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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情侶雙亡】馬自達男坦承趕時間時速80

看板car標題Re: [新聞] 【情侶雙亡】馬自達男坦承趕時間時速80作者
Lorazin
(Lorazin)
時間推噓 X 推:13 噓:20 →:86

看到舉巷弄闖紅燈例子為例

覺得還蠻奇怪的舉例

要也是舉類似的同車道鬼切


以一條四線道時速50公里來說

如果有行人從花圃跳出

或是機車闖紅燈

時速50跟80的反應時間注意能力跟本不同


在市區幹道

相對於80,時速50能注意的反應時間多多了

80能反應的時間距離都短

應注意能注意的能力是被超速降低的

那開120不就變得更猝不及防,無過失

這不合邏輯。


在市區開車要超速開,應懂防禦駕駛

例如過路口要減速,

附近有人或機車不應超速刷卡



引述《vinmo (小強)》之銘言:
: ※ 引述《wisdom ()》之銘言:
: : 總之,我的看法是馬自達無責,超速與事故無因果關係,未注意車前狀況不成立(猝

: : 防)。
: : 以上鍵盤。
: 本篇說明其實很合理,
: 底下推文很多人糾結在被告本身既然違規,怎麼可能無過失,
: 但事實上刑法上的過失是以結果論,
: 並不單純是「你這個行為有過失」,
: 而是「對於這個結果來說,你是有過失的」,
: 意思就是,抽離掉結果,行為本身的違規、不注意等等,沒什麼意義,
: 例如你闖紅燈,結果闖完沒發生任何事情,那你有沒有過失?沒有。
: 沒有「結果」,就沒有過失,頂多就是很危險要開罰單。
: 而既然要講結果,就不能忽略行為與結果的關聯性,也就是因果關係,
: 雖然你做了一件錯事,但如果你沒做錯,還是會發生一樣的結果,
: 那就會認為你這個錯事跟結果沒有因果關係,那也就「沒有過失」。
: 最常舉的例子是酒駕肇事,
: 某甲酒駕,酒測值超標,在路口等紅燈時,
: 一個開車睡著的人從後方高速追撞,撞死了,
: 此時酒駕者有沒有違規?有,甚至還有酒駕的刑責,
: 但他對於「後車駕駛死亡的結果」有沒有過失?
: 沒有。
: 推文也有很多人質疑法院不會這樣判,
: 雖然我也無法保證法官一定會怎麼判,
: 但實際上過去確實有類似的案件判無罪的,
: 舉例而言
: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180625/MR5AVQHJU5KETX4BIXPKTRNYCU/
: 這是100年間的車禍案件,
: 速限30的施工路段,被告以時速60-90間的速度超速行駛,
: 撞上從巷口闖紅燈駛出的三貼機車,
: 媽媽重傷癱瘓,兒女一死一傷。
: 本案車禍鑑定委員會、交通大學鑑定,都認定被告無過失,
: 此外還送逢甲大學鑑定,也認定被告縱使依照速限行駛,仍無法及時煞車。
: 但是逢甲大學另外提出一個論點,
: 就是「若被告依速限30公里行駛,會晚一點到達路口,可以避開告訴人的機車」,
: 然而,這在學理上稱為「假設的因果關係」,
: 但一個事件發生,伴隨的因素太多了,不可能一一假設,
: 假設被告前面都用90公里超速行駛,因此提早抵達路口,
: 但抵達路口時已經降速到30公里呢?
: 結果還是會剛好遇到被害人闖紅燈,還是煞車不及,那又如何認定?
: 若要這樣假設,那永遠假設不完,
: 而且不得超速規定,是要避免超速導致反應不及的車禍事故,
: 並不是要避免超速可能導致兩車可能同時抵達路口的巧合發生,
: 所以這種假設因果關係是不被採納的,
: (後來即使二審改判有罪,也沒有採納此論點)
: 一審最後判決被告無罪。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6 年交易字第 7 號刑事判決
: https://reurl.cc/MdqdlX
: 案件到了二審,逆轉改判被告有罪,
: 採用的理由類似上一篇推文有提到的論點,
: 認為被告既然超速,就不能主張信賴原則,
: 也就是他不能「相信別人不會闖紅燈」,
: 則被害人闖紅燈從巷口衝出來,你也要預先防範,誰叫你要超速,
: 最後二審以過失致死罪,判被告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換算約18萬元)
: 臺灣高等法院 107 年交上易字第 323 號刑事判決
: https://reurl.cc/Oq9qx7
: 案件到了最高法院,把原判決撤銷發回,
: 理由說得非常清楚:
: 「刑法上之無認識過失,係指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按其情節
: 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而言。故行為人何以有能注
: 意之情事,當有調查並說明清楚之必要。原判決係認定上訴
: 人因超速行駛而就事件之發生有過失。故判斷上,應以上訴
: 人發現賴心怡之機車時,若未超速行駛(速限30公里),能
: 否有充足之停車距離以避免本件事故發生,作為認定其是否
: 「能注意」之標準。」
: 最高法院 109 年台上字第 955 號刑事判決
: https://reurl.cc/n0e0W1
: 案件回到高等法院,維持一審無罪判決,
: 理由就跟先前論點一樣
: 「被告縱未違規超速行駛,而係以時速30公里行進,亦無足夠反
: 應距離及煞車距離,而得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以避免事故發生
: ,則被告雖有超速行駛之違規行為,然亦無從注意而避免本案
: 發生,自難認有駕車過失行為。」
: 臺灣高等法院 109 年交上更一字第 6 號刑事判決
: https://reurl.cc/Y6yWO0
: 本案不得上訴,就此確定。
: 我並沒有說法官這樣判一定對,也沒有說本案一定也會這樣判,
: 但至少這個論點,司法實務上確實是可能被採納的,
: 況且連最高法院都表示意見,那未來下級法院遵循的機率是很高的,
: 給各位參考,大家也可以持續關注未來本案會怎麼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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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143.7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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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orazin (118.168.143.75 臺灣), 12/24/2020 08:35:41

