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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婚前登記

看板home-sale標題Re: [請益] 婚前登記作者
tamacugi
(哥吉拉)
時間推噓 7 推:7 噓:0 →:19

原文恕刪

看了很多推文,覺得有必要出來澄清一下風氣

很多推文的人可能還沒結過婚

所以會主張婚前婚後要算得清清楚楚


老實說,這是有困難的事

主要還是看社會風氣

歐美這樣搞或許有可能

台灣...我看目前還不是這樣的社會共識

硬要搞,只是弄得很難看


所以怎麼辦?

其實法官也不是白癡啦,不是登記誰名下就是誰的

法官也會看資金流向

所以各位男士,你們不如就大大方方的登記給太太

特別是對於婚後當家庭主婦的太太

如果給她多一點的安心感

如果可以換來多一點婚後的幸福快樂

絕對很值得


如果你真的很擔心

那不如在當初挑人結婚的時候,就挑仔細一點

擔心一些有的沒的,那你要不要擔心她在飯菜下毒?

睡覺時拿枕頭悶死你?


老實說,登記誰就是一個爽度

雙方能溝通當然最好

不然就是兩個不爽取其輕 (耿不爽表示??)

不要太糾結在這裡

這是代書的真心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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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ninian04/10 16:02登記老婆名下 哪天他不爽賣掉能奈他何

tamacugi04/10 16:06其實有很多方法....

edda2004704/10 16:08可以做預告登記啊,就不能單方面決定賣掉了

artclove04/10 16:10登記一人就選大股東就對了,伴侶有意見就請他多出,買

artclove04/10 16:10房錢對很多人來說是好幾年的薪水,男女都需要安全感

yo70600104/10 18:57這篇有中肯

newstyle04/10 19:25名字是誰的有差啊,不幸離婚你會知道有差,至少要共有~

newstyle04/10 19:26如果另一半願意共有表示還有想到你,若是全登記給自己表

newstyle04/10 19:26示根本也不在乎你~

newstyle04/10 19:36不然就叫太太當保人啊,結婚另一半什麼風險都不用背??

indoman04/10 19:46我剛買房 直接買女友名字 頭款都我出 為了讓家人安心去登

indoman04/10 19:47記了 婚嫁沒機會用到就算了 這種機會大概一生一次吧

miniguava04/10 20:37借名登記出名人的移轉登記實務現在都是有效的,而且受

miniguava04/10 20:37移轉人也可以主張善意取得,換言之,登記在太太名下,

miniguava04/10 20:37哪天鬧翻他只要轉一手,法官想救你都沒辦法,代書不要

miniguava04/10 20:37亂教。

soAlpaca04/10 21:11沒錯阿,計較那麼多幹嘛結婚?登記給老婆爽自己也爽啦

yungfup604/10 21:53好文 ,推一個。

niceswd04/10 22:05出名人的移轉登記是有效沒錯

tamacugi04/10 22:56移轉登記完成當然有效,但賣房不是一瞬間的事,正常狀況

tamacugi04/10 22:56下賣房過程中很多地方可以防,事前也有很多方式可以防,

tamacugi04/10 22:56特例當然也有,很擔心就去找代書律師問一下方法就好

tamacugi04/10 23:02另一半如果存心要設計,登記在自己名下還不是有方法過

tamacugi04/10 23:02

onomedu04/11 22:41民法87條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就可過戶,舉證是否善意第三

onomedu04/11 22:41人是很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