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內線變ACC專用道 中線變超車道?
之前我聽警廣的時候,主持人有Call out給某公路大隊長問了一個有趣的問題:
Q:假設我以最高速限開於內車道,後方有來車以明顯快過於我的速度接近,我該不該讓他超車?
A:要讓,因為內車道為超車道,只要在狀況允許的狀況下就要讓。
所以就算我開時速150,後方開時速200接近,只要狀況允許我還是得讓。
供大家參考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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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狀況下內線就只是超車道,這個說法正確
推
今天練習上國道 都在靠內側第二個車道 發現內線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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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慢 給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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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也比較喜歡開在中線車道,除了比較不會被說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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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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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看到的事故/交通很少在中線車道的
推
後方車比你快 在情況允許時 不是本來就該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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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我也想超前面那台車,但前面不讓我,我該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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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讓後面
推
按理來說沒有超車的情況本來就不應該開內線 不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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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有車才換回中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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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 會有一堆道德至上者說我沒違法 我不用讓
推
一堆3.5噸貨車也卡在內線當烏龜!真他媽的沒職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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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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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狀況允許就得讓,不管你開90還是150。規定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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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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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覺得我開到120了,所以不管如何我都不需要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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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沒必要配合超速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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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中的廣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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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線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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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很多車都不讓的阿,塞車也都在內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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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仔為何要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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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最高速限又不是用法定測速機器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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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定你的快樂表根本就沒到最高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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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塞車先換到外側兩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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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一個原則 測速準確度是飆仔體感=>GPS=>你的車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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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佔用內車道,慢車靠右,不需要體感,只要有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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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轉動方向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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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直覺就是開兩百的怎麼可以這麼罔顧他人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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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內線開150超車完也是要回中線?就算後面ㄧ台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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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過來理論上你也應該超完車回到中線了
噓
內線本來就不用讓,不用誤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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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剛剛開了一段高速公路 不誇張 內線幾乎都開ACC 速度比中線慢最慢不到90 還拉很大間距 你要超車變成要先到中線加速超車 太誇張了吧 這是什麼鬼島交通 能不能立法禁止內線使用ACC啊 --52
高公局寫的 (1)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應 駛回原車道。如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 行車時,將加重處罰。 (2)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得以最高速限行6
法規 內線為超車道 「or」最高速限「and」不塞車情況 到底有什麼困難 台灣是人治還是法治? 我的理解是法治吧2
他媽要講法規 全台灣每個人每天都要吃罰單啦 法規 笑死人 你開車所有動作都符合法規再來說 光是壓線每天不知道就壓幾次了 法規勒 內線巡航 ACC仔最好每天一大撞死幾個 --7
超級月經文 飆仔派:啊你錶速又不準怎麼知道後面的人超速,就算超速也是飆仔跟警察的事情。 龜仔派:啊就可以最高速行駛內線,比我快都是超速飆仔。 事實: 1.所有駕駛人都沒有警察的儀器,超速龜速都不是自己說了算3
就算法規條文太長看不懂 國道上面每隔一小段距離就在分隔島或陸橋出現告示牌 "非超車時勿佔用內側車道" 這麼簡單幾個字總不會還有文盲看不懂吧 還是你一上交流道就立刻擠到內側4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 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臨時或可移動 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1
手機友善: 國道警局直接把立場說出來了還要吵什麼
爆
Re: [討論] 時速多少才不算佔用內線?這種早就有標準答案的問題可以當月經文一直爭 最主要的原因就在於飆仔會用自助餐的方式看條款 : 重新梳理一下啦 : 我上一篇底下有人分享這張 :46
[討論] 時速多少才不算佔用內線?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在不塞車的情況下, 小型車得以該路段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國道時速上限110公里 但因有10公里的寬限值 所以最高可以開到時速120公里35
Re: [討論] 開快車到底有什麼厲害?: : 三寶打不醒,但是守規定,絕對沒做錯的人 : 不會被你們孬種喊二下就以為超速,或是讓別人超速是義務,沒這種他媽的義務. : 無法合法的超車下,空喊超車道,占用仔的意義到底在哪裡? 因為他們想違法超速飆車,雖然看到拍照就會乖乖減速1X
Re: [討論] 時速多少才不算佔用內線?你的法條有錯誤。原文是: 1. 有關高速公路車道行駛規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 已明確規範;主要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旨 在建立良好行車秩序並增進行車安全。9
Re: [問題] 國道內線開120km要不要讓道?這問題被討論到爆了,可能以法規上來說在內線開到法定速限是不罰沒錯~ 但是內側車道同時也是超車道,先不管是否有達到法定速限好了, 佔用內側超車道會造成 1.後方腦衝駕駛逼車-------------->不安全 2.後方駕駛必須要從右側超車------>不安全5
[討論] 內線開到速限,中線車多 => 法規說不用讓請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3條 (摘錄): 【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 ^^^^^^^^^^^^^ 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3
Re: [討論] 開快車到底有什麼厲害?法規寫在那, 結果大家見解都不一, 其實我覺得這就是法規矛盾所導致 我列出兩個狀況, 不知道大家會怎麼應對? 1. 中線未達最高速限, 我以最高速限開在內線超車道持續超車中, 後車超速逼近 => 這狀況算是我開內線被逼車逼得莫名其妙的狀況, 這種狀況我是不會讓後車 我不但達到最高速限, 也在超車中... 為什麼要逼車逼我超速呢?X
Re: [討論] 內車道是超車道法規各自表述 就是解釋成對自己有利 但法規目的是公眾利益 「沒堵塞 所以我開速限上限就能佔用內線 何況我是緩慢超車中」 「車多時 我才會大量使用內線;沒堵塞時 我超車後就適時安全車距下 切回中線」 同樣沒堵塞 用路方式的差異 就解讀成對自己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