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沈政男 笑掉人家大牙!
笑死,這咖是什麼貨色?成天在那邊妖言惑眾,煽動小草,實際上是個大法盲!
※ 引述《Pietro (特務P)》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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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里斯多德第七十五世傳人沈政男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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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檢起訴柯文哲:誤解圖利罪;羅織收賄罪;添加零星罪名正好證明他們心虛;臺北地方
: 檢察署可以改成「某時地地方檢察署」了】
: 等了快四個月,北檢的京華城案起訴書終於公布,然而,不出大家所料,起訴柯文哲的罪名
: 與事證,把人押了四個月,動用了八名檢察官,耗費了多少偵查資源,不過就是原先媒體早
: 已公布的那些故事。
: 什麼起訴書多少頁、多少字,大家早就不曉得討論過多少回,箇中荒謬之處,早就難以自圓
: 其說了。底下,我就再整理一下。
: 在圖利罪部分,你看今天的網路評論,就沒什麼人在講,因為,那些恨柯毀柯人士,就看不
: 懂啊!起訴書新聞稿說,柯文哲明知京華城案不適用都更,卻硬要部屬通過這樣的都審案,
: 已觸犯圖利罪!在起訴書原文裡,確實有提到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四條(自辦細部計畫),問
: 題是北檢根本沒弄懂都更與自辦細部計畫的差別,然後就拿著「非都更案不能準用都更的容
: 積獎勵」一句話,在那邊擼來擼去,硬要擼出一條圖利罪。
: 我老早就說,北檢就沒有能力弄懂都市計畫嘛!「準用都更的容積獎勵」,就不是適用,而
: 是模仿,法源乃都市計畫法,也就是,既然是自辦細部計畫,在容積獎勵部分就可以全盤重
: 新考量,而不是套用土地分區管制使用條例,更不是沿用都更條例。
笑死!不要說別人不懂都更,你連基本的法律用語都不懂,還模仿哩,法律上根本沒
有這種說法,法律上的用語就只有適用,準用,類推適用,所謂適用就是符合法律
要件,直接適用法律效果,而準用則是關於某種事項法律本無規定,但卻明定適用相
類似之其他事項之規定。而類推適用關於某種事項法律應為積極規定,但卻無明文
規定,基於同一法律上理由(立法目的),而比附援引(並非法律明定)其他類似
規定。其實類推適用就是透過解釋的方式,來彌補法律上的漏洞
所以準用的前提就是法律沒有規定法律效果,才可以準用,如果法律已經規定法律
效果就不可能準用。
而都市計畫法第 85 條已經規定
本法施行細則,在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訂定,送內政部核轉行政院備案;在省由內政部訂定,送請行政院備案。
而台北市議會乃訂定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該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
第 26 條
市政府得依本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將使用分區用建築物及土地之使用
再予劃分不同程序之使用管制,並另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管理。
而台北市議會乃制定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其中第二十五條明定商三的容
積率上限就是560%,除非依同自治條例第十一章以下放寬容積率外,根本沒有自創容積
獎勵的空間,甚至去準用都更條例的規定,這等於是逾越市議會的授權,由行政機關自
行創設容積獎勵,嚴重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 大家先前在講的東方文華案,就是使用這樣的方式取得容積獎勵,台北市還有其他案子也是
: 如此,其他縣市更多,但顯然北檢對此一無所知。
: 京華城容積獎勵的本質是這樣,人家本來開了十二坪的麵店,後來生意不好,想改成賣飯,
: 前任台北市政府就說,喔,不行不行,給你十二坪賣麵就是賣麵,不能賣飯,賣飯要重新申
: 請!到了柯市府,以自辦細部計畫的方式,給予容積獎勵,而最終結果,就是讓商人可以賣
: 飯,面積維持十二坪,如此而已,就被北檢說成圖利了。
: 北檢這樣一搞,以後公家機關誰敢勇於任事,為民眾謀福利?大家就好官我自為之,放任一
: 座商業大建築在鬧區裡養蚊子,也不關我的事。
這擺明就是睜眼說瞎話!
