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Re: [情報]十二國記翻譯 尖端最新聲明(非官方)

看板book標題Re: [情報]十二國記翻譯 尖端最新聲明(非官方)作者
skyviviema
(人人皆有貓性,貓咪坨坨)
時間推噓10 推:10 噓:0 →:121

這起事件討論至今,我想最大的共識應該就是
「尖端編輯部確實是最需檢討改善的源頭」,這部分是最無異議的。

不過在這幾天的討論中,亦可看到有些細部看法分歧,
讀者、從業人員等不同討論者切入的角度不盡相同。
而這篇想以我個人的角度,談談在討論至今的過程中,不同階段產生的想法。

並請容我說出作為一名關注本次事件的不相關非公眾人士,
卻只因觀點沒有完全符合某些讀者支持的標準,就遭受被公開點名、貼標籤的情況。

可以理解讀者的憤怒情緒不是一、兩次事件造成的,
而是長年累積下來的無奈與失望,甚至是花錢還被踐踏的感覺。
也可以理解讀者想為譯者討公道的心情,
但這樣的情緒能量也要放在對的地方。

本文篇幅相當長,部分帶有情緒,但我想至今因為這起事件而感到受傷的,
恐怕不是只有當事人了,我想把這樣的心情寫出來,
願意看完的人請讓我致上最高謝意與敬意。



最初我僅在本板參與三句日文的討論,因為這是我比較關注、也較有能力提出看法的。
目前得出的看法是:1譯者較合原意、2監修較合原意(但敘述或許可以再流暢)、
3需要參考上下文再討論。

以自己只是一名奈米級翻譯從業人員的角度來看,這結論其實頗有意思,
這三句剛好呈現譯、校雙方的存在能互補,確實有讓譯文更貼近原意。
但為何結果卻如此遺憾?大概正如目前的共識,作為中間協調者的編輯
可能缺乏經驗,而未能善用雙方所長、妥善處理雙方分歧。


就在我陸續於本板推文分享想法時,突然看到一句:
「還在討論翻譯內容是什麼意思的完全沒有抓到重點」
「翻譯內容對錯完全不是重點」

我當下十分不解,這次爭議之一不就是譯文究竟改得對不對、錯不錯嗎?
那為何討論翻譯不是重點呢?難道我先前花時間查資料、參考其他討論,
都是沒意義的嗎?

「翻譯是譯者掛名,編輯和監修都只能建議譯者,是否更改應由譯者決定。
編輯和監修如有決定權,應掛名為內容負責。」

這裡我就了解該討論者認為重點該擺在「編輯運作流程出了問題」,
但我認為兩邊都是重點。順便說自己實務上遇到的狀況,不是每本書的最終版
都是由譯者決定內容。至於掛名,本來版權頁上就會掛出編輯、校對等職稱。
當然我認同像十二國記這種讀者特別在乎譯者的作品,
確實讓譯者決定最終版本會更適當。

「你要用一句話翻掉一個譯者?身為一個翻譯你確定?」

這句話出現時,說真的我看了很沉重,沉重點在於那呈現出譯者一直以來
背負的不切實際期待:譯文絕對必須完美無缺,有任何誤譯就是失職。
但就像看母語文章有時也可能會看錯,誤譯再小心也難以完全避免。
正因如此,我一向認為譯者必須抱著「再資深都可能出錯」的覺悟,
盡量對原文與譯文謙卑謙卑再謙卑,而且條件允許下校譯必須存在。

後來我還是稍微針對編輯運作流程提出了看法:

自己下去翻譯與校稿抓錯,著眼點完全不同,所以不是能抓錯就代表比較厲害。
譯者能做十幾二十年以上,都有一定程度,但翻譯畢竟是精細的腦力工作,
出錯難免。重點在於譯、校、編之間充分溝通,而不是單方面高高在上下指導棋。
一般有討論的情況下,譯者對校稿不會太反彈,直接退稿重修不僅耗費精神與時間
,也很難掌握是否能滿足校稿的要求,海底撈針效率不佳。

被退稿到崩潰我有類似的經驗,那種不知道自己重翻的部份還會怎樣被挑剔
的恐懼與無力感,導致之後每次打出的一字一句都會陷入自我懷疑,
不斷糾結到底這樣的字句OK不OK,耗費了比往常更多的時間,
這點我完全可以同理原譯者的心情。

