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內政部推租賃修法限租金漲幅恐罰30萬
你們太認真去思考了
只要往炒房去思考就對了
讓房東們開始不想出租寧願擺著
不就可以繼續炒房賣預售屋了嗎
因為頭期沒有這些人只好去買預售屋
慢慢繳工程款當頭期囉
XD
老早就說他們只會炒房
不這樣幹
海邊和山上還有 誰買?
※ 引述《s8752134 (Sea)》之銘言:
: ※ 引述《jamo (hi)》之銘言:
: : ※ 引述《xxio (登祿普)》之銘言:
: : : 連結:
: : : https://house.udn.com/house/story/123589/9014235
: : : 內文:
: : : 房東快看!內政部推租賃修法限租金漲幅恐罰30萬 再納租霸下車條款
: : 來兵推一下吧
: : 這個修法到目前為止,真正改變市場的只有這條三年條款,其他的都屬於小打小鬧!
: : 這個條款一句話講完就是給了房客強制續約權三年!
: 這篇原新聞沒寫得很清楚,來看中央社的吧。
: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509180351.aspx
: 我先講這次修法的重點,因為明顯有些人沒仔細看修正內容。 (不是講 J大)
: 1. 租約簽一年,續簽時房客有權利再續兩年。
: 2. 租約到期前6個月房東要通知房客,並限制租金漲幅不得超過通知當下的 CPI 漲幅。: 3. 房東收回自用要在六個月前通知,而且收回後一年內不得出租。
: 4. 除了收回自用外,除非遇到房客有欠租、毀損等法定情形,否則不得拒絕續租。
: 5. 租霸下車條款 - 若租客屢次遲付租金,且經房東催告仍未全額繳清,
: 一年內累計3次、或租客在租屋處從事非法活動、妨礙安寧秩序等,經管
: 委會或管理負責人認定情節重大,或經行政機關、警察機關、司法判決認
: 定屬實等,房東就可以提前終止租約。
: 另提即便終止租約,仍可能有房客拒絕搬遷,因此這次修法明訂,對於經公證
: 且載明逕送強制執行的租約,租賃期間若租客「欠租」已符合法定終止條件卻
: 仍拒絕搬遷,房東可逕送強制執行。
: 6. 不能拒絕房客申請租補、遷戶籍。 很合理,之前就是這樣了,這次只是再強調
: 而且違反的話要罰錢。
: 好了,直接講房東可以怎麼做:
: 1. 一開始一樣簽一年,載明未來續租時年繳 or 一次繳足剩餘租金。
: 好一點的房東可以這樣寫,在附註說續約時若雙方另有合意,以續約合約內容為主。
: 基本上你寫這點,房客要租滿 3 年,就是得一次拿 2 年的租金出來。
: 我沒不阻止你續兩年,只是雙方簽約時就講好續約的租金要全額繳清。
: 不要把房客有續兩年的權利想得很恐怖。
: 法律又不能規定租金一定只能按月收,我一次收足合法合規。
: 2. 租金一開始就漲,這個之前就說過了,反正至少先漲個 10% 壓壓驚。
: 我相信各位在雙北持有近捷運有翻修物件出租的房東,要漲個 10% 一點也不難。
: 然後每次租約到期前半年,根據法規通知漲租一次。
: 3. 我個人的做法不會漲租,但我會取消年繳優惠,我原本是年繳優惠打九折。
: 現在後面租約到期我應該就會同樣要求年繳,但不給打九折了。
: 4. 租霸條款針對有公證的租約有進步啦,就是不用再等到租約到期了。
: 租期內累計欠租三次未全額繳清,或是犯罪擾鄰行為,都可以提前終止租約。
: 終止租約後才能去強制執行趕他走,簡單的說以前申請強制執行趕人通常是
: 2~4 個月等待期(申請強制執行的作業時間) + 等租約到期或租客技術性迴避的時間,: 這次修法就是把後面那段移調。
: 你不用再等什麼押金扣完又要兩個月。 按照這位地政司長說的,累積欠租三次未
: 全額繳清就能直接終止租約送強制執行。
: 說白一點就是最多三個月欠租期 + 2 ~ 4 個月強制執行申請等候時間。
: 這點為租霸感到難過。 未來要當租霸更困難惹~~~ QQ
: 5. 收回自用這次有明訂一年內不可出租,但...... 如果你有兩間房以上出租,
: 花個搬家費另外一間房就...... lol。
: 除非你自住和出租的物件差很多啦,不然這是一個合法的彈性。
: 灰色的就...... 私下租給親友啊不然咧。
: 台灣人最喜歡搞這種有得沒得。
: 好了,那講講房客可以怎麼做:
: 談不攏的繼續找下一間...
: 跟房東面談被打槍的繼續找下一間...
