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NET爭議其實是好幾個問題
※ 引述《CrossroadMEI (江島十路)》之銘言:
: 出來玩啊 不就好有見解
: 1.是大日自己要增建的 還同意所有權給市府
: 2.是NET自己同意透過租金減免來幫大日蓋房子的
: 3.1樓跟2樓原本都是東岸的主體建物 哪來的獨立出入口啦
: 4.希望你家可以讓我住喔 原來你家的所有權人這麼好移轉
: ※ 引述《raes88097 (阿)》之銘言
: : NET問題吵得沸沸揚揚
: : 其實很多問題都被混在一起講,這幾天看了新聞大致整理幾條線
: : 我不是承辦律師,相關事實都是看新聞,如果講錯了請不吝指教更正
: : 一、建物產權糾紛(法律問題)
: : 據新聞報導,基隆市政府和大日公司依促參法簽OT(類似委託經營契約)
: : 範圍是1樓及地下停車場,這部分是公有財產應該沒問題,委託給大日公司經營
: : 大日公司後來又租給NET,讓NET出資興建2-4樓並經營
: : 基隆市政府和大日公司契約到期,基隆市政府要收回建物
: : 基隆市政府說2-4樓是公有市產,NET說2-4樓是獨資興建
地是基隆市政府的
租給大日1樓及地下停車場
大日租給NET,NET蓋2~4樓
現在基隆市政府無論什麼原因要拿回這塊地
NET主張2~4樓是自己蓋的,因此產權是NET
--------
如果NET邏輯可以成立
那以後跟市政府租任何一塊地之後,
只有地下室跟一樓是市政府的
上面我蓋10樓產權都是我的
甚至從旁邊連一條路到2樓以上,沒經過一樓
市府1樓合約到期,
看2~10樓市府要市價買回,還是產權屬於廠商,廠商都是賺
--
我覺得這整件事參與方都很扯
等等 為啥自己蓋的就會有產權 那不是違建嗎?
市政府連有人在自家土地增建都不知情
不就是基隆黃國昌?
NET則是隨便就蓋下去也很誇張
不就私下利益輸送 我們不簽合約你蓋好
我連任 讓你續約
這種增建都不用申請執照嗎?現在合法?
就跟以前台北市,BOT停車場經營,但是上面蓋大樓, 不過這似乎是一開始就講好要蓋的 大日在原本合約內加上寫要蓋2~4樓才能經營一切就沒事了
※ 編輯: devidevi (49.159.219.21 臺灣), 06/23/2024 10:40:04這位市長搞一堆倒行逆施市政根本不
適任 廁液拿net幫洗白就只是帶風向
而己
NET就土匪吧。每年辦個慈善洗個形象
其實不是土匪,應該是看台北市可以這樣玩,想要用同樣玩法獲利 但沒想到人家停車場上面蓋大樓是有跟市府簽約的,有經過地主同意
※ 編輯: devidevi (49.159.219.21 臺灣), 06/23/2024 10:47:14NET自己把2F全敲掉了 反正也拿不回來
NET超怪的
我不懂怎麼會有這種商業模式
在停車場上面蓋大樓的商業模式很正常
只是沒跟地主講好而已
不是這個
我是說怎麼地主不知道的狀況就自己亂蓋
而且建照有通過嗎
有建照阿 當初中央 林市府 大日 net
四方渾水摸魚 後來這黑箱建築還得了促
參獎
當初風風光光 現在沒人認有講好任何事
情
就傻傻的不寫在合約裡面,想要握住把柄
一切都是蔡適應落選惹的禍,不然今天大
日&NET還是好好一叢
簽了OT約就照OT的方式走 硬要搞啥ROT精神的
OT約 最後還不是要T回去 87
可是微風反而是OT性質簽了ROT的標案不是
更扯
照著精神林黑了Net一把騙了兩樓層,而謝
被微風騙了一把簽了沒有增加建物的ROT
NET問題這麼大 結果看顏色挺 超好笑
增建都不知情XD 你是在叮前市府嗎?
我建議 少提疑問啦 會給右昌哥難堪
是你自己覺得是假ROT吧?微風明明
要投入3億改裝
蓋的時候不需要建照嗎
NET怎麼會答應這種條件,這又不是BOT案
79
首PoNET問題吵得沸沸揚揚 其實很多問題都被混在一起講,這幾天看了新聞大致整理幾條線 我不是承辦律師,相關事實都是看新聞,如果講錯了請不吝指教更正 一、建物產權糾紛(法律問題) 據新聞報導,基隆市政府和大日公司依促參法簽OT(類似委託經營契約)2
其實問題最大的就是林佑昌了吧? 一個市政府的約搞的這麼不乾淨 變成現在市政府跟net都各說各話 國有財產約到期了 還沒辦法確定產權15
我只是覺得支持林右昌跟主富的人有沒有想過一件事情 主富現在主軸是要戰建物是他們出錢的,所有權在他們身上才對 那林右昌讓這事情發生算不算圖利主富? 主富的主張成立的話算不算佔用公有地盈利? 這些事情發生在柯文哲執政的台北市能洗一個月嗎?14
這一篇有一些觀點可能沒顧及到實務作法 一、所有權: 2-4樓沒有"所有權",依現行法院實務認定,沒有辦理建物保存登記(也就是 所有權登記),並未有所有權(因台灣不動產物權是採絕對登記主義,建物有登記才有所有 權),但是它還是一個物在那裏,法律上的定位是什麼? 法院創設了一個所謂的"事實上處 分權),換句話說,有類似於"所有權"的概念,是一種法律上的利益,可以處分、買賣,5
原文思緒清晰 脈絡分辨清楚 一般人搞不懂的部分在於 白話講 當基隆市政府作為契約的一方2
圖利不是這樣用的好嗎 圖利罪之主觀構成要件有二: (一)「明知」行為違背法令 (二)「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你要先提出林右昌哪裡違法,還要證明他明知違法還硬幹3
林右昌的提案 可是在基隆市議會長期討論通過的 也就是說如果有圖利的問題 那整個議會同意的議員都跑不掉4
