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最高速限可佔用內車道,何必切回去
: 關於「最高速限的前車有無讓出內線的法律義務」,結論是「沒有」
以法律義務來說,沒有,但還是有討論的空間,原因後述。
: 先說結論,「不堵塞行車」不是要處理「前車有沒有擋住後車」的問題,而是處理
: 「萬一整體車況堵塞,無法以最高速限行駛時,還能不能開在內線」的問題。
請參閱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條第二項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法條連結: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9
也就是說,您說的
「萬一整體車況堵塞,無法以最高速限行駛時,還能不能開在內線」的問題
是由第八條第二項的但書來排除。
而非您說的用「不堵塞行車」來排除。
就前後文的邏輯而言,
所謂的「不堵塞行車」應該是以前車採取的主動行為,
而非被動行為。
原po所述「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交字第355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交字第700號」
這二個判決都是該車行駛於內線道,
但在行車順暢的情況未達最高速限。
但沒有看到您所說「於不堵塞行車狀況的解釋」,
您文中所述「得以最高速限巡航內線,後車不能逼車」,
我找不到這二者組合的相關敘述。
我能找到的只有「得以最高速限巡航內線」和「不得惡意逼車」分開的規定。
如果方便,請提供相關資料見解方便在下研讀。
原Po的結論是基於
「不堵塞行車不是要處理前車有沒有擋住後車的問題」和
「主管機關之前得以最高速限巡航內線,後車不能逼車」
所以我前述才會說有討論空間。
關於法律的問題,在前面samallan版友的文裡面已有提到
https://www.ptt.cc/car/E.O0-NT4DatbFY
立法院認為交通部開了後門,
希望交通主管機關進一步研議解決課題。
那我們回頭來看2017/02/09 國道公路警察局在Facebook上的宣導
連結:https://reurl.cc/8q968o
節錄重點如下: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
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
如後車任意迫近連續以喇叭燈光或其他不當方式逼迫前車讓道
本局將嚴加取締此等惡意逼車行為
也就是說「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
「後車任意迫近連續以喇叭燈光或其他不當方式逼迫前車讓道」,
即屬惡意逼車,是不可以的。
但是,合法提醒呢?
samallan版友也有提供相關法條供大家參閱
https://www.ptt.cc/car/E.PCJUSSt9zkLk
節錄重點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一項
第三款
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不得連
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第四款
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
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
以第四款規定來說,前車又確實需要讓道無誤。
在2018年的時候,hcshin版友就有請國道公路警察局函釋
https://www.ptt.cc/car/E.y2oebsUQ7yo4
節錄重點如下:
相關法令雖未規定須禮讓後車,
然揆諸立法目的,旨在發揮高速公路使用效率,
另考量前後車速度儀表之誤差及速限寬容值所引發之認知落差,
建議利用內側車道超車後,確認中線(中內)車道之前後車輛能保持適當安全間距時,
宜變換車道行駛,保持內側車道淨空提供超車車輛使用,
以期發揮高速公路原有之行車效率。
這點回到一開始,
雖然沒有法律義務,
但基於大家常討論的「快樂表誤差」或「速限寬容值」上的彼此落差認知,
主管機關希望可以大家把快車道讓出來供超車車輛使用。
--
查車輛於國道超越前車時,其行為違反規定需依法舉
發者,主要係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
則」之規定內容(如第8條、第9條及第11條等)予以
認定。
第五款 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
這個要整體看, 「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 第三款:後車可用「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提醒前車。 第四款: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 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 第五款: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 也就是說後車要超車時,可以對前車做合法提醒, 前車收到時,就要減速靠邊或允讓。 而後車收到前車減速或允讓時,才可以通過,不能硬超。 這幾款法條裡並沒有說前車可以決定要不要讓後車過。
看來台灣的高速公路領先全球,發明「超車道」兼「快
車道」的內線,傳說中「薛丁格的道路」。
第四款根本不是在說高速公路阿。
在高速公路減速靠邊?XD
誰會在國道減速靠邊= =第四款是指像山路雙線道好嗎
不要亂套
很歡迎以上版友提出主管機關說明或是法條來討論, 畢竟我只是拿出能找到的資料來判斷。
※ 編輯: wfyal (125.229.68.28 臺灣), 03/25/2023 18:48:09我第一樓推的就是我問高公局 他們回覆的
您好,我有反覆研讀您提供的法條, 但是我不太懂您的意思, 可以再麻煩您再仔細說一下您的想法嗎? 我自已的解讀是, A是一般法律,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B是特別法律,如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交通管制規則, 二個法律有不同規定時,以B為主,但如果B沒有規範到的,則以A為主。 如果有錯,歡迎指教
? 那第五款不就表達前車不讓或沒有表示 後車不能
超嗎
這種反向解讀感覺上好像也是沒錯, 但以查到的法條來說, 前車好像沒有不讓的空間?
