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中古屋下完斡旋談完後反悔,仲介服務費的
小弟從業十一年,收過幾百份斡旋,只有出現過一次這樣的情況。
當初我們也有請教律師,我們也未必會輸,但我那次還是全退給他了。
---
我來回覆關於契約的部分
以我手上的「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斡旋書)」為例:
第一條是寫房地產承買價款:
第二條是寫斡旋金支付
第三條是寫斡旋有效期間、撤回權
(一)自簽立本意願書至XX年XX月XX日止為斡旋有效期間,
於此期間內若賣方接受買方之承買價款及本意願書之條款時,
買方同意買賣契約即已生效。 若賣方同意授權受託人可代為收受買方支付訂金時
受託人得全權代理買方將斡旋金視同訂金交予賣方,此據即自動視為訂金收據,
買方絕無異議。
以上講得很清楚了,斡旋有效期間內賣方若同意(簽字),那買賣契約即已生效!!
斡旋書通常有三聯,
第一個是我上面提到的「不動產買賣意願書」
第二份是「買方給付服務費承諾書」
第三份則是「要約書」
我來講通常這種雙方都簽字了,只等待正式簽約時,買方反悔時
除了斡旋金要被屋主沒收之外,要另外還要支付服務費的依據
在於第二份的「買方給付服務費承諾書」
內容上半部是寫座落位置
買方___先生(女士)承買______某地址___房地,
買方承諾應於契約成立時給付買賣總價款百分之___之服務報酬予受託人並以現金支付。絕無異議。若可歸責於本人之因素致不動產買賣契約不成立,
本人承諾服務費仍支付與受託人。
總和以上兩個區塊來看,
第一:斡旋有效期間內屋主簽字,那麼買賣契約即已生效。
第二:買賣契約即已生效,買方則應給付服務報酬。
後面還有寫道歸責買方因素致不動產買賣契約不成立,本人承諾服務費仍支付與受託人。
結論:
所以很清楚了,就合約內容來說,應該除了斡旋金10萬被屋主沒收之外
還要支付房仲的2%服務費。
我講的是就合約內容來看!!!如果你的斡旋剛好跟我一樣的話!
至於有沒有可以法理之外的方法,還是有很多。
畢竟我幾年前也曾經有一個百萬傭收的案子這樣被做掉
在這之後就看很開了,不免強~但有時候不是專員可以作主的
要看公司!!
※ 引述《guanrung1110 (一屁股債的工程師)》之銘言:
:
各位大大好,最近想買房,看了一個物件覺得不錯,仲介說很多人在出價,要的話早點來下斡旋,我們原本打算出1450,但到了店面之後仲介拿出手機說屋主已經拒絕1485的出價了,問我們要不要再加一點,我們猶豫了一下之後出了1500萬,下了5萬元斡旋之後,房仲說屋主願意出來談,然後談了談之後我們加了2次價之後屋主開了一個價格,我們也同意了,然後又付了5萬元的訂金,但是因為我們頭期款是由父母增貸出來的,所以我們還沒簽正式約,只有斡旋那張單子,雙方都簽名了(總共有兩張,我們那天忘記帶,所以有屋主簽名的只有房仲那張),結果我們回去之後去뼊
: 儤W貸,父母希望我們幫忙多出這筆錢,我們思考之後覺得有點負擔不起(增貸+房貸大約我們70~80%的薪水),想取消購買,改買便宜一點的物件,或是再存點錢再來買,已經做好放棄這10萬元訂金的打算,但跟房仲表明之後,仲介說沒遇過這種狀況,要跟老闆與店長回報之後才能回覆。
: 之後得到的回覆是如果確定取消,要付10萬訂金+30多萬的仲介服務費,現在是想問這筆錢是有辦法避免的嗎?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要不要看我拔雞毛...