所以剛開始我的立場是比較偏向譯者那邊的,
直到監修出面發聲,我才意識到也許也該多站在校譯的角度想想,
殊不知這就是惹了一身灰的開始……-_-



打從事件初期,噗浪、西洽等處就有不少指責、臆測監修的聲音,
我想這也是為何監修會出面發文吧。接著就有人批評那篇回應很中二、高傲,
但自己是覺得還好,考慮到先前遭受的批評聲浪,那篇語氣算合理的自我辯護吧?
話說監修文在本板也很冷沒啥討論,看到外面那樣燒,說真的滿意外的。

至於「觸發條件」的說法很中二?我覺得那只是個人用詞風格,
而且我猜這句可能只是在形容當與論燒到某個他不樂見的發展時,他才會公布修改內容。

看了監修文後,我才開始在西洽提出「情報不足前,對監修保持中立態度較為妥當」
的觀點,畢竟譯、校並非對立,而是同樣希望譯文能更貼近原意的人。
有些譯者本身也會做校譯,我認為這事件是讓人思考如何更順暢採納雙方意見的好機會。

然而,講著講著,我的推文就被拉到噗浪某噗砲轟了。


而且該噗還是我刻意避開去討論的地方,因為自知部分觀點與那噗的主流不合,
加上匿名噗難以分辨討論者誰是誰,容易一個誤會就激化情緒,
所以我只在ptt留言,噗浪除了日文討論噗,其他就純觀望。

有人說是我多次提到噗浪,但除了一開始討論日文有引用噗浪文之外,
我只看到有兩篇文章的推文我有稍微提到,不解這頻率錯覺是怎麼來的?
我重新看了那兩篇推文,我願意承認有部分是我用詞不精、語氣不佳造成了誤會。
我當然知道噗浪也有理性討論,但我只是因為在ptt提到別的平台,才用了統稱,
沒有想要地圖炮的意思。而且噗浪不像ptt有專板可以明指,我也只想對事討論,
所以沒有明提是哪個噗(而且類似言論其實零星出現在不只一處)。


總之,人算不如噗算,我還是被迫捲入原本不想參與的匿名噗中,
還被刻意截出ID,又下了個曲解的結論:
「說出真正目的了喔,就是不滿大家燒監修嘛」

我當下整個情緒就上來了,在那邊回應的口氣就不是很好,
不過我也只是把自己看到的事實說出來,提出該噗往上翻的話確實有
針對監修過度評判的留言,並未針對任何個人,更沒有人身攻擊
(而且說真的匿名噗ID就跟日本娃娃頭女舞團一樣難認,真的分不清楚誰是誰><)。

後來果然相談不歡,我便說要針對我的發言就在ptt回我,不要再轉我推文,
不然我很難兼顧,說完就離開了。但後續依然有人針對我說三道四,
也許當時一笑置之就沒事了,但被轉推文針對我個人這件事,本就讓我氣氣氣到極點,
還在情緒中的我完全無法忍氣吞聲,所以又跑去回應,給它回個天荒地老。

後來甚至還有人又開了新的匿名噗專門討論我,
更可惡的是,我去留言解釋就會馬上被噗主刪除,於是該噗就留下了一堆針對我的
加油添醋、張冠李戴的不實指控,故意把我營造成他們心中盲挺監修的樣板傻瓜,
並持續抓我在ptt的推文嘲諷謾罵,我怎麼留言噗主就怎麼刪,
搞得我後來也乾脆測試對方到底多能刪,丟了一堆正經和不正經的內容,
嗯,已確認是一隻很快的手。


說真的,這種操作實在有夠噁心到我,也許裡面有些不是讀者,只是來吃瓜看戲的,
但若當初原噗的討論者能抱持「論事對事不對人」的原則,
單純拿觀點去討論而非指名道姓,我還會被這樣搞嗎?

其中我看到一些說法:
「讀者到底為何要去探討校譯或業界人士想知道要怎麼改,讀者最在意的就不是這個啊」

「那人嘴上說討論區應該要給兩位同業的專業公正評價,但在雙方只有一邊權益受損時,他卻沒有試圖為譯者爭取他該有的正義,而是輕描淡寫的說那是編輯跟出版社失職」

首先,我不認為自己在討論這件事需要帶入過多情緒。
而業界的事讀者確實可以不關心,但沒必要別人在提的時候丟些「討論翻譯模糊焦點」、「就是挺監修嘛」、「都不了解讀者的憤怒」、「譯者才是受害者耶」這類帶有主觀偏見的敘述。況且在我看來,業界討論才是對當事者有更多建設性的意見,而非僅僅一時出口氣。

有讀者認為我硬要別人接受我的觀點,拜託,我一開始也只是單純發表觀點,
是有人回應我,我才會回應好嗎?而且我為什麼一定要接受,一些人也不接受我的說法啊,那不就各自把意見留在公開板面,讓他人自行判斷就好?