智障飆仔看不懂,然後會開始跟你說國外情形
不要為了槓而講一些自己都知道根本胡扯的東西= =
歡迎您提出法條或見解來討論, 如果沒有任何實際的法條或見解,只用情緒來討論, 那恕在下不再回應。
最後一段函釋不就認為回去才是理想狀態,但法規卻
不是誘導民眾往此結局發展。此法條就是垃圾無誤!
因之前對於一般道路的超車規定 在高速公路是否適用
有疑問
所以寫信去高公局詢問
在高交法對於超車的規範應優先適用
您的回文是指[車輛於國道超越前車時,其行為違反規
定]適用高速公與快速道路交通管制規則,這點沒有問
題。但該法並沒規範超車時的標準動作,所以我個人
的解讀是應該遵從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有錯歡迎指教
我的意思是只適用高交法 並不適用道交法對超車的規
定
101條怎麼看都是單線道(含無分道線)路才適用
多車道用這條根本矛盾
道交101並不適用在高速公路和快速公路
我懂您的意思了, 因為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規則裡有規定超車規則, 那道交101可能確實不適用高速公路和快速道路, 我會去函國道公路警察局再多了解一下這個部份。
我就問你會在國道減速靠邊嗎?
硬套說是指國道根本胡扯
明知是胡扯還當論點不就為槓而槓
立法原意一看就明的東西還要硬拗成別的方向 也是無
言
不論什麼情況都不能逼車,你還要找啥聯結?
這個討論串哪裡說可以逼車?
※ 編輯: wfyal (36.229.122.89 臺灣), 03/25/2023 22:10:14其實把超車道想成博愛座就很好理解了
博愛座可不可以坐? 可以 有需要的就可以坐,至於需
要的理由太多種,也沒什麼高低差別. 超車道多一個
硬性規定低於最高速限會開罰
到底是身體健康好手好腳的死賴在博愛座的人多
還是恥度無極限要趕人自己坐的人多呢?
但最多的情況是其他位子都滿了還有人用站著,專愛座
還空在那
政府就是不要空著 這比喻之前就講過了 超車道派聽
不進去 沒救
因為超車道派要的是內線道給他們專用,這跟政府希望
把所有車道都填滿的群眾利益相違背
還有不要為了自己看不懂還去騷擾公務員回答這種鳥
事 別人的時間不是時間?
不要浪費大家稅金
超車道不是超速車道 這麼簡單還要討論個屁
沒有討論空間。你是執行公務的公務車才有可能有要求
前車讓道給你的討論空間。
博愛座是中年大媽專用座 XD
高公局就是被民眾問很多次,才會在官網以及臉書宣導
側車道以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別再自私只顧自己
https://reurl.cc/XLQRQa 超速10公里內仍可能開罰
絕對不是「+10才是速度上限」這種偏差觀念。
超速三千起 堵塞六千起
樓上請解釋什麼叫堵塞?不讓超速存不叫堵塞喔
內120中110外100 內中併排110就堵塞了
超車道除了超車塞車請勿佔用 多多禮讓交通順暢
82
首Po國道設計超車道 就是外車道若想要超前車 在安全的狀況,切到內側車道超車 超完後就駛離內側車道跑去外車道 現在的問題是最高速限可佔用內車道66
我記得我當年在考DMV駕照時候 有一題是 如果後方逼車時 你的做法該是? 正確答案是 換車道 讓後者先走 就算你已經是最高速行駛 看看美國這邊說法 車主閃大燈 不客氣逼車72
小弟滿常在國外開車的,我想歐美日的「高速公路」用路環境,應該沒人會說比台灣差吧 ? 以我自身的經驗,在這些國家開高速公路,真的極少遇到前面慢車不讓道的情況。撇除掉 那種尖峰時間,全線車多到沒空間切車道的塞車情況,大多數內線道只要你後車快過前車 ,都會很快讓出空間來讓你超車,連閃燈喇叭都不必。開起來真的就是舒服啊!3
交通規則真的不必一直看國外 因為國外的法規並沒有參照台灣 有些地區甚至連平面道路都有規定左側車道為準備左轉或超車用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5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或其19
台灣充斥自私沒公德心的用路人,只是有分程度而已 最低級的就是開車不看標線燈號,自己也不用燈號溝通,自把自為,常防不慎防的造成的 殺傷危害,各式三寶無須多加解釋 其次當然是飆車競速鑽車陣,不管其他用路人的安全,靠著別人的奉公守法保住自己跟其 他人的小命4
光是看每個月兩派人在那邊爭 就知道這是個有問題的規定 依照之前發信詢問國道警察的回覆 基本該法規目的就是 沒擋到人跟很塞的時候可以走8
奇怪 跟車跟一陣子就知道前面那台有沒有壓在速限附近了啊 不論是acc還是腳踩,這速差應該不難判斷吧 你說精確到一兩公里當然不可能,但110上下跟90上下總會分吧 你說內線卡在90上下當然叫他滾,但110上下有什麼好生氣的?硬要他讓道?不就自己想飆 台灣車就多,空一道根本浪費,外加一堆人切車道根本沒留安全距離給後車,自己切過是爽15
飆仔的理由很詭異是正常的 他們表面上是很有道德的叫開最高速限的滾,維護超車道的用途只能超車 但其實內心的中心思維都是內線要清空給他們超速專用 用連小學生都懂的邏輯就能看出他們的矛盾 前提:內線道有車用最高速限行駛6
