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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不論行人遠近駕駛須停讓 警政署:預計6/3

看板car標題Re: [新聞] 不論行人遠近駕駛須停讓 警政署:預計6/3作者
Tahuiyuan
(*Ü*)
時間推噓 3 推:3 噓:0 →:2

覺得可以參考韓國的最新規定:
https://youtu.be/HIahqi-huqI

我建議以號誌路權為依歸,不要考慮「行人闖紅燈」,預設行人不闖紅燈,
預設行人不會以生命搶奪路權,若有行人闖紅燈遭撞,怎會是駕駛的錯?

【綠燈時,直行車過路口不應煞車
誰闖紅燈,錯就在誰,否則何須號誌?
若減速過每個路口,那麼交通法規何須設計閃黃燈路口?

轉彎時,遇行穿道一律停車再開
確實做到停車再開,還有A柱死角嗎?

【政府宜講究設置枕木紋斑馬紋
常見的枕木紋不贅述,遇斑馬紋就連直行車都應該停車再開,但要清楚預告,
在斑馬紋前的各車道設置減速提示,推薦日本的齒狀標線,也要掛告示牌
才能達到最佳預告效果,避免駕駛來不及發現而無法安全煞停。

【有號誌路口全面退縮】
建議把車輛停止線退縮到路口紅線起點處(距路口10公尺處),否則大型車行駛
於市區道路轉彎時,稍有不慎便有擦撞停等車輛的風險,各國偏好把路口設計成
漏斗狀不是沒有原因的。

常常好奇交通官員們,是不是整天宅在家不出門,別說步行或搭乘大眾運輸,
連開車也不自己開,而是請司機?矯枉必須過正,尤其是台灣長年的道路陋習,
必須下猛藥才有機會解決,但不該是這樣草率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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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ueyang 06/21 13:43應注意未注意..結案

bill1992 06/21 13:44韓國超亂 比台灣還地獄

對,是個跨雙黃線迴轉氾濫,只好劃設迴轉缺口就地合法的國家… 我只是推這部影片講解的禮讓行人規定,台灣要改變交通地獄還是學日本 跟荷蘭這些專業的才是正途。

TWeng 06/21 13:46會是駕駛的錯,因為行人在斑馬線上有帝王條款…

那個帝王條款該調整,否則就是把枕木紋也視為斑馬紋了。

ssh713 06/21 14:16因為官員違規可以銷單 罰不到他們阿

「我們回去說」怕爆 QQ

KyA 06/21 15:10日本開車 路口綠燈不踩剎車

是的,但是台灣許多路口設計不良,死角特別多,轉彎車遇

行穿道

一律停車 再開,很適合現在的台灣;退而求其次,遇

斑馬紋

綠燈的行穿道

才要停車 再開,也是可行的折衷辦法。

※ 編輯: Tahuiyuan (101.136.179.204 臺灣), 06/21/2023 15:2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