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黃國昌看來放生藐視國會罪了
※ 引述《jump2j (Lockel)》之銘言:
: 釋字432 對於「法律明確性」的定義,是要求法規必須讓受規範的人可理解、可預見、司: 法機構可以審查。
: 請問「其他一切藐視國會之行為」、「反質詢」這些用字遣詞,能夠讓受規範的官員,預: 見自己在什麼樣的情形下,會被處罰嗎?能夠讓法院去審查什麼樣的情形下,構成要件該: 當嗎?
: 別說官員跟法院了,連法案的制定者,我們的立委們,自己都不清楚反質詢甚麼意思。吳: 宗憲面對提問時左支右絀的模樣,還歷歷在目吧?
: 法院的功能不是自己創造立法者沒有明定的法規內容,而是依照立法者所制定的法律進行: 審判(憲法§80),你法條定的不明確,導致法院無法審查,就算最後是由司法權審查也: 沒用。
:
不確定法律概念在公法中到處可見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就是屬於公法無疑
「藐視」兩字是屬不確定法律概念沒錯
但你要說這樣就違憲還太早了點
依釋字545號:「法律就前揭違法或不正當行為無從鉅細靡遺悉加規定,因以不確定法律概念予以規範,惟其涵義於個案中並非不能經由適當組成之機構依其專業知識及社會通念加以認定及判斷,並可由司法審查予以確認,則與法律明確性原則尚無不合。」
況且違反25條的藐視國會行為所受到的也是行政罰鍰,而非刑事處罰,是否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而違憲,實有疑義。
再來藐視國會罪,刑法141-1條裡並沒有「藐視」兩字,而是要「虛偽陳述」才構成要件該當,「重要關係事項」「虛偽陳述」有沒有因為不明確而違憲,等釋憲吧,不是你說違憲就違憲。
「反質詢」我倒是覺得一般社會通念很好理解
今天卓問黃:「委員,你怎麼不設上限呢?」
這就是很典型的反質詢吧
但不管怎麼樣,釋憲結果不可能這次全部修法條文都是違憲,有可能部分違憲,部分合憲,今天會有這部修法也是因為人民看不慣行政官員在質詢台上說謊、顧左右而言他、所以依青鳥們的邏輯,最後釋憲結果一定是台灣人的重大挫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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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出現幻覺還是你的文章重複了
所以為啥不好好討論修法,急著黑箱通過
讓人民感到挫敗呢?
樓上是說像過去十幾年(不分黨派)的那
種討論方式嗎?這可不是新議題喔xd
你應該到時候要問大法官,明明是蔡英文
提名的,為什麼要讓台灣人民挫敗呢?應
該要全部通通宣佈違憲啊,背骨仔
所以你自己也知道這個爭議法案很可能
有違憲的地方,就問為何爭議法案不好
好修到讓違憲可能降低再通過?餓成這
樣以為大家都瞎了?
我只能說綠鳥腦洞大開,邏輯傾奇
你們的護航已經不是不會違憲,而是部
分違憲也沒關係先過再說,這是打算徹
底得罪保守派是吧?
體悟了道不同不相為謀,既然綠鳥像活在不
同世界的人,讓他們繼續活在那即可
記得每日聽麻柯唸咒幹古,抱著抗中飽台週
邊入睡,不要出去砍人就好
放棄溝通也是一個很好的選項,同樣放
棄溝通,反正總統行政在綠的手上,你
們愛過什麼隨便你們,反正覆議在手天
下我有,帶種不爽就倒閣試試?還是這
時候就變成綠的不溝通鴨霸了?
整天喊倒閣,你們是很痛恨卓院長嗎?
為何寧可把行政院矮化成黨部執行處也不願
放大格局為百姓謀福?麻柯是你的神嗎?
綠鳥是吃麻柯口水長大的嗎?沒了權力不能
在立院呼風喚雨讓你們都陽痿了嗎?
你們不知道麻柯的行徑有多敗票嗎?沒了權
力的舉動就只是個失智過動老害
不確定概念隨處可見?狗屎吧,25條
寫的藐視國會行為不是沒詳加規定欸
,是「根本沒一個字用在定義範圍上
」好嗎,「不去、不回答、回答了還
要立委滿意」,否則都可以用表決決
定要不要罰你錢,這樣是很輕微是不
是?
不倒閣那就簡單啦,爭議法案堆在立法
院慢慢覆議吧,記得督促你家的爛立委
不要偷懶沒去啊,不小心少幾個人表決
輸了就好笑囉
感覺今天輪夜班的智障藍犬變多囉?
這麼多討論串可知法條根本不是重點,這是
權力鬥爭要拼高下。
麻柯就是不爽要翻桌所以整天喊倒閣、解散
國會,浪費社會資源和精力
只準藍白權力鬥爭不許綠的反擊?不查
資料我還以為你們立委超過修憲門檻欸
笑死
法條不重要?戰國廁不要自己看不懂
法條就在那邊法條不重要欸
麻柯對你們來說就是聖旨,麻柯通過的法條
多爛你們都能接受
社會通念?不探求法規目的嗎?社會通念是
甚麼解釋方法?
