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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買屋付訂反悔,建商沒收訂金違反民法規定?

看板home-sale標題[請益] 買屋付訂反悔,建商沒收訂金違反民法規定?作者
chucklian
(查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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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I9BSpiPf8g

購買房屋前,很多消費者都會被要求下訂金,以確保購買意願,但如果後悔了訂金會被
全額沒收,不過現在台北縣政府消保官卻認為這樣沒收訂金的作法,這已經違反民法規定,最高可以處150萬的罰鍰。


請問是民法第幾條?

有高手知道嗎

最高處150萬的罰鍰~法規有註明嗎

影片上面都沒講...

還有預售屋違約建商最高可沒收買方15%之給付價金的條款又在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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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7.18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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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ucklian (1.160.27.180 臺灣), 08/26/2020 21:42:53

y82647308/26 21:49看起來是因為違規,依照消費者保護法58條處罰

y82647308/26 21:53《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24點第四

y82647308/26 21:53項有說

y82647308/26 21:53違約15%

Unsullied08/26 21:54應該是要改成 賣方不賣要賠償 關係對等

Unsullied08/26 21:55你都下定了 建商不能喪失賣別人的機會 當然要沒收訂

ganninian08/27 01:21印象中實務上有判決引用民法第92條及不當得利規定判建

ganninian08/27 01:21商返還價金

ganninian08/27 01:21 https://i.imgur.com/bw9cF3V.jpg

ganninian08/27 01:21判決書自己查吧

Anyotw08/27 06:05是不能超過15%。然後也不是一定要收滿15%。事後要求補滿15

Anyotw08/27 06:05%的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