關於事件至今的所有推文,我從未對該譯者有過任何評判,不如說還站在她的處境多一點。也不過就是稍微提了一些不同觀點,認為若能比對修改部分或許可以釐清一些事情,以及應該更中性客觀看待監修(校譯)。

明明大家都有共識,只因細部觀點不同,為什麼只是稍微同理了一下監修的立場,我就整個被貼上「站在譯者和讀者對立面」的標籤了???

然後還因此讓自己被這樣地評論:

「他說自己是譯者,但看他對文字的理解以及思考的邏輯,
他翻出來的文章正確性我會打個問號」

「他就一直鬼打牆啊!這種思考邏輯,真的很怕買到他翻譯的作品」
「很怕買到+1」

「就看到個一直覺得大家都該關注他哄他的生物」
「敗犬的遠吠」
「瘋狗」
「怪人亂入」
「沒社會化的人」

「以後這種人的形容詞會不會變成:很尖端」

「忍不住懷疑是尖端請來洗地帶風向」
「該不會是監修本人吧?不然就是監修好友,類似名作那種」
「應該不是吧,感覺只是一個很想示範監修那種人有多難溝通的人」
「這麼眾人皆醉地挺那個監修,也只能祝福了,祝福他有榮幸與監修合作,畢竟理念相同的人才適合在一起」

「看起來他2009年就註冊了」
(這句的出現知道的就知道發生了什麼,基本上匿名噗是不會透露帳戶資訊的)


讀者說是因為等了20年才那麼憤怒,認為出版社糟蹋好譯者很心疼,這我都理解。
但本來每個人就會有不同的角度,就算我是少數觀點而且不合你意,
難道就不能「對事不對人」嗎?

就算有人認為公開網路本來就可以把他人的言論撿來檢去,但我因此生氣也不為過吧?
可是我甚至連在ptt生氣,都還要被那個我無法留言的噗不斷地曲解嘲弄。
(先說好我是指那些不理性的人,省得又說我地圖炮)

讀者想維護譯者,想表達對出版社的憤怒,是理所當然的,
但有必要因此連帶傷害其他不同觀點的人嗎?
用這種方式,讀者的心情就能傳達出去嗎?

又或著把話說得重一點:
譯者當初PO那篇文章,難道會是希望讀者去公審一些不相干的人嗎?
(還是要再次強調理性讀者也不少)

我想只有對事不對人的討論,事情才更能聚焦在讀者所期望發展的方向,才更可能真正幫助到讀者支持的對象,更有效地讓讀者的心聲被聽見。


我不知道那些人若看到了這篇,會不會繼續嘲諷我,但至少我傳達出自己的心情了,
無論認不認同我受到傷害,說我被害妄想、裝受虐也罷(那邊還真的這樣說過= =),
我還是想傳達出來:這次的事件因為部分讀者的不理性,
讓不相干的討論者也連帶感到受傷,而且,受傷的不是只有我一人。

最後,衷心感謝願意看完這篇的人,
也希望這起事件能盡快有一個各方皆能接受的公平結果。


p.s.閒聊

讓我有勇氣發這篇文章的人就是濱崎步,
看她走出低潮辦出那麼精采的演唱會,那是要付出多大的努力和意志力,
才能回到逼近全盛時期的狀態,她確實活出了她的「walking proud」,
非粉絲的我仍感到十分敬佩w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210.164 (臺灣)
PTT 網址

Tiberius08/10 17:46你身為譯者, 然後還在幫現有壓榨譯者的體系講話

Tiberius08/10 17:47這真的讓我覺得非常不可思議 ...

