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
笑死!在下台大法研,碩士論文寫獎勵民間興辦公共建設法制,口試委員為林銘鏘教授
,是國內少數研究都市計畫法的行政法學者,博士念台大土木營管,指導教授是黃世孟
,是柯市府第一任都委會委員,我是正統法律系與都計出身的,論都市計畫法你會比我專
業?別往自己臉上貼金了好嗎!
回到本題,大法官釋字532號解釋就已經講得很清楚了,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涉及人民基
本權利,必須有法律明文授權依據,否則不得限制人民財產權,這就是法律保留。而都
市計畫明文提到使用分區管制的是在第32條以下,而第39條明文規定
對於都市計畫各使用區及特定專用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基地面積或基地內應保留空地之比率、容積率、基地內前後側院之深度及寬度、停車場及建築物之高度,以及有關交通、景觀或防火等事項,內政部或直轄市政府得依據地方實際情況,於本法施行細則中作必要之規定。
所以真正有授權容積率管制的是第39條啦,而其在授權的對象就是施行細則了,只有施行
細則的規範才有拘束力啦,根本不是你說的第22條,第22條只是規範細部計畫應包含的內
容,並沒有說細部計畫可以逾越施行細則的規定。
而都市計畫法第23條授權內政部制定的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第七、八點更明訂
細部計畫所定的容積率不得違反都市計畫法省 (市) 施行細則或土地使用分區管
制規則之規定,就跟你明白表示施行細則或土管規則的規則是細部計畫的上
位階規範,細部計畫要容積率放寬就要依照施行細則或土管規則規定走,哪來的雙
元制,小草法盲不懂法律就別再那邊胡扯了好嗎?
七 細部計畫內各種住宅區及商業區之容積率,應依據主要計畫分派之人
口數或細部計畫推計之計畫人口數、直轄市、縣 (市) 政府所訂每人
平均居住樓地板面積,並參酌實際發展現況需要與公共設施用地面積
服務水準檢討訂定之。其他各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應依其計畫特
性、區位、面臨道路功能、寬度、鄰近公共設施之配置情形、地形、
地質、水文及發展現況,分別訂定不同之容積率。
八 依第七點訂定之容積率,不得逾越都市計畫法省 (市) 施行細則或土
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之規定,且不得違反主要計畫有關使用強度之指
導規定。
因此,監察院對京華城糾正案才會說
臺北市政府於110年11月1日公告核定該市都市計畫「修訂臺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即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面積16,485㎡)第三種商業區(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細部計畫案」,在欠缺法令依據之下,逕於案內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據以合計給予按基準容積(以「第三種商業區」之基準容積率上限560%計算)外加最高20%之容積獎勵(換算給予獎勵之「容積樓地板面積」高達18,463.2㎡),並已逾越(牴觸)該細部計畫上位法規(即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5條與內政部訂定「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第8點)之容積率上限規定
而且台北市都委會自己的整理的容積獎勵規定,其中就是沒有都市計畫法第24條,你還在
胡扯什麼
所以台北市政府在監察院院糾正案後就已經修改審議規範,直接禁制土地所有權人
用第24條申請容積獎勵,直接打臉你了,你還在那邊跳針鬼打牆,真是臉皮厚的可以
然後台北市政都說要撤銷京華城的違法20%容獎了,你還在那邊硬ㄠ,真是可悲。
然後不要再跟我扯什麼事後不事後啦!法務部的函示解釋得很清楚,撤銷是對違法
行政處分,如果是合法的行政處分那就是廢止而不是撤銷,台北市府對京華城的
容積獎勵使用撤銷字眼,就代表其認定是違法行政處分,而不是合法的行政處分
否則他會用廢止而非撤銷
按行政處分之撤銷與行政處分之廢止不同,前者係以行政處分作成時
已屬違法之行政處分為對象;而後者則係因原屬合法之行政處分所依
據之事實或法律狀態事後發生變更或其他法定原因,而消滅該行政處
分之效力。
小草不讀書,成天拿個片段的資訊拼湊解釋,還真的以為自己是法律專家,真是笑掉人
大牙了,KP沒找你們去當辯護人,真是太可惜了!
