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該收足違約金嗎?
我是賣方透過仲介售屋.
跟買方在仲介公司透過代書簽約了.
兩期的錢買方也匯入履約保證銀行帳戶.
但經過一個多月,買方找不到保人,銀行不核貸,要退約.
仲介跟我說,我可以收售價10%違約金,但一半歸他們公司.
也就是說我可以拿5%.
我是覺得買方不是很有錢,幾十萬也不是小數目,不想收違約金,
仲介說他們不建議,因為他們還要扣掉對方的仲介費,我不收會很麻煩.
請問是這樣嗎?如果我不想讓買方負擔太重還有什麼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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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
可以要求只賠個5萬10萬出場….
我有跟仲介說,你們計算需要收的費用,以那個基礎來計算違約金就好. 他說會跟他們公司講. 但費用應該小於5%不少,仲介公司會願意嗎? 還是賣方有權利作主.
看最近社會案件 小心瘋子就好
好人
你先收下再給買家不就好了
仲介難道會管你收下錢以後要怎麼用
該拿拿啊,你又沒欠他
仲介也太坑了吧 成交最多收買賣雙方6% 買方違約收5%
交易都沒有完成欸XDD
確實你可以依約執行之後再把錢退給買方 有主動權是好
事 至於仲介收5%合不合理可以查一下合約 以免被坑
根本沒成交也想滿%
仲介要的總金額,不能超過當次服務費報酬,要算一下他們
要的有沒有超過
聽起來應該有至少2成的錢在專戶了
法理上你有權利最高拿總價15%當違約金,你可以直接全部
不拿,仲介的損失,他們真的想要回來,請自己上法院跟買
方要
賣方對仲介的主張就是交易沒有完成 他們沒理由收仲介
費 看在情面上加減給一點合理 收5%覺得太過份
他們現在想操作的就是全部用你的名義拿走錢,再來跟你要
回服務費,這樣他們無事一身輕,還不用當壞人
很多人會有一個誤解
即便後來解約
只要有完成簽約這個動作在法律上仲介就是有權利要求報酬
推好人!也推先收下再給買方
先收下其實也不好
這種違約賠償金
是要計入年所得的
運氣不好被查到還要繳稅金
嚴格來說,仲介選客人也有疏失責任。不然以後都隨便
找一些小白來成交,再賺 10/2% 違約金。比仲介費好賺
。
那照q大的說法 上面您說賣方可以違約金全部不拿 仲介
不也可以找賣方要服務費? 就不只是找買方要
沒錯
我就是前年買房子
屋主後悔不賣
仲介提告我要我一樣支付兩趴買方服務費,最後我的損失,
只能透過官司告屋主,要求他支付我因為被仲介提告所要求
的損失
現在只是立場反過來
所以我會很堅定的說一次
千萬不要當好人
台灣法律不是給好人在玩的
但是通常仲介應該不會搞這麼麻煩
如果屋主都不收,他們也會去考慮要不要對買方或者是雙方
都提告
太扯了吧 明明是屋主違約欸 還跟你2% 照台灣現在的法
律 欠錢的只要一直耍賴就討不到錢了啊 2%還不是小數目
好人一生平安
我支付了50萬給仲介
因為是法院判決,我不得不給
法院就是認為仲介已經完成簽約的義務,後續有沒有交易完
成,本來就不屬於他們的責任,我就是應該支付這50萬
基本上就是重新定義一遍,仲介這個詞在法律上的定義
真爽 簡單講法律上認為仲介費只包含到簽約 不包含確保
交易成功完成 下次知道了 能砍就砍才不給他們多賺
不爽就不要成交
我自己本身也是仲介,所以我只能說,法律對於這個的規範
就是合法不合理,但你又無可奈何
當好人給推 但跟仲介間的利益關係 和所得稅的部份還是
要注意 保護自己
建議拿,但不要跟仲介賺
如果買賣契約成立就可以收仲介費,這應該在仲介委託
契約上面就會寫吧?
