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不好意思 黃國昌太反智了 我先脫隊了
我不太清楚國昌為何能在節目中說自己是依 585 修法所以沒有擴權。請問他該如何解釋這條
「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的危害或依法應秘密的事項,並經主席同意者外,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
與 585 的釋文的矛盾之處
「例如涉及國家安全、國防或外交之國家機密事項,有關政策形成過程之內部討論資訊,以及有關正在進行中之犯罪偵查之相關資訊等,均有決定不予公開之權力,乃屬行政權本質所具有之行政特權。立法院行使調查權如涉及此類事項,即應予以適當之尊重,而不宜逕自強制行政部門必須公開此類資訊或提供相關文書。如於具體案件,就所調查事項是否屬於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或行政特權之範疇,或就屬於行政特權之資訊應否接受調查或公開而有爭執時,立法院與其他國家機關宜循合理之途徑協商解決,或以法律相關要件與程序,由司法機關審理解決之。」
這明顯不是依585 在修法,而是超越 585 的範圍,完全是擴權無誤。
--
你看過國昌老師每一個完整直播了嗎?
別以為蔥粉有智商回你問題啦
所以雞蛋是國家機密阿 小草懂不懂???
原po打臉黃國昌打得真響
高端涉及國家安全嗎
我的直覺是585違憲
一堆跟國家安全扯不上關係的案子都不敢給資
料了
現在說 是因為國家安全所以才不給的XD
高端黨認為是國家機密 不必去查~
如興案又跟國安有什麼關係了呢
585 是大法官的解釋文。修法內容與 5
85 矛盾跟看完直播、高端、雞蛋有什
麼關係
你看過卡提諾了嗎?蛤?XD
你要查高端,調查權能幹嘛一樣給法官
判不是嗎?那有人告了嗎?
對草來說已經不是讀書犯法了 讀完超
過390字的文章也犯法啦
這討論很多次了 那種在那跳針沒違反
的推文被打臉打爆之後都會裝死 然後
換篇繼續跳針
你先去看卡提諾 看完就知道了
多智障才會支持黃
青鳥等級只配支持憨川
小蔥草看不懂中文阿
「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項
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
見,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罰
鍰之範圍內,施以合理之強制手段」,你他
媽的造謠啊!
你被認知作戰的很嚴重,快看黃國昌直播頻道
你覺得有問題就去跟司法機關檢舉,而不
是自己把權力拿過來說要自己調查,釋字
585就跟你說雙方有爭議時有司法機關審
理,這段中文看不懂嗎
如於具體案件,就所調查事項是否屬於國
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或行政特權之範疇,
或就屬於行政特權之資訊應否接受調查或
公開而有爭執時,立法院與其他國家機關
宜循合理之途徑協商解決,或以法律相關
要件與程序,由司法機關審理解決之。」
就跟你說的很清楚了
這明顯就是習近平跟黃國昌勾結 想洩漏
國家機密
19
首Po唉 其實本來真的滿期待第三勢力的 從第三勢力這個詞興起後 這次三黨不過半 是真正台灣第一次第三勢力有影響力 結果沒想到的是2
Hi bro 早點脫藍白糞的隊伍是一件好事 像我早就加入深綠4%柯粉 高端4%柯建銘粉 我加入綠粉後2
選後真的很奇怪 師傅失智 國蔥爆走 這兩人算是第三勢力的結盟 但是選後卻在迷航中1
蔥粉反智也是情非得已。 黃國昌直播號稱有十萬人數觀看, 討論區裡面只有喪屍性質的留言讚嘆, 直播了這麼久, 政黑除了「哇!X萬人看黃國蔥直播」外,X
國昌的修法不但與585 矛盾,還會自相矛盾,例如: 1. 「受要求調閱文件之機關,除依法律或其他正當理由得拒絕外,應於五日內提供之。 但相關資料或文件原本業經司法機關或監察機關先為調取時,應敘明理由,並提供複本。 如有正當理由,無法提供複本者,應提出已被他機關調取之證明。」 2. 「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的危害或依法應秘密的事項,並經主席同意19
我是覺得你要就把整個段落截完整一點 只截第一段真的很側翼餒 通常解釋文的第一段都是在指出範疇 而第二段通常是為範疇未盡之處但書
爆
[討論] 國昌老師有說服你嗎?是沒有說服我就是了 不過我先說,我理組的,不是法律系 2.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並經主席同意者外 ,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 按照我理組很普通的邏輯思考34
Re: [討論] 黃國昌:在野特偵組?那是啥?其實黃國昌、柯文哲支不支持,已經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昨天三讀通過的違憲法案,確實賦予了立法院這麼樣的權力,甚至可以說,國 眾兩黨提出的國會五法,就是衝著揭弊去的。 問題是,立法院的調查權,可以用來揭弊嗎?依照釋字585,很可能是不行的: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主動28
[討論] 國昌一直提釋字585, 就是要騙外行人范姨說 這次國會改革是否擴權? 國昌說 根據釋字585, 他只是把原有的調查權還給國會。 到這邊, 范姨跟觀眾已經被唬的一愣一愣了。 這是蔥哥話術, 透過賣弄沒人熟悉的專有名詞, 讓人不敢追問。因為沒有小草會把釋字585拿起來讀, 所以你以為國昌懂。 國昌只揭露部34
[討論] 單厚之在節目上拿釋憲585號替立院辯護新聞面對面的節目上, 單厚之拿大法官釋憲585號條文 替立法院濫權使用調查權辯護。 (先告訴各位,這條釋憲直接打臉當時26
Re: [討論] 黃國昌:法學界聲明 內容空洞我們來看看黃國昌的逐字稿: 對於我以前這些法律系... 法律界的同僚,他們所提出來的聲明,我基本上只有一個立場 ,就是尊重。但昨天呢,記者問我對這件事情的看法,其實只有兩個評論,第一個最簡單 的評論是甚麼,第一個最簡單的評論就是,討論公共政策,請本於事實,討論公共政策,8
[討論] 國會擴權六大違憲懶人包我看很多小草只聽國昌 根本不知道違憲在哪 整理一下 主要參考釋字585 1. 釋字585號理由 要求與調查事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9
[討論] 所以有人可以說明一下主席權力給這麼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五條 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並經主席同意者外,不 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條之二 「接受調查詢問之人員,經主席同意,於必要時得協同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員到場協助之。」10
[討論] 聲請憲判立委職權行使法哪條可能會違憲三讀過了 藍白議會佔多數 行使覆議感覺沒啥用 接下來比較可行的方式是聲請憲法法庭的判決 目前還沒有裁判 不會是裁判違憲 所以一定是法律違憲吧 立委職權行使法哪條有可能會違憲?- 先說,你朋友的法律專業,很不專業 : 他說這個法案本來就該過 純法條論述 : 585釋字本身就有給立委調查權行使的權利 : 本身法案沒什麼問題 : 主要在適合對象的限縮
- 所以你認為319真調會違憲? 根據釋字第 585 號文中解釋,『行政首長依其行政權固有之權能,對於可能影響或干預 行政部門有效運作之資訊,均有決定不予公開之權力,乃屬行政權本質所具有之行政特 權。立法院行使調查權如涉及此類事項,即應予以適當之尊重。』 所以立委有權調閱;但是行政首長有權不給!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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