※ 引述《treeeasy (無)》之銘言:
: 都計法就是規定由細計規範管制容積,法源就是都計法#22條:細部計畫訂定土地使用分
: 區管制,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就可以訂定容積率及容積獎勵。
: 都計法#24再授權地主自擬細計(當然要都委會同意並發布實施才算有效力)
: 加上都計法39條,施行細則也可以訂容獎。
: 所以都計容獎設計上一直是細計及細則雙軌制。
: 細計可以訂容獎是都計母法授權的,這點無庸置疑。太多細計容獎案了,重點是只要都委
: 會通過就ok,所以京華城容獎案跟高雄亞灣案都是合法的,你外人再怎麼覺得給得不合理
: ,那都還是合法,誰叫你不是都委會委員。
: 今天京華城容獎案於民國110年9月經都委會第783次會議通過,經最近幾次庭審,林洲民
: ,劭琇珮,劉秀玲都說細計可以給容獎,劭琇珮,劉秀玲都說沒有來自上頭的壓力,也沒
: 有適法性問題,只有一個民進黨副市長林欽榮硬要說違法,自己的亞灣案卻也是細計給容
: 獎,而不是用細則給容獎。
: 京華城容獎案若違法,請問監察院,內政部及北市府至今還不撤銷京華城容獎案,是圖利
: 商人嗎?
: 既然京華城容獎案是合法都計案,柯文哲還有“明知違法”的圖利罪嗎?當然沒有了。
: p.s
: 1.都委會委員難道不懂法嗎?委員是法盲嗎?都委會委員都通過的案子,一直喊違法的人
: ,自己去跟都委會委員講呀。
: 2.都委會本來就可以同意地主或是政府提案的容獎設計,京華城案也不是照地主原案設計
: 容獎內容通過的,通過的是經委員建議修改過的版本,劭琇珮說:改版後負擔多了,獎勵
: 少了,所以有一定公益及對價性,所以委員沒有提反對意見,就過了。
: 3.覺得容獎設計不好或是個案給容獎不公平,那屬於個人意見層次,尊重,但都委會都過
: 了,那就是合法了,都計容獎機制就是這樣設計的,現在也慢慢朝向縮限個案自設容獎思
: 維去走,但不影響已經通過案件的合法性。
: 4.京華城案通過的台北市都委會第783次會議記錄,台北市法務局也有簽到,也沒發言反
: 對歐。
: 5.都計法第74條:為審議及研究都市計畫,應設置都市計畫委員會辦理之。所以都委會當
: 然有權利審議細計所提出的容獎。
: 6.都計法第22條授權:細計表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那就包含容積率設定及容積獎勵;都
: 計法第24條授權:地主自提細計;綜上,只要都委會同意細計容獎,就算通過,這點無庸
: 置疑,沒有任何可以反駁的空間。
: 7.用chatgpt來反駁北市都委會通過案子,及北市專業都計人士林洲民,劭琇珮,劉秀玲
: 等人所表示的無適法性問題,你們是不是瞧不起都計專業呀。
: 8.24條是法源,當然不是容獎項目,講這話就自證不懂都市計畫,建議去找個都計相關學
: 系的人教,這裡不是學校,懶得理大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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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草好慘,碰到專業的被狂輾Q_Q
真的不要浪費生命跟草講道理
小草被電到體無完膚 XD
閱
智障噓文
你為什麼要浪費生命在那些槓精身上
不要浪費在白圾精障洨雜草身上
你寫這麼多 他們都直接end然後繼續槓而已
寫這麼多 他們都直接end然後繼續槓而已
柯學是一信仰
你被小草包浪費時間自然是你輸了
一句狗幹畜牲草多去跑幾單捐蟾蜍貪污柯
啦!就解決了,你打一大篇?
太慘了 小草
總是要有人站出來打擊詐騙集團!!
其實我覺得這個就是寫個非草看的,因為
莮根本不可能看。
同意樓上,草男不識字,而且柯網軍沒
一個能打的,只會跳針重複洗別人早回
應過的內容...