出來玩啊 不就好有見解 1.是大日自己要增建的 還同意所有權給市府 2.是NET自己同意透過租金減免來幫大日蓋房子的 3.1樓跟2樓原本都是東岸的主體建物 哪來的獨立出入口啦 4.希望你家可以讓我住喔 原來你家的所有權人這麼好移轉11
為什麼到現在還有人在車上..... ※ 引述《CrossroadMEI (江島十路)》之銘言: : 出來玩啊 不就好有見解 : ※ 引述《raes88097 (阿)》之銘言 : : NET問題吵得沸沸揚揚
爆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當年的OT合約規定營運五年後要把建物轉移給市府 市府從2018年開始就催促NET轉移建物, NET一直置之不理 2021年, 規定的五年期限到, NET還是置之不理 2022年, 市長換人, 又催促NET轉移建議, 還是置之不理 到今年1/31合約結束, NET宣稱建物是他的46
Re: [新聞] 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碰」稍微看了一下今天點交的新聞 1. 為了避免爭議,市政府只點交了B1-B4 等於微風的權益受損,不知道要如何處理 必須等待司法和監察院的介入35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照NET跟陳律師的訴求 就是產權未定 市府不能公開招標 但是NET還是委屈的投標了 只是輸給微風9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基隆律師出來表達法律意見 首先市府和NET都沒有完成產權登記的文件 但市府有OT合約NET有出資興建證明 所以是屬於產權未定的狀態待法院判決11
[討論] 堅持沒產權的話NET可以打掉2~4樓吧?一直有2000萬跑來說NET沒產權 亂蓋 違建 雖然當初就已經有建照了 這件事被無視 而且沒產權基隆市府還能把他租給別人?? 啊既然沒產權 房客退租的時候恢復承租時的模樣很合理吧 NET把2~4樓打掉應該合法? ※ 每日發文數上限為5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1
Re: [新聞] 基隆東岸商場爭議!NET記者會公開「地籍推 pupu20317: 如果基隆市民如rogudan所說因為這樣挺 49.218.95.118 02/17 23:14 → pupu20317: 藍,那我期望NET把2-4樓拆掉,恢復成 49.218.95.118 02/17 23:14 → pupu20317: 原本的樣子,反正基隆市民不缺一個商 49.218.95.118 02/17 23:14 → pupu20317: 場,微風要經營自己花錢去蓋 49.218.95.118 02/17 23:14 → pupu20317: 反正簽了30年嘛~多的是時間「慢慢經 49.218.95.118 02/17 23:144
Re: [新聞] NET登報要求為「強盜行為」道歉 謝國樑做人可以這樣顛倒是非嗎 當強盜的明明就是NET 背著基隆市府自己跟大日簽約 然後110年自己在大日合作意向書 同意完全遵守大日跟基隆市府的契約3
Re: [黑特] NET的算盤就是要拖啦 就算敗訴也沒差nonono 看看現狀 讓人真的搞不懂 NET想幹什麼 或是NET沒想清楚 達到他的目標付出的代價會更高 1. 這棟一樓挑高 所以2樓只是小夾層 而3樓以上"全部"都轉租出去了 NET自己店面在一樓X
Re: [新聞] 林右昌批把金雞母「賤價委商」 謝國笑死! 藍綠互咬打太極... 看來謝國樑知道NET這個基隆市政府穩贏的,故意打太極 而垃圾林右昌也知道謝國樑打太極,跟著打不互揭老底! 果然藍綠一家親.....
95
Re: [討論] 真的沒人、沒法治得了囂張的謝宜容嗎?81
[討論] 聯合報:朱亞虎完全認罪71
[討論] 300多名台籍詐騙犯從緬甸被送中47
[轉錄] 周立軒Threads -黃國昌事件爆炸性發展28
[討論] 原來冥進洞上禮拜開會就知道了ㄛ25
[黑特] 誰說我們宜容不道歉的!26
[討論] 現實到底有沒有人在乎28
[討論] 賴清德在黨內壓不住菊系?11
[討論] 很遺憾,但民進黨該下台了25
[討論] 謝宜容到底是陳菊還是黃國昌的人啊?50
[討論] 勞動部霸凌事件,你身邊的人看法?22
[討論] 真的沒人、沒法治得了囂張的謝宜容嗎?17
[討論] 謝宜容回公職..還能爽爽過完領終身俸嗎?12
[討論] 謝宜容出事為啥先去找黃國昌?19
[討論] 怎麼一覺起來謝宜容變黃國昌的人了?14
[討論] 鄉民還沒有發現問題所在嗎?16
[討論] 中華隊要打贏美國隊才能救民進黨了QQ13
Re: [討論] TheoEpstein王董請進13
[討論] 謝女道歉影片的角度13
[黑特] 所以根本不會有洪仲丘2.013
[討論] 被臉對臉咆哮還噴口水算職場霸凌嗎?9
[討論] 公務員 你動不了11
[討論] 青鳥哪時候才會飛出來?4
[黑特] 假棒球迷賴威廉現在還有心情看棒球嗎?6
[討論] 八卦說給柯文哲當總統 根本不會發生憾事9
[轉錄] 陳智菡 Vicky:一起支持公益揭弊者保護法11
[討論] 今天如果是小英會神隱還是道歉??9
[討論] 網路熱議:台女霸凌下屬8
[黑特] 看完影片了!完全沒有誠意9
[討論] 八卦仔為何不乖乖歸順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