--
只能說十個法官可能有十個心證,民事這種案子不是律師
說了算,有的法官會看民間慣例。
其實要破解這個很簡單啦,只要讓簽約失敗即可,簽約失敗自然
即使是合約書簽了,實際上法院判賠也不會這麼簡單賠滿
,何況是斡旋條例,真的遇到跟你凹的仲介,上法院就知
道法官怎麼講了
沒有完成居間媒合的任務,只是本版很多仇仲的,
不想把那麼多損招公開導致引發更多爭議而已
這篇寫的正確,原po是說當初合約有提到若簽約反悔需付服
務費,又說只有下斡旋還沒簽約,但如果下斡旋時就已經同
意屋主簽約及生效,那……就沒什麼好說的了,除非當初沒
有簽這條或特別把他槓掉。
房子沒買成先跑法院三方都不想,契約要用力看才不會損失
上法院開獎
我是原Po,我們請教了消保官,如果是這個情況的話,
還是要走申訴,然後請消保官協調,地政局那邊說跟他
們沒關係,代書那邊說看合約怎麼寫就怎麼寫,房仲業
者那邊店長是沒鬆口
老實說你就皮皮的不要理仲介。他們真的要告就去給法院判
看你到底要不要付就好了。
超好笑 信用不值錢成這樣 還要皮皮的不理仲介
就說罵仲介 有些人也沒好到哪去 現在XX可做 誰要當人
很多事情好好講 能談的變成不能談 不就旁人指導棋害的
跟信用有什麼關係?給法院判有什麼問題?他自己都說對方
不鬆口。要不然就是自知理虧上法院也覺得會被判全額支付
就付掉。
不就跟車禍調解一樣,你認為要付多少他認為你要付多少,
談不攏你就等著對方去告你給法院判嗎?
謝分享,其實以仲介的立場看,就是促成交易,然賣家
已同意出價則表示仲介的責任達成,所以應付服務費是
合理的,但,但書,因為服務費金額巨大,且過程部
分仲介的話術太多,故而買家認為瑕疵太多讓人不甘願
付服務費。
這個系列其實可以m文
(7)沒收訂金之處理.買方違約不買時,只能收50%內訂金
且不得再收取服務報酬.
樓上仔細看,是委託人沒收訂金後支付服務費不得超過定金
的50%。這是對屋主收訂後買方悔買支付服務費的規則。不是
針對買方悔買支付服務費的規則
委託人沒收訂金後應支付服務費百分之_。該金額不能超過沒
收訂金50%
沒有哦!斡旋是斡旋 下斡旋 不代表成交
我之前就有下斡旋 仲介我出來 我直接不買
最後仲介說可以成交。其他因素我不買
也是當場就退我了,下斡旋隨時可反悔。
樓上是斡旋沒有屋主簽名轉訂,約出來見面談到當下不買。
這當然沒有問題因為屋主也沒有收你斡旋金簽名確認交易成
立,自然沒有任何悔買的問題。斡旋隨時可以退是建立在屋
主尚未簽收確認賣給你的前提
其實講到最後都是以契約為準啊!你認為,我認為都不是標準
的答案。
54
首Po各位大大好,最近想買房,看了一個物件覺得不錯,仲介說很多人在出價,要的話早點來下斡旋,我們原本打算出1450,但到了店面之後仲介拿出手機說屋主已經拒絕1485的出價了,問我們要不要再加一點,我們猶豫了一下之後出了1500萬,下了5萬元斡旋之後,房仲說屋主願意出來談,然後談了談之後我們加了2次價之後屋主開了一個價格,我們也同意了,然後又付了5萬元的訂金,但是因為我們頭期款是由父母增貸出來的,所以我們還沒簽正式約,只有斡旋那張單子,雙方都簽名了(總共有兩張,我們那天忘記帶,所以有屋主簽名的只有房仲那張),結果我們回去之後去뼊儤W貸,父母希望我們幫忙多出這筆錢,我們思考之後覺得有點負擔不起(增貸+房貸大約我們70~80%的薪水),想取消購買,改買便宜一點的物件,或是再存點錢再來買,已經做好放棄這10萬元訂金的打算,但跟房仲表明之後,仲介說沒遇過這種狀況,要跟老闆與店長回報之後才能回覆。 之後得到的回覆是如果確定取消,要付10萬訂金+30多萬的仲介服務費,現在是想問這筆錢是有辦法避免的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X
: 各位大大好,最近想買房,看了一個物件覺得不錯,仲介說很多人在出價,要的話早點來下斡旋,我們原本打算出1450,但到了店面之後仲介拿出手機說屋主已經拒絕1485的出價了,問我們要不要再加一點,我們猶豫了一下之後出了1500萬,下了5萬元斡旋之後,房仲說屋主願意出來談,然後談了談之後我們加了2次價之後屋主開了一個價格,我們也同意了,然後又付了5萬元的訂金,但是因為我們頭期款是由父母增貸出來的,所以我們還沒簽正式約,只有斡旋那張單子,雙方都簽名了(總共有兩張,我們那天忘記帶,所以有屋主簽名的只有房仲那張),結果我們回去之後去뼊 : 儤W貸,父母希望我們幫忙多出這筆錢,我們思考之後覺得有點負擔不起(增貸+房貸大約我們70~80%的薪水),想取消購買,改買便宜一點的物件,或是再存點錢再來買,已經做好放棄這10萬元訂金的打算,但跟房仲表明之後,仲介說沒遇過這種狀況,要跟老闆與店長回報之後才能回覆。 : 之後得到的回覆是如果確定取消,要付10萬訂金+30多萬的仲介服務費,現在是想問這筆錢是有辦法避免的嗎? : -----2