根據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第八點規定
依第七點訂定之容積率,不得逾越都市計畫法省 (市) 施行細則或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之規定,且不得違反主要計畫有關使用強度之指
導規定。
既然你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二十五條明定商三的容積率上限就是560%
,除非依同自治條例第十一章以下放寬外,你細部計畫根本沒有自創容積獎勵的空間,
甚至去準用都更條例的規定,更別提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的職權不包括創設容積率,台
北市法規會成員已經在都委會會議中清楚表達此一見解,你KP還要蠻幹,這不是明知違
法是什麼?
還想推給都委會,真是不要臉!
: 起訴書舉了好多柯文哲以前的發言,證明他懂都更,問題是,他不懂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四條
: 啊,就好像北檢也不懂一樣。從頭到尾,北檢就誤解了圖利罪,才會拿部分部屬與部分都審
: 會委員反對給予容積獎勵,當成柯市長明知違法仍堅持圖利的證據。
: 北檢知不知道,所有都審案件,都要出席都委會委員半數以上同意,才能通過?給媒體的Q&
: A,有解釋說,何以都委會委員無罪,呵,根本就是自打嘴巴;都委若無罪,依據都審會決
: 議而給容積獎勵的柯市長,為什麼有罪?
: 至於在收賄罪方面,根本就是羅織罪名,原因就出在北檢把便民當成圖利,又要找犯罪動機
: ,於是去勾稽柯文哲與民眾黨的所有金流,然後查到兩筆跟沈慶京有關,就說這是前金、後
: 謝!
: 試問,如果那是賄款,有進到柯文哲口袋,就一定會在陳佩琪身上找到,因為柯文哲的錢都
: 是她在管,為什麼沒有起訴陳佩琪?
: 就是沒有一分錢進到柯文哲口袋嘛!
: 北檢知道如此一來,騎虎難下,於是就用「政治獻金也算賄款」的方式,硬要把沈慶京的政
: 治獻金講成賄款,殊不知,一來必須查出金流,再者也要證明對價關係,然而兩者卻是全部
: 空空如也。
: 北檢說,沈慶京在「某時地」交付柯文哲賄款,已成台灣司法史上的大笑柄!臺北地方檢察
: 署可以改成「某時地地方檢察署」了。
笑死!這一看就是沒有司法實務經驗的唬爛話
司法實務上,歷來N件施用毒品案件,被告都會否認有吸毒,但偏偏就是驗尿報告驗出毒
品陽性反應,這時候即使無法特定吸毒日期時間,也不影響法院對於有罪與否的認定。
不只施用毒品,其他案件,例如酒駕、竊盜等,也都持相類的標準,重點在於能否證明「
有做」(透過直接證據或間接證據),至於「何時做」、「哪裡做」、「怎麼做」,未必
是重點。
所以糾結在檢方無法具體明確指出犯罪時間、地點,只是凸顯沒見識而已。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9 年度訴字第 1348 號刑事判決
㈢甲○○明知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未於107 年2 月26日在恩主公
醫院辦理「106 年兒虐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醫事人員教育
訓練」(下稱恩主公醫院教育訓練),其亦未向上開快餐店
