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新壽看樣子是完全得罪北市府了
什麼都沒蓋 想要買空賣空 拿空氣跟北市府喊價
結果被北市府找到合約漏洞 直接玩死你
現在要被解約 還拿不回保證金
我記得版上青鳥都支持合約精神吧
一切照法規來
所以新壽如果真的踩線被弄 想必各位應該也沒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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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沒解約的是小狗?XDDDDDDDDDDDDDDDDDD
合約漏洞….去法院說吧
與其說漏洞 不如說之前沒特別注意的 但商場本來就是這樣 一開始給你臉解約 你非要140億 那就撕破臉 一切合約來
※ 編輯: enlong777 (27.53.121.77 臺灣), 10/11/2025 23:18:20這個id 每次事情發展都還不清楚就來帶風向
…..
沒意見啊 我完全是抱著看笑話的心態
,想說藍白本來把事情推給中央自己
當公雞了,啊怎麼現在又跳下來當飼
主,到底在衝三小
等著看戲+1 不過最後大機率是裝死另外找地
給輝達啦 這樣比較合理
拖那麼久北市府還在死磕這塊地應該是手上
其他的地還有問題
國中生偷姊姊帳號上ptt 膩
以後新壽列為惡質企質,政府加強監管搞死他
也可能是這邊投資的政商跟地主給北市府
很大的壓力,不然無法理解為啥備案是T12
新壽在台灣幾十年, 投了多少錢在
政治圈上? 多少立委 政客都有收到
獻金, 想搞她 ? 柯文哲民眾黨
第一個跟你拼命
聽到輝達要選T17 T18後,這段時間
都不知多少人加碼投入在附近的房產
了,真的不選那,附近有圈地的財團
,第一個跳出來反。
我也不懂為了面子得罪新光還有阿北的必
要性在哪,找一個副市長閉著眼睛蓋下去
都比較好
用一個余文換藍白合還有保障各界利益怎
看都是從政基本吧
一堆財團資方打手。笑死
挖鼻看戲,顆顆:)
看起來比較像是蔣團隊完全得罪新壽了
你以為人家不會打官司阿
官司打起來北市府也討不到好處,蔣萬安
前陣子躲在李四川後面,現在又在那邊放
話演霸氣,真的很沉不住氣
抵制新壽根本擋台灣發展
蔣萬安前天跳出來拉泡屎, 今天又
躲到李四川後面了 幹 ,樓樓上先知
爆
如果北市府解約這招有用的話,為什麼會搞到MOU過期失效還無法擺平呢? 難道幾個月來都沒人去看合約? 因為現在只是在市街扠腰大罵x你老妹,故意要顯得很威風,但其實沒用。 為什麼沒用? ,新光人壽和台新人壽這兩間公司在7月25日開「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定兩家公8
其實這個案子北市接下來的處理邏輯很簡單: 這是一個附有終止條件的地上權契約,新壽為消滅公司,未經北市府同意,地上權不得移轉,新壽消滅視為地上權存續期間屆滿。在此塗銷登記情勢已客觀明確之情況,北市府自得依土地登記規則第145條第1項向地政機關申請逕行塗銷新壽地上權登記即可,根本不用先上民事法院訴訟。 至於一直說合約怎會大於公司法第75條的,顯然是誤解繼受的不會只有權利,相對的也有義務。合併公司繼受的這份地上權約定債權契約,條件就是新壽消滅未經同意地上權終止,在二者彼此公司合併消滅瞬間,地上權就已屆期,存續期間屆滿,北市請地政逕行塗銷即可。 台新壽不服?先來場行政訴訟,告贏了再說! 選我選我,啾咪。![Re: [討論] 新壽看樣子是完全得罪北市府了 Re: [討論] 新壽看樣子是完全得罪北市府了](https://i.imgur.com/NZa5RJA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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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喔! 就算照你解釋是附有終止條件的地上權契約(雖然我覺得這個解釋有問題) 然後別忘了民法 第 101 條 因條件成就而受不利益之當事人,如以不正當行為阻其條件之成就者,視為條件已成就。1
這是用chatgpt查的 提問: "有終止條件的地上權契約是否比公司法的繼承效力更優先?" 回答: 一、基本概念![Re: [討論] 新壽看樣子是完全得罪北市府了 Re: [討論] 新壽看樣子是完全得罪北市府了](https://i.meee.com.tw/kO2lYu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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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走上解約這條路 新光就已經輸了 根本不用提什麼民法 就算花了5年判解約不合法也沒屁用 台灣法律從來就沒有保障你什麼五十年 預定收益是多少的賠償2
告訴你啦 這些放話都是為了殺價跟抬價 北市府聲明他有能力讓你一毛都拿不到 新壽聲明則是我沒在怕的大不了魚死網破 商場的東西要換個角度想3
→ DogT: 還有,新壽公司消滅北市行使終止權視同地上 118.232.22.80 10/12 12:28 → DogT: 權存續期在合併當下屆滿,你是要登記什麼地 118.232.22.80 10/12 12:28 → DogT: 上權?北市逕行塗銷即可 118.232.22.80 10/12 12:28 推 DogT: 北市請地政逕行塗銷了,地上權不存在了,你 118.232.22.80 10/12 12:32 → DogT: 要定什麼暫時狀態??? 118.232.22.80 10/12 12:324
「金融機構經金管會許可合併,其存續機構就可以拿著金管會的合併直接辦理地上權移轉登記,根本不需要你台北市政府同意」 你的法律見解怎麼跟法規主管機關金管會不一樣呢? 我想一定是金管會沒你懂金融法規吧 輝達台灣總部原計劃落腳北士科T17、T18基地,卻因北市府以「新新併」為由要與新壽解約而面臨變數。外界疑惑,壽險公司合併後,新公司不是應該概括承受消滅公司的資產負債嗎?金管會11日指出,考量北士科案屬於新光人壽與北市府之間的商業契約,是否需要另行取得市府同意、合併後是否仍有效,涉及雙方簽訂契約約定事項及解釋,應由該公司與北市府依契約約定處理。