: 各位大大好,最近想買房,看了一個物件覺得不錯,仲介說很多人在出價,要的話早點來下斡旋,我們原本打算出1450,但到了店面之後仲介拿出手機說屋主已經拒絕1485的出價了,問我們要不要再加一點,我們猶豫了一下之後出了1500萬,下了5萬元斡旋之後,房仲說屋主願意出來談,然後談了談之後我們加了2次價之後屋主開了一個價格,我們也同意了,然後又付了5萬元的訂金,但是因為我們頭期款是由父母增貸出來的,所以我們還沒簽正式約,只有斡旋那張單子,雙方都簽名了(總共有兩張,我們那天忘記帶,所以有屋主簽名的只有房仲那張),結果我們回去之後去뼊 : 儤W貸,父母希望我們幫忙多出這筆錢,我們思考之後覺得有點負擔不起(增貸+房貸大約我們70~80%的薪水),想取消購買,改買便宜一點的物件,或是再存點錢再來買,已經做好放棄這10萬元訂金的打算,但跟房仲表明之後,仲介說沒遇過這種狀況,要跟老闆與店長回報之後才能回覆。 : 之後得到的回覆是如果確定取消,要付10萬訂金+30多萬的仲介服務費,現在是想問這筆錢是有辦法避免的嗎? : -----6
看到這篇文章下方一片反應不需支付仲介服務費還有可以什麼向警察局提出詐欺的 勸原PO若真的想好好解決,帶個懂法律的人,了解一下你目前手上的文件內容是什麼 引用一下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訴字第4436號 但我要重申一次,並不是每次「斡旋賣方已同意,反悔不買」 都會依此判定需要給付服務報酬7
現在回有點晚了, 不過我問了一下律師朋友,把他的說法弄成影片, 給各位先進大大參考 簡單說就是,要不要付錢,要以當初跟房仲簽的文件內容為準5
前面影片提到 服務費是完成消費者委託就可收取 所以不論有沒有簽約仲介都有權要求收 至於給不給 還是關係好不好 還是要上法院 還是看原po怎麼評估
45
[請益] 請教各位房仲一個問題我看了一個房子覺得還可以,所以之前有打電話約了房仲帶看 房仲說這房子其實已經成交了,但買方A那邊因為個人因素不想買了 現在正在跟屋主B談解約的事情,如果我不介意可以帶我去看 我看屋當天跟房仲下斡,價格就是買方A的成交價 斡旋期間只到1月底,斡旋金10萬元18
Re: [爆卦] 房仲惡意騷擾及拖欠鑰匙原Po只是幸運 是永X這位陳先生動作沒做乾淨 法理他佔不住腳 以斡旋單的操作: 屋主只要同意售出8
[請益] 買方違約賠償問題向板上前輩們請益 家人在1月中與房仲簽署不動產買賣意願書 下了10萬斡旋金購買北市中古華厦 隔了三天後房仲通知屋主答應此金額 (進度為:賣方在斡旋合約上簽名,但買賣雙方尚未碰面簽約)7
[請益] 看不懂斡旋合約的條款買房菜鳥 初次發文 實在是覺得非常困擾但是又得不到答案 所以想請問版友 先謝謝各位版友的幫忙了 (文章長、手機排版,請見諒)4
[請益] 服務費承諾書問題各位板上的大大好 最近看了一間房子,那間房子我是透過A房仲幫我找B房仲去聯繫的房子, 因為那房子是B房仲的專約,必須由B房仲帶我們和A房仲同時看。 然後我覺得不錯就A房仲下斡旋金,A房仲說他對我負責。 斡旋期間我發現...2
Re: [請益] 剛付斡旋金,反悔如果條文還沒有改 印象中,跟屋主簽約的委託有一條 若買方所出的價格高於屋主底價,仲介是可以直接將斡旋金直接轉為訂金 因此,若買方後悔,其實仲介是可以直接說已經轉成訂金的 只是,比較少仲介敢這麼硬,因為買賣還是要雙方高興
22
Re: [新聞] 輝達擬在台建海外總部 以北市為優先20
Re: [新聞] 財劃法修法三讀 估中央失血3753億7
Re: [新聞] 輝達擬在台建海外總部 以北市為優先7
Re: [新聞] 輝達擬在台建海外總部 以北市為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