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NET爭議其實是好幾個問題
※ 引述《CrossroadMEI (江島十路)》之銘言:
: 出來玩啊 不就好有見解
: 1.是大日自己要增建的 還同意所有權給市府
: 2.是NET自己同意透過租金減免來幫大日蓋房子的
: 3.1樓跟2樓原本都是東岸的主體建物 哪來的獨立出入口啦
: 4.希望你家可以讓我住喔 原來你家的所有權人這麼好移轉
: ※ 引述《raes88097 (阿)》之銘言
: : NET問題吵得沸沸揚揚
: : 其實很多問題都被混在一起講,這幾天看了新聞大致整理幾條線
: : 我不是承辦律師,相關事實都是看新聞,如果講錯了請不吝指教更正
: : 一、建物產權糾紛(法律問題)
: : 據新聞報導,基隆市政府和大日公司依促參法簽OT(類似委託經營契約)
: : 範圍是1樓及地下停車場,這部分是公有財產應該沒問題,委託給大日公司經營
: : 大日公司後來又租給NET,讓NET出資興建2-4樓並經營
: : 基隆市政府和大日公司契約到期,基隆市政府要收回建物
: : 基隆市政府說2-4樓是公有市產,NET說2-4樓是獨資興建
地是基隆市政府的
租給大日1樓及地下停車場
大日租給NET,NET蓋2~4樓
現在基隆市政府無論什麼原因要拿回這塊地
NET主張2~4樓是自己蓋的,因此產權是NET
--------
如果NET邏輯可以成立
那以後跟市政府租任何一塊地之後,
只有地下室跟一樓是市政府的
上面我蓋10樓產權都是我的
甚至從旁邊連一條路到2樓以上,沒經過一樓
市府1樓合約到期,
看2~10樓市府要市價買回,還是產權屬於廠商,廠商都是賺
--
我覺得這整件事參與方都很扯
等等 為啥自己蓋的就會有產權 那不是違建嗎?
市政府連有人在自家土地增建都不知情
不就是基隆黃國昌?
NET則是隨便就蓋下去也很誇張
不就私下利益輸送 我們不簽合約你蓋好
我連任 讓你續約
這種增建都不用申請執照嗎?現在合法?
就跟以前台北市,BOT停車場經營,但是上面蓋大樓, 不過這似乎是一開始就講好要蓋的 大日在原本合約內加上寫要蓋2~4樓才能經營一切就沒事了
※ 編輯: devidevi (49.159.219.21 臺灣), 06/23/2024 10:40:04這位市長搞一堆倒行逆施市政根本不
適任 廁液拿net幫洗白就只是帶風向
而己
NET就土匪吧。每年辦個慈善洗個形象
其實不是土匪,應該是看台北市可以這樣玩,想要用同樣玩法獲利 但沒想到人家停車場上面蓋大樓是有跟市府簽約的,有經過地主同意
※ 編輯: devidevi (49.159.219.21 臺灣), 06/23/2024 10:47:14NET自己把2F全敲掉了 反正也拿不回來
NET超怪的
我不懂怎麼會有這種商業模式
在停車場上面蓋大樓的商業模式很正常
只是沒跟地主講好而已
不是這個
我是說怎麼地主不知道的狀況就自己亂蓋
而且建照有通過嗎
有建照阿 當初中央 林市府 大日 net
四方渾水摸魚 後來這黑箱建築還得了促
參獎
當初風風光光 現在沒人認有講好任何事
情
就傻傻的不寫在合約裡面,想要握住把柄
一切都是蔡適應落選惹的禍,不然今天大
日&NET還是好好一叢
簽了OT約就照OT的方式走 硬要搞啥ROT精神的
OT約 最後還不是要T回去 87
可是微風反而是OT性質簽了ROT的標案不是
更扯
照著精神林黑了Net一把騙了兩樓層,而謝
被微風騙了一把簽了沒有增加建物的ROT
NET問題這麼大 結果看顏色挺 超好笑
增建都不知情XD 你是在叮前市府嗎?