: 房客的部分就這樣,啪~沒了。
: 說白了,這次修法是給房東更有立場和事由去跟房客 "告知" 漲租 & 租屋審查
: 會變嚴格。 房客可以不接受,租屋市場也有一批爛房等著被選的,你挑那種的,
: 基本上不太會有變化,但前提是你要住的開心... QAQ
: 我只能說生命會自己找到出路,
: 市場的天坪傾向某方的時候,也會走出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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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幾篇,看得出來房東很佛心的
刺激一些懶房東醒來重新調整租金和合約,DPP你好棒
什麼時候要抓頂加和隔套
等風大到把頂加變成血滴子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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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點講過去一團亂沒人管 現在既然要管政府訂保障房客條文 卻沒訂保障房東的法令 但也沒禁止自行約定 商人跟有錢人就是會透過,現有找出對自己有利,並加以利用賺錢45
來兵推一下吧 這個修法到目前為止,真正改變市場的只有這條三年條款,其他的都屬於小打小鬧! 這個條款一句話講完就是給了房客強制續約權三年! 對房東而言: 好物件的房東![Re: [新聞] 內政部推租賃修法限租金漲幅恐罰30萬 Re: [新聞] 內政部推租賃修法限租金漲幅恐罰30萬](https://i.imgur.com/ZUJ6wDn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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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次修法的第一個反應 就是學日本,但學的四不像 如果原汁原味通過 租屋市場一定大地震 來看日本的租賃制度43
這篇原新聞沒寫得很清楚,來看中央社的吧。 我先講這次修法的重點,因為明顯有些人沒仔細看修正內容。 (不是講 J大) 1. 租約簽一年,續簽時房客有權利再續兩年。 2. 租約到期前6個月房東要通知房客,並限制租金漲幅不得超過通知當下的 CPI 漲幅。![Re: [新聞] 內政部推租賃修法限租金漲幅恐罰30萬 Re: [新聞] 內政部推租賃修法限租金漲幅恐罰30萬](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WebCover/800/20250918/1200x900_33954007661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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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這些法案. 尤其我們看起來有機率要大幅轉包租特化的..XD 打壓供給(空屋率一定上升,一堆人開始不出租,尤其作中期投資的以及那些老人和外地人) 增加房東成本(一定回灌,你關稅下去你看最後稅金是業者吸收還是回灌消費者) 然後搭配之前打壓建商(供給率又再度下降)![Re: [新聞] 內政部推租賃修法限租金漲幅恐罰30萬 Re: [新聞] 內政部推租賃修法限租金漲幅恐罰30萬](https://i.imgur.com/lD5sjMM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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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借地借家法, 是以不定期契約為普通, 定期契約為特例 定期契約的時間必須大於一年, 不足一年者都視為不定期契約 普通契約, 終止要提前六個月通知, 有正當理由才能終止 正當理由則必須考量出租人及承租人對建物的需要、 租賃關係的情況、建物的使用情況、出租人是否有給予一定補償37
其實觀察日本的借地借屋法, 雙方的權利義務確實比較平衡 不定期契約要有理由才能終止, 定期契約不用但必須提前通知 不定期契約若沒有正當理由, 給錢補償房客也是可以 這才符合不定期契約跟定期契約的原意 而台灣這次的修正則是矯枉過正![Re: [新聞] 內政部推租賃修法限租金漲幅恐罰30萬 Re: [新聞] 內政部推租賃修法限租金漲幅恐罰30萬](https://i.imgur.com/ht661oJ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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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是新手房東,目前已有請房仲出租,跟租客談好半年一次繳納租金,明天準備 簽約,沒有將租金調漲, 但是最後商討明年會調漲租金超過政府規定2%,是否可行? 請問因應政府政策該如何自保? 以及新手房東該注意的重點事項?
贊同。 對整體的市場來說,怕麻煩的房東會乾脆退出市場,市場上的租屋供給會減少。 怕麻煩的房東,通常比較好相處。 我之前把幾間手上的房子換成一間北市店面,租連鎖藥妝,合約一次5年, 租金半年預付,雖然這樣的方式,可能比拆成10間的租金少,但相對輕鬆。29
不管怎麼做 大概可以理解政府的方向 加強租屋法 → 推動包租代管 → 租客有保障 → 不一定要買房 之前李應元也有推動過租屋法 但遭遇強大反彈
爆
[爆卦] 邱顯智:蘇貞昌、花敬群,你們非常無恥!蘇貞昌、花敬群,你們不惜曲解法令,護航建商投資客,你們非常無恥! 你們把建商的壓力甩鍋到年輕自住客,簡直是挑戰台灣社會的常識,踐踏深受居住問題所 苦的年輕朋友! 1.上週1月10日,立法院終於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其中重中之重,就是禁止預售 屋的換約轉售的條文。![[爆卦] 邱顯智:蘇貞昌、花敬群,你們非常無恥! [爆卦] 邱顯智:蘇貞昌、花敬群,你們非常無恥!](https://i.imgur.com/aWR2Ai5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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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吵一下炒房吧哲學問題 什麼叫做炒房 解決問題的第一步是釐清問題. 跟朋友討論 比較可能的是以下狀況 (最純炒房 e , 很純炒房d , abc f g有爭議) a. 只要賣出有漲價就是炒房 b. 出租(有使用者) 只要是包租人就是炒房 c. 持有目的是為了轉手 管你賺錢賠錢有沒有出租自用都是炒房![[請益] 吵一下炒房吧 [請益] 吵一下炒房吧](https://i.imgur.com/IupYpI1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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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藍推全面租賃實價登錄內政部揭衝擊:現階要說炒房果然還得是KMT 買賣實登後房價狂噴 直接變地板價 租屋實登後 再也沒有擾亂市場租金行情的老房東 租金全面狂噴 就問你各位房東爽不爽 嘻嘻
Re: [問卦] 政府是不是不想打房了解約本來就應該15趴打死,誰管你因為什麼原因 現在一堆人哭哭說 1.換工作調動地點啦 2.家庭收入受到影響,沒辦法交屋啦 3.心意改變想換物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