雜草氣哭只能無力的悲鳴
他們沒有要跟你討論法 就是要講成柯贏了
丟臉歐。
智障青鳥氣到發抖
小平叔真是先知 小草只剩下無能狂噓XDDD
柯粉看不懂啦,認真說
現在大家早當柯粉是笑話了,他們愛贏就給他
們贏,一邊喊一直贏一直爽,一邊又哭法官不
放人,看他們在那精神錯亂就好笑。
阿北又贏了
「笑死 所以金流在哪」
最後一句中肯啊,每個網路叫的跟甚麼一樣
,那還不找草民當辯護律師
推專業
快叫那群斷章取義草幫阿北辯護喔www
太認真了。不過雜草不會理你…
只能謾罵亂噓 柯憐吶
小草要是真懂就能幫阿北打官司惹,製造
這些沒脈絡的懷疑論是要搞民意施壓
洨草都剩槓精 不要浪費力氣
蔡EE 時代小草過太爽
少時不讀書 長大民眾堂
明明就是一幫對法律完全不懂的人,卻一個個
自認比全台灣的法學界都強,這就是白癡恐怖
唉 辛苦了 他們看不懂也不會看的
上次那個都計專家醫師出來說誰誰誰也是有
容獎就快笑死
小草信的是佩琪
是蘇偉碩
你說的他們不會聽的
你應該要去罵北檢跟主管機關為什麼明明
就違法的事情
要搞這麼久 還要找一堆證人想要來證明
一開始就違法
既然違法 都委會同意的那幾個怎麼不一起
壓起來
對了你趕快去跟北檢自告奮勇說你是台灣
這方面的頂級專家 你可以去法院幫忙證明
說服法官
你可以去申請鑑定證人 法庭上幫忙檢
察官
總比苗博雅好
有沒有違法是一回事 這會有行政違失
失職的問題,有沒有圖利 明知違法
而為之 又是另一回事 這會有刑事罰
則問題
才剛講完白癡恐怖就有人來表演了
因為都委會只能提供建議最終做決定的
還是市長... 是說柯粉真的沒有能力針
對t大的內容進行回應了嗎= =
哦?第一任是吧?那就是民進黨的狗
嘛?這幾年計劃經費可沒有少拿吧?
是該派幾個弟子出來效忠了吧?就這
樣?
每個都跟喪屍一樣不斷重複國昌直播那套
雜草踢到鐵板了
文革那套白用的很好 沾到綠就先批鬥一番
柯粉是真的沒有發現你們的資訊跟知識有很嚴
重的斷層嗎?你們真的認為自己懂這個議題嗎
你們真的認為全台灣法界沒人認為柯會無罪是
因為他們都沒有你們小草懂嗎
當然 他們認為所以人都是綠的 都是柯文哲
之敵
跟白色法盲談法理真的沒用,唉!
推專業
光阿北當市長八年,圖利罪就逃不掉,小
草就一定要認為
“阿北是清白的”
挺戒嚴還想談條件賣台政府的司法早沒公信力
啦。專業的也不只你而已。
噗 比DONX4專業多了吧?
草是法盲,要不然也不會被檳榔騙,被超
速仔騙
小草沒料 又喜歡跟專業的摃 真的那麼厲害
幹啥不自薦去當柯的辯護律師啊?
支持度很高嗎?民眾黨?跟人談什麼公信
力啦,笑死
網軍成天幻想 快醒醒,我還你老師咧
黃國昌看到阿北延押都笑到合不攏嘴,莮
眼睛瞎啦,科科
小草就井底之蛙
以為跟他們對槓的都鄉民
都沒專業背景
辛苦了 不過小草都只看卡提諾法學院
他們的男神管長就是這樣
以為班門弄斧就可以自以為權威
有建築或都計背景的
跟本就在後面看他們笑話
可憐證據都拼湊的,現在鑽牛角尖為了就是
繼續羈押
狗廁又上班狂噓了
法律系還洋洋得意 殺人犯給你錢你不
也照樣幫他打官司 笑死
怎麼噓文的都這種水準,沒一個能戰的
樓上要有憑有據喔(殺人犯
都是這種近乎悲鳴的爛仗回覆法
哇靠 一刀斃命了 推推
還有顯然有人不知道在一些狀況下正反雙
方一定都要有律師唷
去跟法官說啊,跟我說幹嘛
青鳥沾沾自喜
記得去出庭提供法律見解
推文數一多就吸引整批喪屍部隊來噓了
跟圖利貪污有一嗎笑死
這種推文數還敢拿出來笑死人
而且噓的內容也蠢的要死,何必這樣秀下限
沒能力回應就閉嘴很難嗎?