麻柯瘋起來連自家立委的提案也能喊違憲違
法,這真的是為了人民福祉嗎?
論道理,你們法條明顯違憲,連來辯護
的人都認了,論民心,你們民調繼續摔
有人可要叛變了,論權力,我們用了覆
議你們卻不敢相應的倒閣,我真不懂你
們在這裡無能狂怒什麼的?藍白紅根本
一個尿性啊,跟對岸喊台獨欠武統一樣
的蠢
如果你們認為自己是多數民意,那根本不會
有這些鬧劇,你們只會像前八年一樣
好啦給你一個趕走柯建銘的機會啊,倒
閣然後讓dpp死到一席不剩不就成功趕
走柯建銘了?快點,笑你不敢
爽通過什麼法案就通過,藍白的提案通通駁
回,直播都有留檔的
你們的激將法一點屁用都沒有,因為你們自
知是少數民意才出此下策
但是綠的過的法條有幾個違憲的?說你
們立委素質爛不就是這麼一回事?
違憲交給大法官評斷,你們再走極端下去不
是自己崩潰就是禍害國家
說謊是你認定還是立委認定?還是媒體認
定?
笑死,走極端的說別人走極端,逆向還
理直氣壯也就你們了,要不要看看近期
不要把政黨當作神主牌在拜,麻柯跟党沒那
民調你們藍白的趨勢長什麼樣子?
麼偉大。我是怕你們遇到更加崩潰的事
到時候又發生中捷事件就很慘
來了,開始胡言亂語了,道理,民心跟
相應權力都不敢討論,你還是早點洗洗
睡吧戰力有夠弱
台股23000真的很崩潰,你們也小心不
要再開車撞館長的場地了,他那麼死忠
欸
該講過的早已講過,你們也都有定見,沒人
想說服你們,只是怕你們出了同溫層會凍死
每次講到最後講不過就開始說「是否
違憲交給大法官解釋」,笑死,大法
官解釋是一回事,但自己有沒有辦法
看得懂再去做出自己的主觀認定又是
一回事好嗎,不要每次到最後看不懂
就丟出這一句啦
什麼叫明顯的反質詢?所以標準你來定的嗎
你講的沒錯 為什麼一直被噓?
還典型反質詢勒。明確定義到底是什麼?
怎麼怯戰憨鳥在洗啊,還輸不夠嗎?
說我是認為違憲是誤會我了,我沒有認為
違憲,這個違憲不違憲不是我說了算。
我的意思是釋憲結果只有兩種可能,一種
是修法內容全部合憲,不然就是部分違憲
部分合憲,不可能全部違憲。
那就算是部分違憲部分合憲好了,聽證制
度,科以罰鍰,通知政府官員部隊社會相
關人士至立法院備詢,這些都不可能違憲
的內容,不管怎麼樣,刑法後國會權力一
定比之前還要大,就算不會全部合憲我也
爽啊,這就是我們投給黃國昌要的
違不違憲不是你說了算,結果你認為不
可能全部違憲XD 小草的邏輯真的很促
咪
違憲不是我說了算跟我認為沒有違憲是不
衝突的事啊,一個是客觀,一個是主觀,
你國文不好哦?
卓榮泰那個確實是經典的反質詢,難怪怕修
法,哈哈哈
應該是你邏輯不好,不是我中文不好,
不過沒事,小草喜歡硬拗我可以理解
但也有可能是你邏輯+中文都不好
釋憲搞不好還不會受理,那就有趣了
藍營過去幾十年在大法官釋憲有贏過
嗎?(即使是藍營自己提名的大法官)
通知部隊到立法院被詢,會重演霧月
政變
小草的世界真單純 ,只需要接受是不是
、對不對、有沒有,不是0就是100的世界
,現實世界就不是這樣運作的啊!這次法
案最有可能的結果就是憲法法庭宣告部分
違憲(推論),但是我不知道部分違憲的
範圍會到多大(我又不是大法官),藍綠
白立委都不是笨蛋,但是也沒有英明神武
到都不會犯錯,現在提釋憲就是讓大法官
判決誰犯的錯誤多、需要修正或退回、那
邊合憲不需要修正,別人提到的意見或是
你們提的意見,吵有什麼用?我是贊成綠
營沒錯,但我也不覺得這次修法一無價值
,只是藍白的修法過程真的,嘖嘖嘖,我
話說到這裡就好,我不想說太重XD
綠鳥起手式就是違憲,然後以下就隨便他們
喇天幹古,或者拿沈包巾苗造謠的懶人包
3
首Po下面是完整的質詢影片: 他能做的就是混淆概念,還有阻止對方回答, 發現答詢的官員都回答在關節上,要破防了, 只好回頭找韓國瑜請求幫忙。13
蔥:立委懷疑就可以課刑責一說何來? 鄭:主觀認定不合理 範圍太大 蔥:最後裁量在檢察官起訴與否跟法官判決ㄟ 況且起訴門檻是依據證據而不是懷疑 鄭:會讓官員心生恐懼造成寒蟬效應 (迴避了最後裁量還是在司法權 不能說謊所以心生恐懼噗噗)1
我大概說一下, 你們怎麼槓我都是尊重。 因為影片裡面你能看到的就是黃國昌阻止對方回答, 然後對方講第一句,黃國昌就開始曲解再轉方向, 同時再用價值性質語句來做點評。67
