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Re: [討論] 看不懂《刑法286條》 前二項的看過來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看不懂《刑法286條》 前二項的看過來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
時間推噓21 推:22 噓:1 →:77

treeeasy: 民進黨支持虐童過失殺人者輕判,可惡 36.231.132.235 07/19 16:52
噓 deegs10221: 唸法的不知道中止未遂喔 27.51.89.230 07/20 21


笑死!二個大法盲還要出來丟人現眼?


第一,我國刑法沒有過失殺人罪,只有過失致死罪,如果有殺人故意那就是殺人罪好嗎?


第二,現行的凌虐致死是故意犯+過失犯的型態,亦即故意凌虐加上過失致死的結果,哪來的中止未遂適用空間啊,不懂法律還可以在這邊胡扯,真的很愛自曝其短欸。



再回到本題,本來286就是故意加過失的結合犯型態,也就是僅有淩虐故意沒有殺人故意,但因過失致死的而對過失行為加重處罰的規定,其犯行顯然較故意殺人為輕,但你現在把刑度拉到與殺人犯同樣等級,導致過失行為與故意行為評價等同,這樣一來,這種過失行為就不會有存在的空間可能性,一旦被害人在現場出現生命危險,行為人會更傾向於不留活口,而不是懸崖勒馬、送醫急救。


想想看,在「送醫曝露犯行,人生從此毀滅」跟「一不作二不休」之間,已經犯下虐童罪的行為人會怎麼選?


不難猜吧。


若能滅證成功,從此就能逍遙法外。


如果落網,那也是直接照殺人罪(刑法?271)或虐殺兒童罪(新修刑法?272-1,若能證明)來判就好,照樣不會有虐童致死罪出場的機會。


修成這樣到底有什麼意義?


這種修法,擺明了就是刻意要製造道德風險。



表面上,這次修法是打著保護兒童的大義名分;但在現實中,卻很可能會產生害死兒童的效果。由於刑罰威嚇的邊際效益已經低到史無前例,而賭賭看的道德風險卻又高到前所未有,這種修法所產生的實際影響,就是變相鼓勵行為人一不作二不休。


這種修法品質非常恐怖,等於是用受虐兒童的命,來當成這幾天博取流量的表演素材。


好毒辣的心腸。


誠然,虐童是大惡,但推出這種修法的人,卻也不遑多讓。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2.206 (臺灣)
PTT 網址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21/2025 04:50:54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21/2025 04:51:52

zyic 07/21 05:21法盲無解,連文字都看不懂,還要什麼同理心

zyic 07/21 05:21修法

deegs10221 07/21 05:27你的例子不是有無送醫嗎?

deegs10221 07/21 05:27有送醫自然會有中止犯跟準中止犯的問

deegs10221 07/21 05:27題,不敢提這點喔

rwhung 07/21 05:27看這次修法真的是搖頭,而且是獵女巫的心

rwhung 07/21 05:27

deegs10221 07/21 05:29自己舉了一個超級法盲的例子沒意識到

deegs10221 07/21 05:29啊?

笑死!你是不是不懂什麼叫過失致死啊! 還在這邊耍寶? 更別提準中止犯是行為自行中止但仍發生既遂的結果,但286是凌虐+過失致死不是殺人犯 好嗎?其凌虐的結果已經既遂,那來的中止犯適用空間?至於致死的結果是過失不是故意 ,更沒有中止的問題,你根本就是在胡扯!回去多唸點書好嗎?

rwhung 07/21 05:29而且反對修法直接扣上 挺虐童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21/2025 05:35:28

geordie 07/21 05:30送醫不代表未遂唄

rwhung 07/21 05:313樓,這中止什麼?

iampig951753 07/21 05:31基本上看到“過失殺人”就可以跳過

iampig951753 07/21 05:31了 笑死 有讀書的國中生大概都贏

rwhung 07/21 05:32有基本的法學觀念才會知道錯在那,沒學過

meredith001 07/21 05:33教育雜草真的很辛苦

rwhung 07/21 05:33很容易犯這種錯誤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21/2025 05:36:16

iampig951753 07/21 05:36@deegs10221 你看不懂中文嗎 送醫

iampig951753 07/21 05:36一樣求處重刑誰還要送

重點不在這啦!重點是這傢伙把故意犯的中止跟過失犯混為一談,過失根本沒有中止的問 題,不懂法律還在那邊胡扯,臉皮真是厚的可以。

※ 編輯: treasurehill (118.233.2.206 臺灣), 07/21/2025 05:38:47

iampig951753 07/21 05:37送醫如果被害人身故就不是虐童致死

iampig951753 07/21 05:37?就不用吃到跟殺人罪一樣的刑期?

iampig951753 07/21 05:37你在說什麼XD

rwhung 07/21 05:38為什麼康○○法學博士修出這種法律

rwhung 07/21 05:39雖然呂布不是刑事專業,但他沒請教其他人

rwhung 07/21 05:39嗎? 為什麼要修成這樣

iampig951753 07/21 05:40虐童非故意的致加害人死亡如果跟殺

iampig951753 07/21 05:40人一樣重那加害人還會希望送醫減輕

iampig951753 07/21 05:40自己的刑責?這麼簡單邏輯你根本不

iampig951753 07/21 05:40是看不懂, 是故意裝麥玉珍吧?