這麼厲害 就趕快叫北檢傳喚你啊 讓廣大青
鳥高潮啊 不要只會躲在鍵盤說
這個原po早被雞屎白腐爛草網軍鎖定很久了啦
防爆部隊?笑死 藍白沒料愛摃又愛噓
有時不只用噓,有些用推的寫出來推文怪
怪的
笑死,自以為專業的舔
白癡恐怖啊
你看那些沒一個在討論法條 全都是無腦罐頭
起訴阿北 趕快 趕快定罪進去關啊
傻草無法針對內容反駁 只能無能狂噓
你對賴清德併購說有什麼看法?是不是賴清
德也贊成被中國統一,只要中國條件好
白癡恐佈就跟喪屍病毒一樣
嘴到最後連幹你馬這個更髒的下流話語都
能拿來充數
Who are u?
我建議你可以開始研究下一案嗆草了,沒
辦法畢竟現在北檢都沒你專業
你獲得太多推文,會被噓爛正常。
...,連英文都用錯.….
北檢趕快宣你進去作證啊 不只在這嘴砲
低學歷盲流學店生不知黃世孟40年前
還沒有民進黨就已經是都市計劃委員
噓文的好弱啊..還賴清德...扯太遠吧
小草摸到水鬼笑死
光是看你持續的回,我看接下來噓文
北檢不需傳原PO去做專家證人啊 法盲
學店生渾不知2024年1月監察院糾正京
華城京華廣場案就已經寫得差不多如
此了
部隊應該會跟你一輩子了
明朝劍斬清朝官
北檢不是專家沒差阿 他可以傳都委會的專
家啊
補血 狗廁出征 寸草不生
要這樣講 法官也不是都市計畫專家阿
草只會嗆要對方上法院跟法官講
那怎麼不跟自己人講
上法院幫阿北辨護
法官也沒騎飛輪收錢的經驗 應該沒辦法審
理阿北的案件
去找綠共說我老師違法快壓人取供
阿北又贏
你們真的對在槓的自己人這麼有信心
大可請柯陣營邀請你們的槓神去幫阿北辨護
快去當證人
傻歐 未來就是要繼續用四院一體整死政敵啊
講的好像很厲害好棒棒
這篇版大就被你們槓到受不了
要般出學經歷才能證明他的論點是有依據的
你跟草腦認真幹嘛啦
現在只會 不然你去作證這句 好弱
樓主認真打一大篇,小草無法回應只能亂
噓。丟臉死了
你這麼懂,意思是說北檢根本智障嘍?連
找你都不會?
台灣到現在還是走中華民國憲政體制耶,
要懷疑整個體制去追殺阿北的話,請修憲
乾脆怪給蘿莉孫好不好啊
在匿名論壇上報身分很勇喔給推
嗆北檢智障其實我不會讓你自己看起來多聰
明
你去申請當證人 別來政黑耍寶 嘻嘻
可憐草被打臉
狗檢:又有專家可以作證了 嘻嘻
真的~檢方傳你作證強過前面5個證人...
嘻嘻,東廠找不到想要的金流,找來
的人又不聽話咬,筆錄又被抓重大利
好被告證詞被蓋牌,好氣好氣^^
北檢有夠爛的...氣死人...
看不懂不過打草就推
你怎麼這麼可愛呀…..
別再打臉小草了,已經集體崩潰精神異常
一堆弱到爆的噓文拿不出反駁言論,可憐
不要用紅字拉 看不清楚
話說連檢方傳前面證人要表達啥都不清楚
不要出來秀了好嗎
他們現在只能洗腦阿北有神功護體、刀槍
不入,柯文哲凌駕所有法律
檢方現在傳的很大部分都要證明柯文哲
明知道爾以
還在信黃國昌的那一套不知道該說啥
公三小都市更新條例不就跟都市計畫法衝突
他們不知道京華城容積的違法事實早就不
用爭論了,還在相信柯的律師那套說詞
法條引用錯誤,只能在政黑洗青側
台大法研不過如此爾爾
草要護航請針對重點
不要用無意義的説詞
浪費大家生命
補血
各縣市依母法訂定施行細則都有獎勵的規定
還沒被發通告?邵:我主動提議用第2
4條。好氣好氣^^
推專業
人家都有引用。雜草怎麼都講不出半條
就說別人錯?