你真的有看內容還能下這樣的結論,我也覺得非常不可思議......

ryouek08/10 18:08不想受各方評論就不要公開發言 寫超長一篇嘟囔委屈小情緒

ryouek08/10 18:08還順便踩韓團一腳 這裡可不是你的療癒板吧 要討拍自己去開

ryouek08/10 18:08個板找親友幫你秀秀啊 根本不是事件當事人你的心情是有多

ryouek08/10 18:08重要

我沒有要踩韓團啦,我只是以外行人的眼光用來譬喻,你看了不開心那我就改提別團 公開發表的觀點當然可以受評論啊,但請就針對觀點回覆好嗎?對事不對人OK? 還有,我能不能在這邊發文,是板規決定的不是由你決定的^^

charles731208/10 20:50先說你的發言我都有認真看完

charles731208/10 20:51但我想跟你說的其實跟在zincite那邊對zincite說的差

charles731208/10 20:51不多(我當然也有認真看完他說的)

charles731208/10 20:52這件事群眾的主流意志是巨大的對尖端這關出版社的

charles731208/10 20:53負面情緒。 要能跟多數的人討論不可能忽略這個情緒。

charles731208/10 20:54你自己在河道遭遇的,應該能比zincite更能體會

charles731208/10 20:54hana出來翻桌的情緒是怎麼來的。

medama08/10 20:55辛苦了

補回一聲:謝謝!

charles731208/10 20:56你站出來多麼的中立發言,實際上就是省略掉原本譯者

charles731208/10 20:56情緒導致現在的狀況。

medama08/10 20:56情緒是一回事 翻譯對錯是一回事 針對翻譯討論並沒有錯

medama08/10 20:56讀者針對翻譯討論很正常 不需要人身攻擊

charles731208/10 20:57所以就算你說的在正確在中肯,結果就會跟zincite一樣

(以下把一些自己推過的文修改成獨立回覆,比較好閱讀) 你說的這部分我沒有意見,但這也不是把不相干的人也捲入的理由 請專心將這樣的情緒放在尖端上就好,希望能夠理解w

charles731208/10 20:58網路世界就是這樣的規則,你在怎麼正確結果就是這樣

charles731208/10 20:59今天就是尖端業力爆發,今天如果假設出來翻桌的是其

charles731208/10 20:59他譯者,應該是不至於被眾人踩到現在。

charles731208/10 21:00噗浪我也是長期有在那邊,基本上我直接把偷偷說遮蔽(

charles731208/10 21:00(苦笑) 所以你遇到啥我不知道,但偷偷說說實在就是糞

charles731208/10 21:01坑。

charles731208/10 21:01噗浪最骯髒見不得人的發言都會在那裏。

charles731208/10 21:02噗浪可以設定完全看不到偷偷說的..建議大家都設一設

charles731208/10 21:03我覺得現在主流還會關注的人都是選邊站啦,而不說話

charles731208/10 21:03的人大概也不太可能再買書了。

skyviviema08/10 21:04但也有很多有意義的討論因為擴散的關係所以還是會用

skyviviema08/10 21:04偷偷說,這也是為什麼我幾乎只看不回

charles731208/10 21:05你既然要參與就該明白這已經不是講道理的世界

charles731208/10 21:06我遮蔽因為我覺得我看了三觀有時候都會被汙染

skyviviema08/10 21:06不是,我沒有要參與啊XD是他們把我這邊的東西貼過去

charles731208/10 21:07所以我在你這裡甚至是zincite話語看是逆風但我其實是

charles731208/10 21:07友軍w

charles731208/10 21:07你基本上不要看不要下去就沒事了

charles731208/10 21:08在怎麼抹黑實際上覺得黑的人大概是只有你的感受

charles731208/10 21:08第三者基本上不下去同溫有沒有道理自己都有一把尺

charles731208/10 21:11而在這個逆風還要站出來的,就只會被貼標籤

charles731208/10 21:11會攻擊的人會認為自己攻擊的是尖端相關人士

charles731208/10 21:12但多數的人應該都不會這麼想...

medama08/10 21:12不用在意 反正你又不能管別人要不要轉貼或討論你的文章

感謝兩位熱心的回應,我打這篇主要還是希望這樣的心情能夠被看見 以及強調對事不對人,至於那些人要怎樣看、要怎樣繼續是他們的選擇 也不會再去看噗浪相關討論,因為我已經有這篇文章可以好好地講了w

Tiberius08/10 21:24我沒有說你說的是錯的, 我說的是這不是這次事件的重點..

Tiberius08/10 21:25有熱血很好,現在的業界也確實需要熱血,因為現在的業界

Tiberius08/10 21:25沒辦法給其他的東西了 ...