我建議 少提疑問啦 會給右昌哥難堪
是你自己覺得是假ROT吧?微風明明
要投入3億改裝
蓋的時候不需要建照嗎
NET怎麼會答應這種條件,這又不是BOT案
79
首PoNET問題吵得沸沸揚揚 其實很多問題都被混在一起講,這幾天看了新聞大致整理幾條線 我不是承辦律師,相關事實都是看新聞,如果講錯了請不吝指教更正 一、建物產權糾紛(法律問題) 據新聞報導,基隆市政府和大日公司依促參法簽OT(類似委託經營契約)![[討論] NET爭議其實是好幾個問題 [討論] NET爭議其實是好幾個問題](https://i.imgur.com/noWEdqyb.jpg)
2
其實問題最大的就是林佑昌了吧? 一個市政府的約搞的這麼不乾淨 變成現在市政府跟net都各說各話 國有財產約到期了 還沒辦法確定產權15
我只是覺得支持林右昌跟主富的人有沒有想過一件事情 主富現在主軸是要戰建物是他們出錢的,所有權在他們身上才對 那林右昌讓這事情發生算不算圖利主富? 主富的主張成立的話算不算佔用公有地盈利? 這些事情發生在柯文哲執政的台北市能洗一個月嗎?14
這一篇有一些觀點可能沒顧及到實務作法 一、所有權: 2-4樓沒有"所有權",依現行法院實務認定,沒有辦理建物保存登記(也就是 所有權登記),並未有所有權(因台灣不動產物權是採絕對登記主義,建物有登記才有所有 權),但是它還是一個物在那裏,法律上的定位是什麼? 法院創設了一個所謂的"事實上處 分權),換句話說,有類似於"所有權"的概念,是一種法律上的利益,可以處分、買賣,![Re: [討論] NET爭議其實是好幾個問題 Re: [討論] NET爭議其實是好幾個問題](https://i.imgur.com/XYhbO9gb.jpg)
5
原文思緒清晰 脈絡分辨清楚 一般人搞不懂的部分在於 白話講 當基隆市政府作為契約的一方2
圖利不是這樣用的好嗎 圖利罪之主觀構成要件有二: (一)「明知」行為違背法令 (二)「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你要先提出林右昌哪裡違法,還要證明他明知違法還硬幹3
林右昌的提案 可是在基隆市議會長期討論通過的 也就是說如果有圖利的問題 那整個議會同意的議員都跑不掉![Re: [討論] NET爭議其實是好幾個問題 Re: [討論] NET爭議其實是好幾個問題](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16/08/25/191.jpg)
年初專打訴訟的大律師見解 在今天看到新聞後 才驚覺林右昌真的是天才 照法院說的,林右昌的約又沒說要負擔二到四樓的費用 所以駁回大日的請求4
出來玩啊 不就好有見解 1.是大日自己要增建的 還同意所有權給市府 2.是NET自己同意透過租金減免來幫大日蓋房子的 3.1樓跟2樓原本都是東岸的主體建物 哪來的獨立出入口啦 4.希望你家可以讓我住喔 原來你家的所有權人這麼好移轉11
為什麼到現在還有人在車上..... ※ 引述《CrossroadMEI (江島十路)》之銘言: : 出來玩啊 不就好有見解 : ※ 引述《raes88097 (阿)》之銘言 : : NET問題吵得沸沸揚揚
爆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當年的OT合約規定營運五年後要把建物轉移給市府 市府從2018年開始就催促NET轉移建物, NET一直置之不理 2021年, 規定的五年期限到, NET還是置之不理 2022年, 市長換人, 又催促NET轉移建議, 還是置之不理 到今年1/31合約結束, NET宣稱建物是他的![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http://www.angle.com.tw/news/images/angle_FB27.jpg)
46
Re: [新聞] 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碰」稍微看了一下今天點交的新聞 1. 為了避免爭議,市政府只點交了B1-B4 等於微風的權益受損,不知道要如何處理 必須等待司法和監察院的介入![Re: [新聞] 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碰」 Re: [新聞] 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碰」](https://i.imgur.com/Uzq4KAEb.jpg)
35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照NET跟陳律師的訴求 就是產權未定 市府不能公開招標 但是NET還是委屈的投標了 只是輸給微風9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基隆律師出來表達法律意見 首先市府和NET都沒有完成產權登記的文件 但市府有OT合約NET有出資興建證明 所以是屬於產權未定的狀態待法院判決![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https://img.youtube.com/vi/Oc011EPaZiU/mqdefault.jpg)
11
[討論] 堅持沒產權的話NET可以打掉2~4樓吧?一直有2000萬跑來說NET沒產權 亂蓋 違建 雖然當初就已經有建照了 這件事被無視 而且沒產權基隆市府還能把他租給別人?? 啊既然沒產權 房客退租的時候恢復承租時的模樣很合理吧 NET把2~4樓打掉應該合法? ※ 每日發文數上限為5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討論] 堅持沒產權的話NET可以打掉2~4樓吧? [討論] 堅持沒產權的話NET可以打掉2~4樓吧?](https://images.plurk.com/6DMxz7jxynA817wYvASs5K.jpg)
1
Re: [新聞] 基隆東岸商場爭議!NET記者會公開「地籍推 pupu20317: 如果基隆市民如rogudan所說因為這樣挺 49.218.95.118 02/17 23:14 → pupu20317: 藍,那我期望NET把2-4樓拆掉,恢復成 49.218.95.118 02/17 23:14 → pupu20317: 原本的樣子,反正基隆市民不缺一個商 49.218.95.118 02/17 23:14 → pupu20317: 場,微風要經營自己花錢去蓋 49.218.95.118 02/17 23:14 → pupu20317: 反正簽了30年嘛~多的是時間「慢慢經 49.218.95.118 02/17 23:144
Re: [新聞] NET登報要求為「強盜行為」道歉 謝國樑做人可以這樣顛倒是非嗎 當強盜的明明就是NET 背著基隆市府自己跟大日簽約 然後110年自己在大日合作意向書 同意完全遵守大日跟基隆市府的契約3
Re: [黑特] NET的算盤就是要拖啦 就算敗訴也沒差nonono 看看現狀 讓人真的搞不懂 NET想幹什麼 或是NET沒想清楚 達到他的目標付出的代價會更高 1. 這棟一樓挑高 所以2樓只是小夾層 而3樓以上"全部"都轉租出去了 NET自己店面在一樓X
Re: [新聞] 林右昌批把金雞母「賤價委商」 謝國笑死! 藍綠互咬打太極... 看來謝國樑知道NET這個基隆市政府穩贏的,故意打太極 而垃圾林右昌也知道謝國樑打太極,跟著打不互揭老底! 果然藍綠一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