訂購任何便當,或支付任何便當費,竟於不詳時地向該店家
取得已蓋妥店戳之空白收據後,另起基於上開相同犯意,逾
越「四川快餐店」之授權範圍,另於空白收據上偽填登載數
量為「150 」、總價為「12,000」元等不實內容,虛偽填載
向前揭快餐店訂購便當之數量與總價,再於不詳時地將此不
實登載之收據交付不知情之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技士陳俐臻,
由陳俐臻於107 年2 月26日以前開訓練名義,將此偽造餐費
之收據黏貼於其所執掌之「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採購(費用動
支)申請單暨黏貼憑證用紙」公文書上,並於「經辦單位」
欄加蓋陳俐臻職章,再陳交不知情之股長陳美雲、技正林冠
蓁、會計室科員何姿瑩、專員莊巧毓等人就驗收、會計事項
為書面審核而行使之,致其等均誤信憑證黏存單及所附收據
為真,因而陷於錯誤准予核銷經費1 萬2,000 元,並使不知
情之主計人員將上揭不實之事項登載在職務上所掌支出傳票
之公文書,而核付經費至陳俐臻申設於郵局薪資帳號000000
00000000號帳戶,再由陳俐臻於不詳時地以現金如數交付予
甲○○,足生損害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核銷經費之正確性,甲
○○因此詐得1 萬2,000 元。
: 朱亞虎給民眾黨的210萬,百分百就是政治獻金,但在北檢押人取供之下,只好「坦承犯行
: 」,然後換得緩起訴,形同胡亂辦案,然後說,你認罪就免罪!實在有夠離譜。
: 「小沈1500」呢,北檢花了好大篇幅要證明1500是錢,結果,好了,就算那是錢,你這樣證
: 明來證明去,說什麼「王X麟500」、「謝X樑200」都是政治獻金、都是錢,因此位在同一檔
: 案的「小沈1500」,也是錢!
: 既然「王X麟500」、「謝X樑200」都是政治獻金,列在同一表格的「小沈1500」,如果有的
: 話,當然也是政治獻金,怎麼被北檢當成賄款了?
: 這麼簡單的邏輯,竟然也犯錯了,實在傻到可笑!
: 事實上柯文哲從頭到尾都沒承認收了沈慶京一千五百萬,而北檢也查不到收賄款的時間地點
: ,等於沒查到金流,是要怎麼構成收賄罪?
: 對價關係呢?一個字:零。
: 你要把政治獻金當成賄款,像立委陳朝明與前立委徐永明的案件一樣,就必須證明,柯文哲
: 收了沈慶京的錢,而且承諾收了錢以後幫忙京華城案過關。
: 有嗎?沒有嘛!就只說兩人見面十幾次。試問,柯文哲跟王X麟、謝X樑,見面幾次?說不定
: 是二十幾次。
: 辦案邏輯,要搞清楚啊!
: 很扯的,彭振聲本來不認罪,後來也在押人取供之下,為了減免刑度而「坦承犯行」,將來
: 到了法院那邊,未必會是這樣。
: 最後,在圖利罪與收賄罪之外,北檢又以其他零星罪名起訴了柯文哲,洋洋灑灑煞有介事,
: 給人一種「起訴吃到飽」的印象,正好證明:他們就是擔心,主菜讓大家吃不飽。
: 兩個字:心虛!
: 這樣的起訴書,到了法官那裡,就會原形畢露,成了寒酸的剩菜剩飯,一點營養也沒有。: 恨柯毀柯人士,省省吧!柯文哲一定會回到政壇,繼續改造這個政治體制令人傻眼的國家。
: 不是嗎?圖利一百多億,竟然用一千多萬的收賄,就要押人四個月,然後到了法院還要繼續
: 押。
: 然後起訴書還沒公佈,就已滿城風雨,眾人皆欲殺柯文哲,而他完全沒有對社會辯駁的機會
: ,這不是司法霸凌、網路霸凌,又是什麼?
: 就是一個前現代國家的司法水準嘛!
: 笑掉人家大牙!