Tiberius08/10 21:27如果發案方用錢砸死譯者把譯作買斷不給掛名的話,那他們

Tiberius08/10 21:28確實愛怎麼做就怎麼做,不用管譯者怎麼想 (很多翻譯社

就像我在內文說的,我認同你說的是重點,但從別人的角度也會看到不同的重點 08/10 21:28

Tiberius08/10 21:29就都是這樣) 但這次是譯者掛名, 監修改內容, 監修沒掛名

Tiberius08/10 21:29不是監修覺得是對的就可以說是譯者翻出來的欸

Tiberius08/10 21:30你願意不要名聲不要報酬只想把你覺得正確的內容發出去

Tiberius08/10 21:31這非常好, 現在的業界需要這種爆肝的人, 但這不可能持久

Tiberius08/10 21:33離題問個, 你覺得不給譯者掛名的話是要多給錢還是少給錢

Tiberius08/10 21:33出版社是要用譯者的名字來攬客還是譯者要用譯作來攬客

hwider08/10 21:34辛苦了

補回一聲:感謝!

Tiberius08/10 21:36人跟作品掛勾就是要負責, 不能隨便讓人改的啊

沒做過翻譯社,所以不是很熟悉生態 不同專業領域會遇到的情況有時也大不相同 不掛名的案子理論上在接案前就會知道 所以譯者在簽約時要留意合約內容是否明確註明會掛名 沒掛名的要接的話,也只能當做是賺錢+累積經驗值了 實務上最終成品被改稿的情況滿多的 但若非很暢銷、很重點、很會特別被注意到譯者的書 大部分情況下,會注意到譯者掛名的,幾乎只有譯者本人......

dash00708/10 22:03還以為來到黑特版……

啊我就真的很黑特呀,還在板規允許內的話讓我黑特一下不行嗎QQ

dash00708/10 22:15基本上我認同應該要公平看待兩邊,千魚總編也提過譯者監

dash00708/10 22:15修的風格也差很多的事,但不得不說包括尖端把內部資訊透

dash00708/10 22:15露第三人的事實在太扯了。炎上的情況下監修再去那個第三

dash00708/10 22:15人粉專留言只會被放大問題

如果你自認只是做好份內工作,結果網路與論一面倒認定你就是個沒能力又愛亂改稿的人 老實說,我也不知道有多少身兼校譯的譯者能平心承受這件事 這就是之所以我會認為,在無法確認修改內容前,宜中性看待 專心把焦點和力氣放在出版社上即可

wadeQQ08/10 22:32校譯凌駕譯者,是不是一開始就註定會是災難?

對於一本讀者會重視、會注意譯者是誰的書,這樣確實容易引發爭議

lofo08/10 23:25在高牆與雞蛋之間,兩邊都不站,就等同看著體制壓垮個人

你所謂的兩邊是哪兩邊? 是譯者vs出版社,還是譯者vs出版社+監修,還是譯者、監修vs出版社?

lofo08/10 23:41譯者是用自己的名字出來發聲,那位監修到現在仍然身分未明

lofo08/10 23:43在我看來就是出版社體制的一部分

好,那在目前主流與論一面倒指責「監修就是個沒能力又高傲,亂改譯文的人」 在無法比對修改內容到底是合理,還是亂修龜毛之前 就先揭露監修的身分,對他真的公平嗎? 不過現在好像也有人是承認監修有能力,但認為他不尊重原譯者 可是從他的發文可知,似乎就是列出他認為應該修的部分,要不要採納交給編輯決定 既然將決定權交給編輯,應該也沒有想要凌駕或不尊重譯者的意思吧? (除非那篇隱瞞了什麼內情,不然我也只能先從檯面上的情報分析) 所以我目前還是傾向是編輯協調能力導致雙方產生不必要的衝突

