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洪申翰fb- 我沒有說謊
※ 引述《SunSky0126 (昊)》之銘言:
: 其實有去翻法條也能看出來:
: 「29還真的跟質詢沒關係,因為其他條有規定」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20059
: 第 五 章 討論
: 第 28 條
: 主席於宣告進行討論事項後,即照議事日程所列議案次序逐案提付討論。
: 第 29 條
: 出席委員請求發言,應親自向主席台議事處簽名登記,並依登記順序發言,如經雙方同意者
: ,得互調發言順序。
: 登記發言之委員,經主席唱名三次仍不在場者,視為棄權。
: 主席得於討論適當時間,宣告截止發言之登記。
: 可是前一章有提
: 第 四 章 開會
: 第 22 條
: 本院會議開會時間為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但舉行質詢時,延長至排定委員質詢結束為止。
: 如果不懂,那可以理解有些人會忽略各章的關聯,但,同一章的標的要相同吧?
質詢權受憲法保護,但質詢權如果沒有時間限制,
譬如到了正常用餐時間,質詢者依然堅持要質詢,
不准主持會議的人去吃水煎包,這是影響進食權利,
而進食是維持生命的基本條件,也就是『生存權』。
如果質詢者一直未到,卻要求其他與會者必須無限期等待,
不然就是曠職翹班,這是侵害了其他人的『工作權』。
憲法對於『生存權』、『工作權』的保護,
必然會比『質詢權』來得高。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132.98 (臺灣)
※ PTT 網址
→
講桌以外的學生都?沒學生問問題欸
推
我沒有喝醉
→
憲法保障投票權
→
啊民進黨還不是沒收某些人的投票權
推
憲法哪一條規定立委不能遲到一下下
→
憲法哪一條規定你不能強姦蔡母豬
27
首Po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洪申翰 Sun-Han 3.轉錄內容︰4
洪申翰在他的FB貼了14:00的投影片圖 這裡是14:10的投影片圖 早就已經改成陳亭妃是書面 洪申翰怎麼老是在說謊啊9
這咖其實就綠營這次出包的大原因之一 不分區 然後通常都會有個負責盯場的立委在 因此應該就是他 而他 也是一連串後續骨牌效應的原因 因此才會看到他會這麼努力地回應和想帶風向 然後他的說法其實就有個問題1
:l : 真相二:唱名三次不在場可跳過,不適用於總質詢 : 許多人會以〈立法院議事規則〉第29條:「登記發言之委員,經主席唱名3次仍不在場 者 : ,視為棄權」來說韓院長符合議事規則,那顯然沒看清規範。3
洪申翰和陳亭妃到底誰是對的呀?, 陳亭妃自己說了, 每個委員辦公室再下午一點多就接到通知說她要改成書面報告。 所以兩個人到底誰對誰錯?, 還有陳亭妃下午到底是什麼重要事情,2
你要講憲法 那就來講憲法啊 這邊總共有32質詢相關的關鍵字 哪邊有寫院長要等你來才可以開會的? 你想質詢就質詢 都不用看時間的嗎?4
這裡很有趣,故意講接到電話的時候,不講大院螢幕畫面哪時改書面 大院螢幕14:10陳亭妃質詢改書面這大家都知道了,人家不能先打給你再改螢幕嗎? : 真相二:唱名三次不在場可跳過,不適用於總質詢 這邊就是綠營老套路了,開始創造新概念,我相信都有前例 我只反問,如果總質詢不能唱名,那...是要等到人來的意思?17
其實有去翻法條也能看出來: 「29還真的跟質詢沒關係,因為其他條有規定」 第 五 章 討論 第 28 條33
意 : ,得互調發言順序。 : 登記發言之委員,經主席唱名三次仍不在場者,視為棄權。 : 主席得於討論適當時間,宣告截止發言之登記。 : 可是前一章有提
10
[轉錄] 邱志偉FB-盼韓院長早點學會成熟主持議事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邱志偉FB 3.轉錄內容︰6
[問卦] 死刑真的被判違憲後如果修憲呢如果死刑真的被判違憲 是不是就沒救了? 還是可以連署修憲? 讓死刑不會違憲 反正台灣人多數支持死刑- 遲到不是取消質詢權的理由 用低級的道德標準來限制人民代表的的質詢權力 WTF?? 不要說議事規則這樣寫 所以站得住腳 這違憲了吧
2
Re: [新聞] 綠委怒!韓國瑜吃水煎包等開會「沒見外賓何 : 錯之有,綠營委員真的是想質詢,還是故意借題發揮羞辱韓院長,陋習都可以變成是常 規 : 。」 : 在綠營眼裡過號視為缺席,似乎有點不近人情,就等週一韓國瑜召集黨團協商後,看該2
[問卦] 有沒有台灣法律讓人要死不活的八卦?是這樣的拉 鍵盤觀察家我最近觀察到 我們的法律好像都讓人民要死不活的 例如 死刑犯三審定讞 可以拖好幾年都不執行 要死不能死 身患絕症的患者 想要安樂死卻不合法 也是要死卻不能死 正常的上班族 想買個房都要不吃不喝十幾年 則是要活不能活X
Re: [新聞] 快新聞/韓國瑜沒收立委質詢權 黃國昌:可以喔 那大家從現在開始就來盯 輪到黃國昌質詢的場次 他是不是從頭到尾都在認真聽同事質詢 否則按照小草的邏輯,就是黃國昌翹班遲到早退2
Re: [討論] 民進黨立委:憲法沒寫唱名三次不到就棄權??? 什麼高中生說詞? 我台派,我認為這件事的本質與民進黨的看法, 都再次點出了當前台灣的在政治上的最大困境: 我們明明是台灣,1
Re: [新聞] SBL/炮口轟向P聯盟 球團委員會設叛將禁憲法 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小的沒經歷過棒球的叛將條款事件,不知道有沒有討論過這種條款有沒有去釋憲過。 直覺想不論SBL還是籃協到底有沒有權利叛將條款,有簽約明定就算了,連未經選秀(報 名可能簽了什麼)為什麼也會受規範?1
Re: [心得] 同意ceca經濟觀,但不同意他炒房簡單回覆, 談到基本人權,憲法哪裡規定要買得起房子? 原文一直講生存,憲法15條保障生存權和工作權,昂。 國家有沒有保障關於居住,鄉下有便宜凶宅你為什麼不買呢? 你問為什麼不能買蛋黃區,要有住的權利啊 國家有沒有保障工作,野雞公司有普缺你為什麼不去做呢?你問為什麼不能當頂尖公司執行長,要有工作的權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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