就算他主動提議又如何~只要證明柯文哲
明知道犯法就好了
誰提議有啥關係嗎?
紹還說柯文哲下令的了
沒被發通告嗎
額,那你教授還好吧
莮根本看不懂
照雜草平時的論調應該說說自己什麼專
業才能出來挑戰吧。跑單的不先閉嘴嗎
:)
北檢沒找你去當檢察官真是可惜了 是有
多屌
柯文哲沒找樓上真可惜。只能一直贏一
直關
比樓上這些無能狂噓的雜草屌
噓完快去跑單
看樣子柯要被關到死了,真的好可怕
北檢應該要傳你去
看來這群雜草都腳本仔。我是覺得原po
不用浪費時間了
網軍來噓囉,這篇文等一下被防爆
北檢升官發財就靠你了
北檢該找你去的
台南市施行細則:依前三項增加之獎勵容積
,加計本法第八十三條之一規定可移入容積
,不得超過法定容積之一點五倍,
用力推起來,好文怎麼可以被網軍噓掉
如果你沒錯,檢察官都笨蛋白癡
原po講的跟北檢有啥關係,網軍壞掉了嗎
這些草真的很奇怪 一點都不尊重專業
小草一直要洗傳版大去...
疑,你想得到,為何多年經驗的優質
檢察官想不到?
北檢應該趕快傳你去啊 一堆大檢察官都找不
到的違法 都被你找到的了
你說KP不請小草辯護,那同理北檢為什麼不
傳你去作證?
又一個 金流=違法,找不到金流就沒事了
膩
幫推
小草都有毛病嗎?現在法院在查的是市長
是否知法犯法以及是否因貪污放寬違法行
為,人證物證早就到位,現在是在說服法
官
為你浪費的時間感到不值
但總要有人站出來
小草會看今天就不是小草了
問就是北又贏
小草會講的通就不是小草了
之前苗博雅說人沒有法律執照
現在有法律執照的講,又說律師街上一大
票
小草怎樣都贏
840%違法 這不用辯解
白粉集結令
我小草,阿北無罪
贊成 賴清德 陳其邁 都市計畫一律比
照辦理
小草哪會針對問題回答,看看卡提諾就以
為自己是法學專家
推
人家沒有為京華城單一廠商量身打造
嘻嘻,物證:excel,人證:yahoo我
臆測,邵:沒有壓力^_^
小草跟人辯論,旁邊都開google吧,趕快查
然後亂回擊一通
不然小草講一下有啥法律背景
卡提諾法學院不算歐
或是用GOOGLE也不算歐
都市計畫法第30條...當地直轄市、縣(市
) 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認為有必要
時,得獎勵私人或團體投資辦理, 並准收
取一定費用;其獎勵辦法由內政部或直轄市
政府定之;收費基準由 直轄市、縣(市)
政府定之。
摃精的背後是網軍
專業鷹犬比較像
期待看到林銘鏘教授的口試意見
跟小草比專業,別浪費時間了
現在整個法庭從檢到辯到審判長都持840%
違法的立場了,只剩場外的小草還在硬拗
獎勵辦法訂之 沒錯啊 台北市有法規
給容獎
但京華城那三個容獎不在法規裡面
跟我講幹嘛?去跟邵琇珮講啊,他說可
以以,邵琇珮也是都委會執秘,有沒有
比委員大我是不知道拉,但總不會你委
員專業,執秘就飯桶吧
危老 都更 還有一些可以突破商三
但京華城那三個容獎就自創的
有哪個廠商除了京華城用過 講一個就好
小草就是不讀書的學店仔
喔喔現在地方又可以訂定不違憲了
論文要不要自己收回去重寫
不然小草先展示一下起碼的法律背景
不要拿著卡提諾法學院 法律學士跟人槓
讀書犯法
邪教徒只會看他們自己想要的,你太辛苦
了
你有國昌老師專業?可以去看他直播學
按原po寫的沒錯的話 法院基本上一定會判刑
雜草最愛吹的尊重專業又死到哪裡去了
跟你講你是錯的,給我認錯
直接說行政撤銷等於違法,就不用看了,撤
那請問專家 什麼時候換你登板救援
銷也可能是基於風險評估、補正錯誤、避免
爭議而做的選擇
笑死,又一個不看法條就來跳針的 第 117 條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 機關,亦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 一、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 二、受益人無第一百十九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 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 第 122 條
非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但廢止後仍應 為同一內容之處分或依法不得廢止者,不在此限。
小草就啥都贏阿
之前嘴苗博雅沒律師執照
現在有律師執照的 就說律師滿大街
跟阿北一樣 贏麻了
小草基本上就是拿著民眾党給的半套
資訊到處獻寶
真的太兇殘了,打臉打到連雜草的媽媽都
不認得自己乖兒子了XDD
還有槓精在那邊扯三十條,先想一下
京華城的案子是哪裡「必要」了好嗎?