luciferii08/10 23:48我覺得前面討論譯文很有價值啊,但是現在社會風氣不同

luciferii08/10 23:49看政壇就知道,比起就事論事,現在風氣傾向先選邊站

luciferii08/10 23:49然後只因為立場就區分敵我互相打起來。

luciferii08/10 23:56校譯凌駕譯者並不永遠會是災難,很多次都是譯者太糟靠

luciferii08/10 23:57校譯拯救的例子……我覺得村上那句話說在體制和個人間

luciferii08/10 23:58永遠選擇個人,是個偷懶很不負責任說話不腰疼的鼓吹。

luciferii08/10 23:58每個系統內的互動和合作都因時因地而有不同處置方式,

luciferii08/10 23:59不是打打嘴砲右派最強左派最好體制最安定個人自由最崇

luciferii08/11 00:00高就可以解決的,那只有小說裏可以這麼一廂情願。

luciferii08/11 00:36補句不好聽的,如果不實際看譯文,綿羊老師還可以依然

luciferii08/11 00:36是凌駕體制的個人譯者。

luciferii08/11 00:44模倣犯被抓到漏譯之前,張秋明也是人家口中的好譯者啊

luciferii08/11 00:45十二國記的綿羊,魔戒的李函,都是編校審吹捧過,還有

luciferii08/11 00:46粉絲團的啊。翻到任一方有火氣,那編輯肯定是有問題;

luciferii08/11 00:46但要討論監修和譯者孰是孰非,不實際討論作品是沒法判

luciferii斷的。

我也是覺得村上那句話實在有點太簡化 導致有些人誤會好像只要抱著那句話就可以選邊站 忽略應先根據事實分析事件脈絡 當然這件事的導火線,絕對是編輯部要負最大的責任(也不該只推給一兩位編輯) 但是否該將監修也視為體制內的人,從目前流出的情報,我個人是持中立

Tiberius08/11 01:06> 在無法比對修改內容到底是合理,還是亂修龜毛之前

Tiberius08/11 01:06> 就先揭露監修的身分,對他真的公平嗎?

Tiberius08/11 01:07公平, 不然所有內文別人看了都以為是 HANA 寫的 ......

Tiberius08/11 01:07以 open source 寫程式的角度來說, 我甚至希望是內文

Tiberius08/11 01:08直接套底色加旁註說這段是監修要求/堅持改的

Tiberius08/11 01:09因為這是 HANA 掛名的譯作 ............

Tiberius08/11 01:10無論原本/新修的內容正確或有問題, 重點是要追得出是

Tiberius08/11 01:10誰寫的

Tiberius08/11 01:17或換個角度: 你可以接受你署名的作品, 被別人修改過後

Tiberius08/11 01:17沒給你看過, 修改的人不具名, 還是用你的名字發出去

其實監修也不是沒有掛名,目前情報應該是文字校對:八朔,雖然這只是個筆名 你一直強調有參與改稿的都該掛名,沒錯,我一開始也認同你的說法 但這是在「正常的情況」下 其實原譯者跳出來發文之前,根本沒有任何人覺得那本書翻得不好,不是嗎? 但現在可能很多讀者已經先入為主地認為「那本書有翻不好的地方,一定都是監修搞的」 在這樣的前提下,不比對修改內容就揭露身分,我不認為是公平的 所以從這一點來看,我大概猜得到所謂的「觸發條件」是什麼

medama08/11 01:27那就照監修的意思 把所有修改處都發出來公評啊

cashko08/11 02:16我覺得翻譯內容也是重點之一,重點不是只能有一個,畢竟

cashko08/11 02:16這整串事情也離不開跟翻譯內容有關

squander08/11 12:04只是想提一下,在新譯版譯者出來之前,其實讀者間本來就

squander08/11 12:04有在討論新譯版的譯文,也有抓一些小bug,但整體來說大

squander08/11 12:05家對於新譯版的譯文是信任的

squander08/11 12:06根據時序來看,起碼在魔性之子都還可以確認譯者是有回校

squander08/11 12:06的,應該就如譯者所說是有將她不認可的內容再改回來

OKOK,謝謝你提供的資訊 看來就如大家推測,譯者應該是因為最後出版的書沒有透過她回校,所以才心死決定發文 這類大家會看譯者的書籍,最終譯稿決定權卻沒有給譯者,相當缺乏尊重翻譯專業的意識

squander08/11 12:10整體來說出版社和編輯問題還是最大,編輯應該要讓監修知

squander08/11 12:11道要往哪個方向校對,是否需要逐字斟酌、調整風格

squander08/11 12:12至於監修本人是否應該公開比對譯文我反而不支持,這難道

squander08/11 12:12沒有保密或著作權的問題嗎?如果全文300多處,公開比對

squander08/11 12:13不就相當於公開全文了嗎?