好人
仲介要拿你當壞人跟對方收到最多錢。大家都出來混的給
小白一條生路。我討厭仲介就是這樣,他們只想到幫公司
收錢沒想到買方可能也是自住客就想買房圓夢。我的作法
不管買賣方我沒啥損失的狀況下我會跟仲介要買方聯絡方
式好好處理,叫仲介收個斡旋金,一半斡旋金給仲介一半
自己收,然後跟仲介說按合約雖然該收多少但我想放了他
,你仲介不要跟我和買方收買賣成交費用,如果你硬要收
我的房跟親友的房以後都不給你賣,你去跟店長跟體系回
報。
好奇賣方收的違約金10%為什麼要給仲介公司一半?
收好收滿 千萬不要跟這些魯空客氣
5%比買方服務費2%還多很多吧.
我以前是賣方違約不想賣 後來是有搓一個雙方接受的數字
成交最多收6%啊
感謝推文分享,以後會小心細節
我覺得兩邊都是中產階級的話就別太誇張 也順便教教房仲
別做太過頭這樣
別把事情做得太絕,買方如果是純魯空很可怕的,光
腳絕對不怕你穿鞋
把買方約出來,你們雙方另外簽一張約,讓你把多的違約金
退回給他?
好人一生平安
見到面多少會比較了解彼此,除了對方可以確認你的誠意,
你也可以評估對方是否真的值得你的好意
所以如果賣方違約金只收1%,那仲介公司是不是只能跟買方
收其他的仲介費用? 而且收不足6%.
合約上有寫違約金分配 你不要仲介也會拿他那份
所以如果當事人只拿1%,仲介公司跟仲介應該會不爽吧!?
好人
好人一生平安
仲介可以收違約金根本存在職業道德風險。因為仲介可以
促使其任一方違約,賺更多。
好人一生平安 未來賺大錢是一定的
好人!
感謝分享,果然房版好人居多,
互相提醒!你可以善良當好人,
但是不要輕易試探人性!
好人一生平安
好人
謝謝 社會上還是有善良人
好人!你會有好報的~
祝你上廁所都有衛生紙
「合法不合理」,說得很好
上次我出庭就是大罵對方就是地面師、詐騙集團嘛
然後法官拍桌叫我肅靜
那種偽裝自己是善意第三人的,都是詐騙
房地產最大的漏洞就是「不知情善意第三人」無敵,洗出
去後拿不回來
出租也是一樣
我的案子是廣告帆布糾紛
看推文長知識,被屋主毀約還要付服務費好扯……
人好,還勞心 ,辛苦你,但你一定是很有福報的人。
好人
好人一生平安
我只聽說過房仲促成後不買 買方依然要付仲介費2%
原po好人
哪有違約不買要給房仲更多這種事,拿5%憑甚麼? XD
想當保險業包贏喔?
笑死 是成交了嗎
跟仲介還有買方喬好 不收違約金也不會支付仲介費,仲
介與買方的費用他們自己去處理
推好人
68講得很好,我之前交易覺得被凹也有想過去跟仲介吵服
務費,但看了看他們google評論血流成河,看來他們似乎
也不怕別人說他們什麼XDD
就學經驗 之後慎選房仲 簽約更小心
房版處處有溫馨
房仲想利用你拿到5%,若你好心不想買方虧損,可以
直說只收幾萬意思意思,關於房仲你不于評論。
得饒人處且饒人
好人平安喜樂
推好人
好人一生平安~
推好人,仲介公司也真的賺爛
你不收,仲介也會主張要跟你說4%服務費吧
好人一生平安 謝謝推文分享
這如果上法院 法院判的損失會以實際損失來判賠 這絕對
比10%小上不少 之前本版也有分享過 所以為避免日後的
麻煩 還有可能被追回 照你現在的想法做 不要收足吧
你想想你違約人家會少收嗎
仲介可以收這麼多違約金喔@@
推好人 但還是要保護好自己 順便處理貪婪房仲最好嘻嘻
推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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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賣房自己賣跟請房仲的差異?順著這個問題想請教,仲介有沒有可能私底下幫忙賣,不透過公司? 我目前有一間房子是有找社宅的仲介幫忙出租,剛好租約快到期,想要邊租邊賣, 如果我跟仲介講好,有幫忙牽線成功,直接私底下包2%的紅包, 這樣應該比公司的獎金多吧,買方也不用再付仲介費,對我、買方跟仲介是三贏, 只是這樣會被公司發現嗎?對於仲介制度不熟悉,想請教大家的意見。43
[請益] 已經簽了服務費,仲介要求付滿6%買方跟賣方仲介在同一間店,應該溝通傳達沒啥問題吧,而且開發跟仲介都在同一間店,服 務費應該是有空間可以談吧? 結果在房屋買賣過程中,買方仲介未如實傳達買方訊問是否可延後用印款的問題到賣方那邊 ,使得賣方認為買方不想買,而生氣寄存證信函到買方家人那 並且買賣雙方仲介未與買方商量,便擅自向賣方提議說買方若願意支付一定金額並同意讓賣39