一個商場營運情況不佳,建商想直接
改建成豪宅賺錢叫「必要」
阿北一直贏,贏到出不來
都委會到底是幹嘛的
京華城 對台北市有啥公益必要要給那
三個自創容獎 我是看不出來
小草看的出來嗎
小草法盲當然不懂法律保留原則,行政機
關自創容獎就是違法
能夠創造容獎的只有立法院跟議會啦
而且這個案件 連郝龍斌 都擋下來
一個能去人家招待所多次的
選後還被慰勞 就知道兩人關係匪淺
真專業的小草還是不信,最爛的人群
很適合加入
小草 你們不知道阿北跟小沈關係很好嗎
他跟小沈 比你們跟阿北距離 近太多
阿北有去過你家嗎
推,他們就沒想要討論,只是講出自己想講的
這麼專業怎麼不上北狗?跟其他蠢鳥一
樣再這裡吠 哈哈哈
事前事後都認證違法 柯 黃景茂還在凹
如果給阿北選 你家或是陶朱隱園
阿北怎樣都會選陶朱影園
就一堆白癡摃精 還驕傲的
而且小草阿北被羈押都是法官決定的
被民眾黨跟狗昌餵了一堆屎 還吃得很開
心
不要到時阿北被判有罪 要出征法官歐
整天講北檢 羈押可是都是法官決定的
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8條...自治條
例相關法令給予之獎勵後建築容積重建者
,如經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
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並 經市政府核定,
得以該獎勵後建築容積為限
1. 做成容積獎勵的決議和監院糾正、京華城
案爆發、北市撤回的時間序? 2. 公務員明
知違法仍執意送出的動機? 3. 你依專業提
供此案明顯違法,那被調查人員應該要包含
所有都委會成員。
柯糞嘴秋仔不敢嘴秋XD
辛苦你浪費生命,但小草不會看
怎麼樓上還有人不知道都委會成員全部都
被叫去問過了... 那還是去年567月的事
小草會問你有考到律師證嗎?
不找內政部主管機關找阿里不達作證大概是
不敢
噓,樓主不敢提台南和高雄,怕賴麥抓去
關…
你這麼專業怎麼不找你當北檢的重要證人
看小醜繼續表演
?
藍白網軍趕緊來跳針防爆
哈哈,結果就是弄到現在還沒一刀斃命,
北檢應該找你去的
果然開始在跳針
我怎不知道台大法研在卡提諾學院之上了
?
哇!北檢還不趕快找你去當浮木!
寫得不錯,可以排隊等升遷了
糾正的意義是啥?
一堆id突然同時瞬間跳針說沒被北檢找去
,藍白網軍手腳也太明顯
好了啦你這麼認真 小草狗連台大都考不
上 只會當網軍 何必呢
什麼時候請你去作證啊
法律系那我略過了,浪費時間長篇大論
智障藍白網軍:你有上台大嗎?上了有被
北檢找去嗎?被找去了有考上律師嗎?如
果都有也沒什麼了不起,台灣滿大街的律
師,每個都在司法迫害藍白
草想哭 說不出話
明知違法
趕快關啊 其他貪汙的要不要辦一下
所以辦賴清德了沒有啦? 雙標綠畜講話還
有臉皮大聲哦? 笑死人
一堆綠共網軍高潮就知道網軍上班了 亂
用法條繼續造謠 快去法院被打臉吧
下賤支畜雜草湧入這篇也改變不了事實
推
快上法院幫北檢,旺旺
難道你是這齣鬧劇的幕後黑手嗎?