iampig951753 07/21 05:43終止犯的問題

iampig951753 07/21 05:43凌虐的結果為既遂之事實 那他還想

iampig951753 07/21 05:43要中止什麼?

iampig951753 07/21 05:45反倒是本來殺人的部分有機會中止

iampig951753 07/21 05:45現在修法之後反而沒有中止的意義

iampig951753 07/21 05:45過失致死還是殺人都一樣了

iampig951753 07/21 05:45甚至連演一下送醫都沒意義了

iampig951753 07/21 05:49本來被害人身亡還可從事後行為判斷

iampig951753 07/21 05:49加害人是否真的想致對方於死地

iampig951753 07/21 05:49例如發現情況不對有沒有送醫

iampig951753 07/21 05:49但現在這樣就是把最後一條底線也拔

iampig951753 07/21 05:49

iampig951753 07/21 05:49幾乎就等同於 把法律修成不鼓勵自

iampig951753 07/21 05:49首也不會減輕其刑 對所有犯行採取

iampig951753 07/21 05:49最極端的處置 徒增社會成本與被害

iampig951753 07/21 05:49人的損失 拿被害人的血作為政治博

iampig951753 07/21 05:49弈的工具

iampig951753 07/21 05:52不過也不意外 普發一萬砍掉台電預

iampig951753 07/21 05:52

iampig951753 07/21 05:52也是拿臺灣未來去做選票的博弈

iampig951753 07/21 05:52反正不少民眾似乎對發錢不反感

iampig951753 07/21 05:52操弄民粹就能獲得政治利益

iampig951753 07/21 05:52有一就有二 這種在法庭上大概會被

iampig951753 07/21 05:52叫做食髓知味吧?

slimak 07/21 05:57https://i.imgur.com/bjw3oeX.jpeg

taiwan009 07/21 05:59胡說八道,致死和不致死的刑度差這麼多

taiwan009 07/21 05:59,加害人當然會選擇不讓死亡結果發生

xra686 07/21 06:01白藍就是衝著搞亂台灣的方向奔著

geordie 07/21 06:01雲台灣人009上場了

pandp 07/21 06:02所以不送醫致死的下一步是什麼,藏屍或丟

pandp 07/21 06:02棄吧,這樣的犯行會判得比送醫還低很多?

pandp 07/21 06:04或許台灣的法官沒腦袋和同情心吧,大家都

pandp 07/21 06:04覺得不送醫或棄屍的情節,法官會酌情判得

pandp 07/21 06:04比送醫輕

geordie 07/21 06:06送不送醫只是在日後量刑是有參考而已啦

geordie 07/21 06:06,不是絕對關鍵

rwhung 07/21 06:07他凌虐致死可以到死刑、無期,他擔心法官

rwhung 07/21 06:07還加他一條棄屍罪喔…

pandp 07/21 06:11送醫當然不是絕對關鍵,但大家好像覺得法官

pandp 07/21 06:11會把送醫的判得比融屍或是肢解還輕,這我就

pandp 07/21 06:11一直搞不懂

meredith001 07/21 06:20笑死 支那畜生又在跳針 不要拿我國法

meredith001 07/21 06:20律跟你們支那相提好嗎

rwhung 07/21 06:20加蔥法學院教的 覺得罪犯會完全照他想的做

rayonwu 07/21 07:04高調

payneblue 07/21 07:09沒差吧 那垃圾跳針是給草看的 說我們沒

payneblue 07/21 07:09有輸

CCNK 07/21 07:13過失送醫致死和殺人一樣量刑

biosphere 07/21 08:12會覺得這修法奇怪就代表我們不是受眾

biosphere 07/21 08:12這戲本來就是演給藍白支持者看的

piliwu 07/21 08:42之前講過效果會跟90年代綁票唯一死刑一樣

piliwu 07/21 08:42,然後一堆槓精看不懂

mana1993 07/21 08:54小草現在會跟你說,實務上法官很難判死

mana1993 07/21 08:54,所以只要不是唯一死刑就沒影響

tomet 07/21 09:03審判上,286修的跟272差不多根本毫無意義

Anoxia 07/21 09:08問題不就在於法官根本不會以殺人罪判刑,

Anoxia 07/21 09:08所以不修法要怎麼防止虐童?

Anoxia 07/21 09:08不要為了反對而反對

mana1993 07/21 09:31但實務上,從來就沒有因為修法,然後成

mana1993 07/21 09:31功的防止了某犯罪的發生。

mana1993 07/21 09:31像是酒駕與以前相比,現在修法罰得更重

mana1993 07/21 09:31,所以現在沒人酒駕了嗎?

mana1993 07/21 09:37會反對這次修法,是因為這次的修法就和

mana1993 07/21 09:37以前的唯一死刑或是砂石車抉擇一樣。

mana1993 07/21 09:37當一條法律會給加害者誘因,讓加害者認

mana1993 07/21 09:37為比起手下留情,不如直接把受害者咔嚓

mana1993 07/21 09:37了會對自己更有利時,那這條法絕對有問

mana1993 07/21 09:37題。

mana1993 07/21 09:37這不是說加害者懂不懂法律的問題,而是

mana1993 07/21 09:37一條法律從一開始就不能夠這麼立。

holien 07/21 09:49秀才遇到鳥有理說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