: 4.附註、心得、想法︰
: ※ 40字心得、備註 ※
: 沈醫師雖遲但到。
: 原來準用不等於採用,只是模仿。
: 原來北檢完全不懂都更和圖利罪。
: 原來政治獻金可以收到1500萬。
: https://i.imgur.com/Ium23lr.jpeg
: 至少他寫的比國昌老師的精彩多了。
: 國昌老師只有批評沒找到金流。
: 沈醫師是直接把金流為何不算金流都用自己的邏輯講的明明白白。
: 雖然可能不能說服法官就是了。XD
: 至於期待柯文哲回到政壇的部分……
: 我要說一句殘酷的實話,阿北的政治生涯……
: https://i.imgur.com/Nyoe5to.jpeg
: 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
30
專業
1樓疑似沒往下看
後面還有那麼多 什麼30
幹 我錯了
太多end掉 補推
「偏偏就是驗尿報告驗出毒品陽性反應」有藥
物也會驗出陽性反應
Phentermine(Adipex-P)是FDA批准的,可以
説明一些人減肥。它通過降低食慾起作用。服
用 Phentermine 會導致安非他命(Amphetamine
) 尿檢結果假陽性。
他就是極度自戀而且明顯活在自己無所不
知世界裏的... 嗯... 精神科醫師
事實上,讀醫科的只醫學方面是他的專業,
其他的知識就非常缺乏,而如果又傲慢自大
,自然就不願再求知其他的專業領域,自大
話多,就容易鬧成笑話。
他必須這樣啊 不然怎麼找到病人
他的專業也只限於醫學中的精神科
所以被告可能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何時何地吸毒
,就被警察抓走
最可笑的是:他如果那麼懂法律,怎麼不去
考個律師或司法官來證明自己
66
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 為什麼這篇報導不寫清楚這條施行細則全名? 全名叫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是不是知道全台灣人都清楚臺北市不歸台灣省管? 然後台北市明明有自己的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啊56
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都市計畫案不是都更案,容積獎勵的法源依據是其他條文,不是用都更案的獎勵辦法。 都市計畫法第85條: 本法施行細則,在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訂定,送內政部核轉行政院備案;在省由內政部訂 定,送請行政院備案。 台北市是直轄市,市政府可以自行訂定施行細則,叫做「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31
[討論] 林碩彥議員是不是看不懂85條內容?都市計畫法 第 85 條 本法施行細則,在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訂定,送內政部核轉行政院備案; 在省由內政部訂定,送請行政院備案。 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29
Re: [轉錄] 黃珊珊FB 監察院糾正只看到商三容積率560黃珊珊真的很讓人瞧不起 作為一個法律人,作為一個律師 結果以誤導別人的方式散布錯誤訊息只想要獲得政治利益 她只講什麼國土署表示可以用細部計畫訂立容積獎勵 上限不能超過20% 但不跟你講來源,不跟你講台北市有制定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條例18
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 引述《TouchAgain (謝謝)》之銘言: :其實如果你有看前面有人貼的連結 :你的疑問都在這篇裡面可以回答 : :繼續往下看 我分段給你回答19
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其實如果你有看前面有人貼的連結 你的疑問都在這篇裡面可以回答 繼續往下看 我分段給你回答 ※ 引述《eleta (左右衛門)》之銘言:19
Re: [討論] 京華城案-適法性與否之探討都市計畫法沒有第23條之1、之2,只有第23條 還是你想說是第23條第1項、第2項? : 前項細部計畫核定之審議原則,由內政部定之。 : : 也就是,上方五項放寬20% 條件,應為原則事項,各縣市皆可適用X
Re: [新聞] 爆賴清德台南市長任內「容積獎勵增220%」出 : 總統賴清德在台南市政府期間,也做過「直轄市都委會創設容積獎勵」的案例,今(23 ) : 日向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賴清德、前台南市都發局長吳欣修涉嫌圖利罪嫌,要求北檢以 「9
Re: [討論] 都委會同意840% 的委員有罪嗎: : : : 監察院糾正說唉你不能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給20%啦 :2X
[問卦] Re: [爆卦] 蔡正元FB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明明白白寫了上限15%也就是560% 不是什麼看到「基準」就可以自己來擴充欸 找不到法源擴充規定上限就是560%好嗎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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