北檢怎麼不找你
整個黨都是法盲 只剩信仰 還有圖片要
加.jpg
可悲
推個
柯痞準備被關到死吧
小草覺得北檢連敗,結果阿北繼續關,可
憐
台灣太多法盲把自己的希望寄託給違法的人
幸好台灣的司法制度還算運作良好,不然我
們都會被支持這些政客的人給氣死
辛苦了 不過莮看不懂
嘻嘻,連假好忙著判刑^_^東廠找不到
想要的金流好急好急,證人又不咬
鏡檢運作良好^_^秉文/文智:^_^
現在最大問題是840%罰下去,不辦其他縣
市會雙標太明顯吧,所以今天羈押花蓮私
用公務車判貪污看一下風向,大家加油讓
政府知道,支持者同意只判想判的人
小草就是欠台灣人電一電☺
喔喔 可憐仔發廢文
台大法論文設不公開還是會公開的
指導教授情以何堪
回贏喔
北檢該找你去的
林銘鏘 or 林明鏘?
好了啦
說個笑話 鬼島的文組仔叫人去讀書☺
而且840%還有監察院、都委會小組擋在柯p
面前,只想關柯p的那群人都沒抓著這麼好
打的點打了。現在的重點是柯p貪污,北檢
拼命在找對價關係,要有柯p拿到好處後用
職權放行的證據。840%有問題除了批准的
柯p外,給他這權利的機關党擺明不想打,
原po抓著點打應該是中共同路人
白圾雙障草看不懂啦
你幹嘛跟蠢草一般見識 大人這樣打
小孩是對的嗎
推一個台大法研 智障看不懂啦 連康乃爾法
學博士都被當法盲
所以大名是?
推
論文名稱拿出來看看?
樓上他有貼啊你麻煩看完吧
全國博碩士論文網有全文公開嗎?
藍白網軍真的很厲害,一看到苗頭不對就
call人來連噓防爆
名字跟論文嘞?
第一屆柯文哲都委會委員?那一次會議記
錄有您呀?說來聽聽?在線等。
mp5good 你再貼一次。
開始針對人了,垃圾草真是垃圾
台大碩比康乃爾博國昌老師 O覺比雞腿?
他上一篇有貼啊,你自己去翻吧不要不看
文章還當伸手牌
mp5good 所以貼不出來?XD
藍白賤畜網軍面對專業就是無腦狂噓防爆
可悲啊
小草真他媽的低端噁爛狗
我幫忙貼出來你要道歉嗎,身體有狀況要
不要先躺下休息不要在網路上發作?
流程都一樣的,講不過就人身攻擊冗言DDOS
垃圾草自己人亂扯一堆都不會問他有什
麼專業,被打臉就開始問人家姓名,笑
死
自己說自己很厲害,還是柯文哲都委會委
員,問名字跟論文跟那一次都委會紀錄有
他的名字,是人身攻擊?太脆弱了吧XD
不堪一擊?
台大比康乃爾怎麼比這種事情輪不到雜
草關心啦,而且怯戰神早就臭了。垃圾
草還是面對現實吧
想嗆人的你自己是什麼學經歷要不要先
說一下?隨便說別人不堪一擊的精神勝
利法已經被你們用到爛掉了
麻煩本人自己親自打出自己的名字,不然
我只好當成是打嘴砲而已。
都計法授權細計自訂容獎,法律位階大於
細則,這都不懂?
這麼會講檢方怎不傳你去當證人?
