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拚選罷法罷免門檻年底前修為「當選得票+1
台灣人就是這麼笨這麼好耍啊
這個修法有沒有道理 有
也就是多少民意選上去的 要多少民意選下來
然後發現問題沒有
如果今天是三腳督 當初當選的票就只有1/3強
那你這法條是怎樣
所以怎樣
是不是二輪投票制(*)就要跟進
這個是不是要先修法
這個是不是更是台灣過去許多問題的導火線
藍綠都只會拿他想要的出來騙啦
沒有人真正在為國家著想
(*)若有候選人未單獨過半
就應取得票前二位舉行第二輪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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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修改合理啊 從以前我就有這疑問了 假設啦一場選舉 30w vs 20w 30w票的a當選了 結果b不爽 發起罷免 因為a的支持者懶得去投 但20w的支持者 仇恨度超過1
我支持的理由跟你不同, 應該問的問題是「為什麼是25%當門檻?」。 為什麼不是33.3%、50%、10%、0.87%, 25%這個門檻的設計本身沒有任何由來。 反倒是簡單多數決、當選得票加一,4
罷免案降低門檻之後本來就越來越多罷免案 光是2024年到現在就有6起的成立的罷免案 1件是台東成功鎮長的罷免案 5件是村里長的罷免案 目前已投票完成2案,還有4案在7~8月會陸續投票X
這題我們要相信黃國昌,民眾黨是絕對不會支持的! 對選民立下神聖承諾的民眾黨,絕對會對國民黨這個荒唐修法的非民生法案投下反對票的 ! 雖然黃國昌在訪談中,一直表示他在這條和不當黨產那條的反對意思,但! 柯主席和黨團還是有不同意見。3
藍白確定25%是很鬆? 現行的選舉 總統選舉 以候選人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但候選人僅有一組時,其得票數須達選舉人總數百分之 20以上,始為當選。1
要怕好嗎? 選舉條件的變更適用 基於不利己原則都是從下一屆適用(自己去看釋字499) 保證過了之後再被送一次釋憲打臉 改下去爽到的是下一屆過半的綠營X
國民黨是完全只有眼前沒有明天了,沒人去評估硬推以後對未來的影響 提高罷免門檻最直觀的一件事就是「剝奪人民的罷免權」,人民選舉你出來你回過頭來拿 掉人民權利?恐怕連選擇你的人都會反感更不要説中間選民和沒選擇你的人了 讓你硬推過去好了,罷免一樣會動起來,然後不用打熱戰了,因為罷免門檻很高,但罷免 方會更想去突破反制你的修改遊戲規則,剝奪人民權利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