[請益] 跟買方收違約金的時機?最近賣房遇到買方延遲交屋的問題,原本45天,中途說要改成60天,那時候想說沒關係, 就無條件同意讓他延遲變60天, 結果在預定的時間前,就急著要求趕快清空、整理,他們要驗屋,我也是都盡力配合,甚 至約驗屋的時間剛好是我開刀出院當天, 一開始問他能不能晚一天驗屋,他說沒辦法,一定要那天,叫我中午出院,下午去處理…17
[請益] 關於買方違約三月一號簽約買了北市中古大樓 現已支付10%價金至履保帳戶 依約四月中前要付10%完稅金 但因有重大變故用不到這間房子了 請問14
[請益] 買方要求清空屋內軟裝供銀行拍照買方已於8/2與我(賣方)於某仲介公司簽訂買賣合約,且已壓定2個月後交屋給買方。 買方於8/5將10萬斡旋金匯入履約保證帳戶。 由於我也有買房子,但尚未裝潢,所以合約內有註明”買方同意賣方於交屋日後起算,回 租一個月” 但今日仲介來詢問我,由於買方貸款問題,買方要求我於9/15清空房內軟裝的部分,需1-3
[請益] 買方跟賣方抽介費基準的價格不同?家人前一陣子的出價,意外發現買方跟賣方仲介費基準的售價不同 (對買方來說變成整個成本拉高 「也有一種被騙的感覺」 想請問是否正常 舉例 仲介告知 賣方想實拿1050 仲介決定讓利賣方 不跟他收仲介費2
[請益] 買屋過戶相關銀行房貸的審核結果出爐, 想請教後續步驟的先後次序以及注意事項。 1.房屋過戶給買方 2.設定抵押權給買方貸款銀行 3.買方貸款銀行撥款到履約保證專戶- 遇過的例子 之前三方討論後,同意若買方貸不到 1.仲介方: 仲介保證貸的到:房貸70%+5%信貸 利息不得高於1.8%(含2年寬限)與6%
- 1.簽約金即使只有十萬,剩下不足一成的會壓本票,故簽約金一樣是總價10% 所以依照合約對方不繼續履約可以要求一成違約金,但如上法院對方一定會要求 違約金酌減,所以實際上要不到那麼多。 2.仲介可能想法:仲介會那麼軟,推測可能屋主有授權不完整的問題,所以屋主 如果來硬的挑毛病仲介可能也很難拿到原先預期仲介費,而且中間過程會吵來吵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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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買方貸款出問題,違約金抓多少合理?來認真討論 解約的原因看是歸咎到哪一方,1.買方2.賣方3.仲介(代銷) ------------------------------------------------------------------- 原因歸咎於2.賣方和3.仲介(代銷) 那就很單純,一定是賣方或仲介在合約上或者程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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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越來越多人不婚不生「套房會變成主流?」63
Re: [新聞] 央行前副總裁陳南光:房地產過熱導致貧富68
Re: [新聞] 越來越多人不婚不生「套房會變成主流?」15
Re: [新聞] 越來越多人不婚不生「套房會變成主流?」23
[請益] B3車位選擇。共B411
[閒聊] 2024年10月全國買賣移轉棟數49
[閒聊] 現在房子是不是太好賣建商都亂蓋?6
[請益] 增貸還預售屋對保的貸款差額6
Re: [閒聊] 台中沙鹿人口快破10萬人了5
Re: [新聞] 越來越多人不婚不生「套房會變成主流?」10
[閒聊] 現在該回防雙北套房了吧6
Re: [新聞] 越來越多人不婚不生「套房會變成主流?」2
Re: [新聞] 越來越多人不婚不生「套房會變成主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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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越來越多人不婚不生「套房會變成主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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