法追殺講成翁賜箭XD

truevill 04/25 16:35代表大家不知道這之中的差異

gn00027535 04/25 16:36看支那腦崩潰就是爽

hirokipud 04/25 16:36https://i.imgur.com/8ecJIU8.jpeg

WTF55665566 04/25 16:48現在光用結果犯認定你支那國民黨也

WTF55665566 04/25 16:48是中獎☺

netboy789 04/25 17:0098-2要選委會認定吧,到時候會再一條

sinon0123 04/25 17:17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滅證之虞

a221877890 04/25 17:18你他媽的身分證字號和簽名哪來的啦!

frank01 04/25 17:37不用跟綠鳥太認真啦

freddy50301 04/25 17:46好了啦四趴

diyaworld 04/25 17:51https://i.imgur.com/X5iqEUJ.gif

diyaworld 04/25 17:51好的,挺做票

silly2760176 04/25 18:05好 你淫了

kirajam4139 04/25 19:15讀書很難嗎?

kirajam4139 04/25 19:16要這些人讀書是不是跟叫他們去死差不

kirajam4139 04/25 19:16多啊lol

mahament 04/25 20:25不就偽造文書

Hoty69 04/25 21:03補點血

AlenCKH 04/25 22:04你怎麼好意思叫AI幫你寫這麼空洞白癡的文

AlenCKH 04/26 01:03上街挺自己犯了自己定義的重罪,是真正的

AlenCKH 04/26 01:04笑點!

AlenCKH 04/26 01:05過渡期法律從輕從舊,但自己定義的重罪

AlenCKH 04/26 01:06罪行惡性程度是一樣的

AlenCKH 04/26 01:06只是湊巧吃到過渡期法律從舊從輕原則紅利

siegfried30 04/26 01:39好了啦!謝震武都解釋了!你去跟他

siegfried30 04/26 01:39吵啊!

finhisky 04/26 03:03綠糞就這樣啦 只會嘴泡 有種就說講錯了

finhisky 04/26 03:03不上政黑啊 棵棵

u9161031 04/26 05:52文字理解能力原來可以這麼突破下限

a1277034 04/26 06:15光查人家黨部用的「組織犯罪」就可以確

a1277034 04/26 06:15定是政治迫害了

cityboy 04/26 07:58這種邏輯

orbitall 04/26 09:28所以有犯法沒錯吧,今天上街是挺偽造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