看到這種發文真的很無言,都幾個月了,還有人搞不懂藐視國會在罰甚麼 : 蔥:立委懷疑就可以課刑責一說何來? : 鄭:主觀認定不合理 範圍太大 : 蔥:最後裁量在檢察官起訴與否跟法官判決ㄟ 況且起訴門檻是依據證據而不是懷疑 : 鄭:會讓官員心生恐懼造成寒蟬效應(不能說謊所以心生恐懼噗噗)6
打臉黃國昌造謠啦。 去google 一下“美國藐視國會罪構成要件”,大約會跳出5篇以上專業投書,內容各異, 有空可以看看。但有一點是相同的,就是: 美國藐視國會罪成立要件不包含虛偽陳述。3
一圖流 小鳥為了抹黑 真的無所不用其極 這個是剛剛去立法院文書截圖的X
黃國昌第一句是疑問句 沒有對錯的問題 第二句講「最後裁量在檢察官起訴與否跟法官判決ㄟ 況且起訴門檻是依據證據而不是懷 疑」 他有講錯嗎?9
弱弱的問一下 所以現在藐視國會罪 到底是刑事罰還是行政罰 搞得我好亂啊 我記得是行政罰不是X
你才亂亂講,笑死XD : : 蔥:立委懷疑就可以課刑責一說何來? : : 鄭:主觀認定不合理 範圍太大 : : 蔥:最後裁量在檢察官起訴與否跟法官判決ㄟ 況且起訴門檻是依據證據而不是懷疑 : : 鄭:會讓官員心生恐懼造成寒蟬效應(不能說謊所以心生恐懼噗噗)20
引用文章那篇的j大回擊 主要是在反駁更前篇n大所加的註解 n大的錯誤在於他自己加的評論 很多都不是事實 可以看清楚J大的說明
爆
Re: [討論] 所以誰能跟我說兩兆哪來的?黃國昌的直播我看了,就是用片面事實來欺騙選民嘛! 他為甚麼不說本次打算增修的藐視國會罪其實有2條呢? 一條適用在聽證:刑法§141-1 於出席立法院聽證會程序受質詢時,就其所知之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9
[爆卦] 東吳法律刑法教授林書楷FB:藍白條文違憲看到藍白所提出的「藐視國會罪」條文(條文如圖),心想不知這個條文是蔥博士、還是 他的麻吉大哥花蓮王主導的,如果可以還真想對草擬者”咆哮”一下刑法構成要件不是這 樣亂定的…… 這個條文的內容本身很明顯就違反「構成要件明確性」,違反罪刑法定原則,即使藍白硬 要強行通過,將來大概也會被憲法法庭宣告違憲。5
Re: [新聞] 藐視國會最高罰20萬!官員虛偽陳述有刑責這個法案的問題 在關係文說中 行政院已經提出來了 一、宜參酌憲法精神及司法院釋字第 585 號解釋等意旨擬定相關規定: 憲法法庭 113 年度憲判字第 1 號判決意旨略以:「刑罰法規涉及人民生命、人身自6
Re: [討論] 國會改革違憲行政院提覆議的七大理由出來了 我相信後續提釋憲也是這些理由 畢竟這一個禮拜也沒聽過有什麼比較有料的論述 如果是這七點去提釋憲會很有趣6
Re: [黑特] 國會調查權壽 : 換個方向看,執政黨就乾脆趁勢實現當年廢考監兩院目標,抄半套美國的國會調查聽證 會 剛好借串問一件事,這次修法會違憲,其中一個面向應該是有部分與監察院衝突吧? 而現在廢監察變成新話題,這邊不論廢不廢監察這件事,我只想問一下為什麼不是先廢監2
Re: [討論] 藐視國會施行後批評徐巧芯是不是關3年?就你的論點分析 有沒有看到各國都是以證人身分採取司法途徑 就是要合乎權力分立的原則 而藍白所提的法案 最大的問題就是破壞權力分立的原則2
Re: [討論] 罪行法定一定要明確是吧釋字第545號解釋又進一步補充: 法律就前揭違法或不正當行為無從鉅細靡遺悉加規定,因以不確定法律概念予以規範,惟其 涵義於個案中並非不能經由適當組成之機構依其專業知識及社會通念加以認定及判斷,並可 由司法審查予以確認,則與法律明確性原則尚無不合。」2
Re: [新聞] 國會職權三讀/藐視國會罪通過!官員不得阿肥覺得藐視國會雖然有構成要件打擊範圍太廣 可能會違反法律明確性的違憲疑慮 不過這個問題本質應該是跟前陣子吵說要不要公然侮辱除罪化一樣 打擊範圍過廣,導致法官要浪費很多時間議審查行為人言行是否有侵害人格權 但是那時候詹森林大法官就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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