shangclock 12/24 08:42不是已經有一篇討論是說到 評估完就算車速降到速限3

shangclock 12/24 08:420 反應時間還是不足,所以雖然肇事人開80也不能說他

shangclock 12/24 08:42應注意未注意了

評估說法是說法 又不是真理

showingstar 12/24 08:44同樓上 已經有人算過了 60還是不夠才會有這說法的

※ 編輯: Lorazin (118.168.143.75 臺灣), 12/24/2020 08:50:11

dayjay 12/24 08:55路口是40,超速殺人仔滾出台灣

dayjay 12/24 08:58就是有這種護航的人造成社會氛圍覺得超速沒關係

dayjay 12/24 09:01等哪天你家人被超速路權仔撞死,再看你要不要護航

a1277034 12/24 09:04我們家人不會三寶騎乘,該怎麼判就怎麼判,死者為

a1277034 12/24 09:04大個雞巴

Js1233 12/24 09:10撞到鬼切三寶就該死,加上你撞到的是籃球校隊隊長

Js1233 12/24 09:10和他千金女友那更該死,結案

xyz0963360 12/24 09:11速限訂20就好了最安全這麼簡單怎麼大家想不到?

segio 12/24 09:12時速80的幽靈馬車還一堆護航.台灣道路真是飆仔多...

dayjay 12/24 09:16不要出門不是更安全?反智辯護也說得出來

gx9900824 12/24 09:23某些人比較贊同鬼切囉?

gx9900824 12/24 09:24一個路口沒減速注意 一個鬼切 活下來的才算獲勝

segio 12/24 09:25贏的要賠到脫褲.科科.一堆違規仔...

XXPLUS 12/24 09:28因為很多人認為超速跟騎車不戴安全帽一樣是行政罰

XXPLUS 12/24 09:28,反正是自己承擔風險別人管不著,而且不是他超速

XXPLUS 12/24 09:28而是台灣速限訂太低,這個速限對趕時間的人怎麼夠

XXPLUS 12/24 09:28用呢?就跟騎車逼他兩段式左轉一樣,趕時間的人怎

XXPLUS 12/24 09:28能接受多等一個紅燈呢,台灣就一堆選擇性守法的人

edwardhsu 12/24 09:32所以你覺得自己是真理?看看前一篇判決好嗎

DSAndres 12/24 09:42前面有相對科學數字佐證論點,你只有「你覺得」,

DSAndres 12/24 09:43連個科學數據分析都沒,上法院輸贏誰贏面大?就像

DSAndres 12/24 09:43你說的,都是說法,沒有真理,只有誰的說法相對合

DSAndres 12/24 09:43

WORLDKING56 12/24 09:47你的應懂只是道德上的綁架,事實上不要違規左轉跨越

應懂防禦駕駛 是對超速者說的 這也叫做道德綁架?真是神邏輯

segio 12/24 09:47實務上就死人的贏面大一點囉.科科..