squander08/11 12:13而且大部分的讀者就是因為日文能力沒有那麼好,才需要看

squander08/11 12:14中文版,因此公開比對譯文對於討論也不會更有幫助

如果沒有先徵詢出版方是否同意公布,的確會衍生著作權的問題 我想應該也不太可能真的完整公布300多處 但這300多處可以先分類出:誤譯、專有名詞、文風差異的數量 然後從中公布出一定比例,可以大致推算出是合理多,還是龜毛多 日文的話應該還是有人有能力可以討論啦,不然就不會抓出二版的問題了 不懂日文的讀者可以看結論就好 (把其他篇文章推文搬運過來) 有讀者認為翻譯有無錯誤不是重點,重點是錯誤不影響關鍵劇情&文字流暢最重要 我個人也是認為不需要因為少數的誤譯就論是非對錯,除非真的太離譜 所以才會說校譯的存在可以互補是最好的情況。 關於那3百多條如果有一半左右是可以讓譯文更貼近原文,那就是有效的互補 如果比例太低恐怕就有點吹毛求疵了

Tiberius08/11 12:27我又好奇了, 你覺得「文字校對」可以改句法內容嗎 ...

Tiberius08/11 12:30你如果做過校對, 應該知道抓錯字的時候大腦的反應跟理解

Tiberius08/11 12:31內容的時候很不一樣, 跟審閱是不同類型的工作

我同意按監修的工作內容,掛名在文字校對下滿曖昧不明的 不過抓錯字應該是由另一位文字校對負責

Tiberius08/11 13:58補充一下「其他都不是重點」「重點不是只有一個」的想法

Tiberius08/11 13:58譯者跟出版社有簽約決定稿件處理流程、掛名跟報酬之類

Tiberius08/11 13:59既然都簽了約就應該照約定好的流程處理

Tiberius08/11 14:00簽約買房子,賣方可以因為「我覺得這樣比較好」就不經

Tiberius08/11 14:01同意修改設計嗎? 買方可以「覺得這樣比較好」就少給錢

Tiberius08/11 14:02晚給錢嗎? 委託別人做研究報告, 可以拿到報告之後把內容

Tiberius08/11 14:02改成自己想要的樣子又繼續用原本的作者名嗎? 大概是這樣

給多少錢和校潤相關事宜,不就是看合約怎麼寫嗎? 甲方做法有違約合約,就針對合約爭取權益啊

Tiberius08/11 14:33只是提醒「認同甲方說翻譯有問題」可能等同「認同甲方

Tiberius08/11 14:33可以違約」這樣子

cashko08/11 14:55這兩件事並不衝突啊,認同翻譯可能有問題不代表認同可以

cashko08/11 14:55違約,也是可以一起討論的

Tiberius08/11 17:17乙方: 甲方沒照當初約定的讓我回校就送印還繼續掛我的

Tiberius08/11 17:17 名字

Tiberius08/11 17:18甲方: 乙方翻譯可能有這些問題, 我們覺得這樣比較好

Tiberius08/11 17:18乙方: (這不是應該私下解決嗎)

Tiberius08/11 17:19路人: 甲方說的翻譯問題看起來有幾分道理

Tiberius08/11 17:20乙方: (這是要我接受甲方改稿繼續掛我的名字, 沒討論

Tiberius08/11 17:20 的人覺得那都是我翻出來的這樣嗎)

所以不就如果合約有寫明回校相關事宜的話,乙方就可以提出違約啊

westgatepark08/12 08:47我覺得你想提出逆風看法沒有錯 但也只是用你自己的

westgatepark08/12 08:47經驗來談 沒有雙方任一方的資料和內情 在這種出版社

westgatepark08/12 08:47有明確黑歷史的情況下你不可能說服得了反對方 繼續

westgatepark08/12 08:47解釋自己的觀點也只是浪費時間

除了「先中性看待監修這個角色」外,也沒太逆風吧@@ 「是否該比對改稿」,風向也不一致 但有些讀者只要看到有人提這兩點,馬上就去臆測說話人是不是尖端派來的、監修親友 然後也沒有想要說服什麼,公眾討論本來就會提出不同觀點 不同觀點會碰撞、回來回去也很正常,講到一定程度沒交集自然會停止 起碼抱著「對事不對人」的原則,針對事情來討論,可以避免多餘情緒

※ 編輯: skyviviema (36.231.218.112 臺灣), 08/12/2025 23:3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