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Re: [討論] 看不懂《刑法286條》 前二項的看過來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看不懂《刑法286條》 前二項的看過來作者
shrines
()
時間推噓 X 推:0 噓:3 →:8

※ 引述《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之銘言:
: 藍白立委的白痴立法就是鼓勵殺害幼童啊!
: 不信你來看,如果一對父母或其他成年人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對幼童施以凌虐導致
: 昏迷,在舊法和新法下會有什麼不同的結果?
: 一、舊法情形
: A.趕快送醫,雖然會被通報,而且如果急救無效,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B.放著不管導致死亡,依違反保證義務,構成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
: 有期徒刑。
: C.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掐死,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任何稍有智慧的人都會選擇A。
: 二、新法情形
: A.趕快送醫,會被通報,而且如果急救無效,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B.放著不管導致死亡,依違反保證義務,構成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
: 有期徒刑。
: C.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掐死,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三者刑度完全相同,任何稍有智慧的人都不會選擇A,甚至有可選擇C以湮滅證據,幼童: 完全失去救助機會。
: 這樣的立法根本不是在保護幼童,而是直接把他們逼死,藍白的立法就是這麼無腦
: 白癡。偏偏還有一群更白癡的小草在後面支持他們,而這群人居然還有臉說反對者
: 就是殺害幼童,真的是白癡恐怖!
: ※ 引述《z1976 (崴崴)》之銘言:
: : 以下是現行法條:
: : 1. 對於未滿十八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者,處六
個?
: : 2. 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 3. 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
: : 4. 犯第二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
: : 5. 對於未滿七歲之人,犯前四項之罪者,依各該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 : 以下是今天三讀通過的法條:
: : 1. 對於未滿十八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者,處六
月?
: : 2. 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 3. 對於未滿七歲之人,犯前二項之罪者,依各該項之規定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 : 4. 對於七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
年?
: : 5. 對於未滿七歲之人,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
: : 6. 對於未滿七歲之人,犯第二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二年?
: : 新法第三項,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只涵蓋到前兩項,沒有致死的部分
: : 而致死的部分,最低十年,沒有加重二分之一的敘述。

胡說八道的廢文

你根本邏輯壞死

只問你一句

為什麼要保障凌虐?

笑死人

你的可笑邏輯簡直就是想要捍衛凌虐權

你他媽不要有任何凌虐

管你他媽A到Z都沒自己的破事好嗎!

現在修法就是從根本上杜絕任何一丁點凌虐意圖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1.173.65.15 (墨西哥)
PTT 網址

Berotec 07/20 14:00

Berotec 07/20 14:00那最低刑期下修是怎樣 tell me

ms883050 07/20 14:27你比較好笑吧!人家是著眼保護幼童生命

ms883050 07/20 14:27,指出立法的瑕疵。

ms883050 07/20 14:28笑死,如果之後還是有虐童表示法案失敗

ms883050 07/20 14:28了嗎?

ms883050 07/20 14:28自己毫無邏輯,真的可憐。

indexcome 07/20 15:10誰保障凌虐?人家是告訴你你修的法律

indexcome 07/20 15:10是在鼓勵殺害幼童,藍白自己邏輯爛到

indexcome 07/20 15:10極點用民粹修法還不思考一下。刑法越

indexcome 07/20 15:10修洞越多都你們這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