WORLDKING56 12/24 09:47車道不就沒事了嗎?超速有超速的罰則

dayjay 12/24 09:54你不超速就不會撞死人很難懂嗎

jimmyyang 12/24 09:55交通部應該修正 是十次車禍九次機車侵犯路權

jimmyyang 12/24 09:55超速有超速的罰則 侵犯路權則該死

thrombocyte 12/24 10:03有沒有聽過反應時間

d8613518 12/24 10:03沒看過時速10公里撞死人的?XD

thrombocyte 12/24 10:04https://youtu.be/-nbwn-B5Ckw 騎50一樣煞不住啦

frank111 12/24 10:07你沒看懂他說的是什麼,他說的是實務上法官依據數據

frank111 12/24 10:08的判斷,這數據並不是時速的多寡,而是在合法速限內

frank111 12/24 10:09應有的安全距離,這點很重要,弦外之音就是以後路口

jordannn02 12/24 10:09頭痛

frank111 12/24 10:09碰到類似的碰撞,安全距離是勝敗的關鍵,聽得懂你就

frank111 12/24 10:10可以多要錢或少賠錢,不要執著在車速了

crassus7217 12/24 10:10如果這件事超速的判無罪,那就是你違規被超速的撞死

crassus7217 12/24 10:11就自認倒楣了~反正超速無罪

thrombocyte 12/24 10:11你入侵他的安全距離 你的錯啊 很難嗎

crassus7217 12/24 10:12這樣規定路口要減速幹嘛~只要是綠燈你撞死人都無罪

※ 編輯: Lorazin (223.137.101.155 臺灣), 12/24/2020 10:14:47

frank111 12/24 10:15樓上你又錯了,整個路口誰的"路權"最大,答案是斑馬

Lysine 12/24 10:16frank111 +1 你沒看懂原文要表達的東西...

frank111 12/24 10:16線上的行人,再來才是綠燈直行的車輛

hjuif 12/24 10:33不超速撞個重傷或半殘有比較好? 不該轉彎的地方就

hjuif 12/24 10:33不要轉,這很難麼?

XXPLUS 12/24 10:34法官是靠突然入侵車道的東西你閃不閃得過來判的,

XXPLUS 12/24 10:34前方機車停好好,卻突然一個油門橫移一公尺停在你

XXPLUS 12/24 10:34車道上,這時就是看入侵時機,如果是強制送頭的話

quinietos 12/24 10:34開51 不要超速1公里就不會出事很難懂

XXPLUS 12/24 10:34那汽車基本無責,因為這就等於老人目測遠方汽車超

XXPLUS 12/24 10:34速然後算準時機跳出來賺遺產一樣,太慢的他不要,

XXPLUS 12/24 10:34夠快夠大台的就跳出去,然後家屬再出來索賠?

XXPLUS 12/24 10:37總之是不是死者找死,法官是會當作裁判的依據

XXPLUS 12/24 10:39判出來讓智障誤以為法院認證汽車超速可以任意撞,

XXPLUS 12/24 10:39那也不是法官的問題,智障的解讀是別人強迫不來的

XXPLUS 12/24 10:42等智障自信滿滿超速去撞人被起訴自然就會搞清楚了

thrombocyte 12/24 10:44就有人只會看有沒有超速啊 誰該讓誰都搞不清楚 難怪

thrombocyte 12/24 10:44每天都有人在鬼切

d8613518 12/24 10:44某些人再找的不是肇事原因,而是機車騎士死亡原因=_

thrombocyte 12/24 10:44能力堪慮

d8613518 12/24 10:44=。可惜上法院找的是肇事責任比例而非死亡責任比例

d8613518 12/24 10:45。這種心態就是某些人信心滿滿上法院告人結果被狠

d8613518 12/24 10:45狠打臉的原因

XXPLUS 12/24 10:52只要汽車無責,不管騎士是無傷、輕傷、重傷、植物

XXPLUS 12/24 10:52人、還是死亡,汽車都不必賠啊,肇責不不會分輕重

XXPLUS 12/24 10:52傷而跳出不同比例吧,輕傷0重傷3死亡變7嗎?刑事確

XXPLUS 12/24 10:53認無責的話民事也不必太擔心,老三寶家屬拿強制險

XXPLUS 12/24 10:53200萬還要吐一些出來給駕駛修車才對吧?