其實最尷尬的地方在於,高速公路三線道,小客車三條線都可以走,大型車輛只能走中外線 ,所以中線相對來說就是大型車的超車道。眾所皆知,高速公路的學長不管是大貨還是大客 ,速度都是飛快,雖然大型車輛限速90公里,但是很多都是110以上在跑的。 於是自小客車的駕駛就算在內線遇到快車想要換到中線讓道,有很大的機率遇到正在使用中 線道超車的學長門,一個不小心就會被夾殺。17
內線開100,外線也能開100, 內線龜何必堅持一定要龜內線? 別人覺得速限+10 不算超速,不會被罰, 你為何要強迫後面的車接受你的觀念? 比你快的就一定要扣別人是飆仔的帽子?
爆
Re: [討論] 時速多少才不算佔用內線?這種早就有標準答案的問題可以當月經文一直爭 最主要的原因就在於飆仔會用自助餐的方式看條款 : 重新梳理一下啦 : 我上一篇底下有人分享這張 :80
Re: [討論] 最高速限可佔用內車道,何必切回去關於「最高速限的前車有無讓出內線的法律義務」,結論是「沒有」; 之前這篇有整理QA: 但現在的爭論卡在法條裡「不堵塞行車之狀況」要怎麼解釋? 巡航派主張:前車已達最高速限,除非後車想違規超速,否則不會「堵塞後車」24
Re: [分享] 國道內線貨車貼特斯拉法律是寫死的,單純信仰問題 : 看看高公局的文宣就知道了, : : 信仰內線道可以維持高速一直開的人可以看到對自己有利的解釋, : 信仰內線道為超車道的人也能看到有利自己的解釋,41
Re: [討論] 時速多少才不算佔用內線?先聲明我是龜仔一派的, 我跟男友因為這個問題爭吵不休, 乾脆直接寄信給高公局局長信箱, 用情境式問題提問, 1. 當我以最高限速行駛於內側車道時,如後車閃爍車燈 (必定超速不一定到開罰車速),我11
Re: [討論] 內線開122中線車多,需要讓飆仔嗎?幫大家重點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即合乎規定" 國道公路警察局 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是否應禮讓後方超速車?1X
Re: [討論] 時速多少才不算佔用內線?你的法條有錯誤。原文是: 1. 有關高速公路車道行駛規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 已明確規範;主要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旨 在建立良好行車秩序並增進行車安全。7
Re: [問題] 內線沒車不可以最高速限行駛-狂人日誌既然前面幾篇有人要就法律條文來討論 那這篇就稍微來推理一下 先來看鄉民在吵的相關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4款: 「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2
Re: [討論] 最高速限可佔用內車道,何必切回去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二項 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 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 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一項2
[討論] 小型車於得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的問題?查了一下高公局的法條 1)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應駛回原車道。如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 道行車時,將加重處罰。 (2)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仔細看了一下X
Re: [問題] 最高速限開內車道有錯嗎用法治觀念來談 高管規則第8條第1項第3款但書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 況 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所以標題:最高速限開內車道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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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真的有專業+服務好+資訊透明的業務嗎22
[問題] 為何SKODA質感比國產車好?2
Re: [問題] 真的有專業+服務好+資訊透明的業務嗎3
[心得] 特斯拉 OTA 2024.44.25.2更新1
馬2 carplay 沒有google map15
[情報] Rolls-Royce Cullinan可能搭載H3
[問題] 轉速表有沒有可能是快樂錶?15
[問題] 汽車有衝壓進氣的設計嗎?3
Re: [新聞] 宛如科幻小說 馬斯克的未來地底隧道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