我真的笑死!靈芝草人是嫌臉被打得不夠腫嗎?還要繼續出來耍寶丟人現眼? 臺灣高等法院 103 年度重上字第 259 號民事判決 91年6月3日因大安銀行與台新銀行合併而依金融機構 合併法第17條第1項本文:「金融機構經主管機關許可合併 者,其存續機構或新設機構於申請對消滅機構所有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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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輝達設總部的土地爭議懶人包,有沒有掛有三方參與這次的土地轉移爭議: 輝達、新光人壽、台北市政府 前情提要: 1. 2021年,新光人壽標得T17 T18的地上權,並與北市府簽約。 簽約內容包括「蓋好建物後才得以轉移地上權」![[問卦] 輝達設總部的土地爭議懶人包,有沒有掛 [問卦] 輝達設總部的土地爭議懶人包,有沒有掛](https://i.imgur.com/JG54mJf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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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若新壽T17、18遭「強制解約」?北市府強連堂凱表示,根據北市府與新壽當初簽訂的合約,其中第4.2.1條明定,如 果新壽因合併而消滅,新壽公司必須「先取得北市府書面同意」,存續公司才能 繼受地上權。若未取得北市府同意,依據第9.1.2.15條規定可以「可歸責於新壽 事由」終止契約,收回T17、T18土地。 連堂凱強調,新壽標下T17、T18兩塊地至今,開發進度嚴重落後,土地仍是![Re: [新聞] 若新壽T17、18遭「強制解約」?北市府強 Re: [新聞] 若新壽T17、18遭「強制解約」?北市府強](https://i.imgur.com/hbEmUgf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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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影》新壽稱「新新併」是強制解約 蔣萬安冷笑表態北市府與新壽公司簽訂地上權 契約規定,乙方(新壽)與他 法人合併後由存續法人繼受 本契約各項權利義務,需要先經60
[黑特] 【蔣萬安的卡提諾法學】【蔣萬安的卡提諾法學】 根據公司法第75條,新新併之後,新壽所有的權利義務由新公司承繼。但蔣萬安卻認為已 經全部消滅了。 不好意思地說,蔣萬安畢業於政大法律系、美國賓州法學博士,還曾擁有美國加州律師執 照,這學歷跟黃國昌87%像。![[黑特] 【蔣萬安的卡提諾法學】 [黑特] 【蔣萬安的卡提諾法學】](https://i.imgur.com/SQgQLEj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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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為何新光集團堅持不解約 就是要撈一借原文說明一下,很多大大似乎都認為新壽解約之後,北市府還是必須辦理公開招標,而 到時候內定輝達仍是圖利或是會有人來卡等等。這部分的理解需要更新一下。其實北市府 在中央的確認下已經準備好了,希望以下澄清有助後續討論基於最新法規事實。 根據媒體報導,早在七月時北市府就請中央專案核准,但中央表示北市府可以自訂辦法, 李四川繼而跟媒體表示,北市府會先行修訂辦法,做好新壽解約後的準備。所謂的辦法就![Re: [閒聊] 為何新光集團堅持不解約 就是要撈一 Re: [閒聊] 為何新光集團堅持不解約 就是要撈一](https://ibw.bwnet.com.tw/AC_Gallery/2025/10/2c447db9-33dd-c45f-fc1a-05cef9cd35a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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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輝達北士科總部若「胎死腹中」…解約金本魯不懂這種地上權相關法規 觀念有誤請鞭小力一點QQ 就目前新聞看起來 新壽必須先解約 這塊地權利回到北市府後 北市府再把土地權利賣給輝達16
[討論] 新新併影響T17、T18主體?李四川:不同意輝達進駐北士科建設台灣總部還在卡關,也越來越受到各界關注,由於明年元旦,預計新 壽與台新人壽將合併,以新壽為消滅公司、台新壽為存續公司,將更名為新光人壽,台北 市副市長李四川今(9)日表示,年底假設新壽因「新新併」要來變更地上權主體,北市 府原則是不同意,也許會依照合約來解約。 -------------------9
[討論] 北市府行使裁量權不同意新壽合併的理由會是什麼呢? 若北市府不同意合併繼承,新壽或合併後單位一定會提起訴訟的,這不用說也能知道吧 至於 2027 期限沒完工因此要解約啥的,比合併還晚發生,說不定還會因為北市府不同 意繼承衍生的一連串後續操作導致期限能合法地一延再延 只要一進入打官司階段,輝達不可能還繼續等官司打完吧8
[黑特] 人家北市府都沒再說有問題 白蓮教意見多今天又看到很好笑的文章 又開始在白爛 真心覺得很多人買網軍裝智障草這件事應該是真的 "![[黑特] 人家北市府都沒再說有問題 白蓮教意見多 [黑特] 人家北市府都沒再說有問題 白蓮教意見多](https://img.youtube.com/vi/SP1pVT_PYTs/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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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若新壽T17、18遭「強制解約」?北市府強地上物是蓋好了喔? 依合約2027年要完成地上物含建照 雖然可以展延,但你這麼機車北市府也可以不給你展延 什麼都沒幹,給你賺幾億還不夠? 財團就是吃相難看
![[討論] 法案明明三黨一起過,藍白幹嘛崩潰? [討論] 法案明明三黨一起過,藍白幹嘛崩潰?](https://i.meee.com.tw/Wfd1E3Z.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