pepe5566 12/24 10:56不該先看有沒有超速,而是該看對方進入視線範圍時

pepe5566 12/24 10:56的距離,在該路段最高速限時能否來的及反應

pepe5566 12/24 10:57來去判斷是否"能注意"

phoenixzro 12/24 10:57速限內有一個基本反應距離,低於這距離就屬於無法反

phoenixzro 12/24 10:57應,跟你超速就沒關了

pepe5566 12/24 11:01@dayjay 同理你不鬼切就不會被撞了,主因次因搞清楚

pepe5566 12/24 11:02在這案鬼切就是主因,內線不超速或慢一點是否就不會

pepe5566 12/24 11:03撞死人,這種假設性也不法驗證結果的問題就不用想了

pepe5566 12/24 11:03

JEON 12/24 11:22你還在假設阿 是看不懂前面的文嗎

crassus7217 12/24 11:32這時候應注意而未注意又沒用了??

crassus7217 12/24 11:34路口,安全距離都不用注意了,駕駛是不是有黨證阿

d8613518 12/24 11:36樓上大大,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好嗎=_=

berryc 12/24 12:16我家人要是用這種鬼切自殺法騎車, 死了我也不會幫他

berryc 12/24 12:16有夠丟臉

dferww55 12/24 12:41因為不能注意,侵入車道兩車距離太近,即使沒超速

dferww55 12/24 12:41也來不及反應,那這樣他就覺得不是超速的問題,反

brightest 12/24 12:41保護自己=過路口要減速, 旁邊有機車就讓他先過

dferww55 12/24 12:41之如果侵入車道時兩車的距離是足夠以最高速限做出

dferww55 12/24 12:41反應,那這樣就變成完全是超速的問題,所以不能說

dferww55 12/24 12:41超速無所謂,因為你反應時間會變短,是有可能被認

brightest 12/24 12:41這是唯一可以避免的吧

dferww55 12/24 12:42定能注意而未注意

TierraRS 12/24 12:49不亂切就不會死啦!自找的!

holygoner 12/24 12:50常常都有人 把 能注意 這詞給忽略

LearnRPG 12/24 13:07台灣就是三寶多 才會搞出什麼防禦性駕駛觀念 ...

cospergod 12/24 13:14兩輪仔之所以為兩輪仔,理解力待加強

waterfully 12/24 13:16看到+反應時間+剎車距離 以這案例結果都是撞上去

waterfully 12/24 13:18而且在非常緊急的狀態下 能做出的反應就是死踩剎車

Brightheat 12/24 13:18有號誌路口不需要特別減速

waterfully 12/24 13:18跟車頭打偏

waterfully 12/24 13:23如果不是一台能偵測前方障礙而能提前幫你反應的車

waterfully 12/24 13:23其餘都是多講

qwe172839 12/24 13:37開50到路口機車才鬼切 還是會死啊 結果論很好推理

bbbing 12/24 17:52速度慢不影響肇事,但致死率很可能會低一點這樣

berryc 12/24 18:15速度慢也無法避免事故,這有科學方法可證明

berryc 12/24 18:16但沒有方法可以證明若無超速受傷程度會較輕微

j07242054 12/24 18:28別人的是說法你的就不是? 增加很多反應時間是多少

j07242054 12/24 18:28? 實際來得及嗎?

wisdom 12/25 14:21反應時間跟車速無關,反應時間跟人有關。但不能要求

wisdom 12/25 14:21每個駕駛都能像賽車手那樣零點幾秒就能做出反應。所

wisdom 12/25 14:21以才會有一個公認的反應時間(約1.5秒)。速度影響

wisdom 12/25 14:21反應時間車輛前進的距離。譬如對方鬼切時離你只有20

wisdom 12/25 14:21米,速限60,那反應時間的滑行距離是23米,即使你開

wisdom 12/25 14:21在速限內,一樣會直接撞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