-19876
騙子組成詐騙集團啊
台北市說京華城案:本細部計畫案係由京
華城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提出申請修
訂,其變更計畫內容之合宜性、公益性、
對價性、適法性等,經本市都委會討論及
審議確認,均符都市計畫法令程序。
不要再出來被打臉了好嗎?XD
法盲被電還是堅持自己沒錯,小草就
是台灣社會敗類
北市第783次都委會都通過的京華城合法
都計案,你還可以在這裡自說夢話XD,北
檢庭審被打臉的很慘了,你快去當專家證
人去打臉北市證人呀,怕連北檢都聽不下
去你說的。至於我的論述,柯p律師跟證人
跟我說的都一致,下週二會再打臉北檢一
次,你快去救援歐。
timmyjjljg 不懂就安靜,不然你去救北
檢呀,每個都在ptt上救北檢XD 怕到法庭
上一起被打臉吧,可憐。
行政處分「違法與否」的認定權屬法院,不
屬行政機關,117條只是規定可撤銷,不是規
定必為違法,行政機關會在不確定處分是否
合法,又為避免訴訟與信賴保護問題,會選
擇用撤銷方式處理,是這樣?
辛苦了 不斷跟這些白藍槓精打戰
那就好笑了 北檢到現在找不到證據 那
你還不快去作證指導 笑死 連那些檢察
官都不能 你在這邊叫囂只讓人覺得綠都
這種咖? 真的能一刀斃命還需要演歹
戲? 綠真的可憐欸
文章內容沒錯,但法條解釋並沒有你說的這
麼死,彈性空間部分,給法院認定吧
論文呢
辛苦了,跟這些小草槓太累
小草都只會用google或是卡提諾
小草先把自己法律背景po出來再說吧
不是看看卡提諾,就變成法律背景專業
要人論文,自己先把自己論文拿出來吧,
不是卡提諾法學院的論文歐
黃世孟有比黃國昌可信?
關掉電視,多看國昌直播,你會發現世界
跟你想的不一樣
畜牲接二連三來防爆真不要臉
最愛看白狗來秀下限
都計法都授權細計容獎了,細計容獎案也
一堆了,不然你去釋憲呀XD
自己要吹自己很厲害,還說是柯文哲都委
會委員,叫你寫個名字出來就裝死XD
一刀斃命 一刀斃命~~~(尖叫)
檢察官沒找你當顧問太可惜了
政黑法律之神 讚讚
雜草說法跟民眾堂、怯戰神一致能代表
什麼?說得很了不起的樣子,真心不懂
每句話後面加個XD是代表自己很有餘裕
嗎,誠心發問
推喔~
juseschen 就好笑呀XD
笑死
應該轉到八卦版端正視聽
笑死 在那說行政處分撤銷不一定違法
我真的要笑死 這連大二行政法學生都
知道的東西 你還在那風險評估云云
小草啊真的不懂 拜託去看廖元豪還是
蘇永欽的文章好嗎
其實公務員一看就知道,京華城自主「準
用」一定會出事
你怎麼會浪費時間在小草上?
話說政黑最近草長得蠻多的
推
雜草看到專業的不是轉移焦點就是直接
把腦子關了狂吠
律師一秒鐘多少錢啊 別浪費在這些草身上啊
推 辛苦了
朝聖 你會被肉搜(?
講這麼多,你是可以釋憲嗎?
白癡草 好多 封的好爽 哈哈
朝聖推
推
你講ˋ這麼多有屁用?零知草人一樣直接e
nd說你綠共側翼,賴清德獨裁
強者
草看不懂啦
你可以直接上廁所啦不要客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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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阿北是清白的,看起來十拿九穩 ,朱亞虎第一敗,通篇臆測,把公關做的活靈活現 ,林欽榮第二敗,差點打到自己高雄,趕緊閉嘴 ,苗博雅第三敗,連法條都不清楚,傳他來幹嘛,看不懂 ,林洲民第四敗,惱羞成怒嗆大巨蛋可以講三天三夜X
身為法律人的觀點是 其實現在這案子的爭點在於 容積率840%到底合不合法 傻鳥最愛嘴之前威京跟北市府打的訴訟 法院判決是說「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僅屬一次性保障,亦即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重(新)9
笑死,小草真的自我感覺良好,擺明的違法事實還可以在那邊硬拗,還真以為自己是法律 專家? 京華城案是依照都市計畫法第24條提出申請的,而依照該條規定,其審議程序要依照第23 條規定辦理。而都市計畫法第23條二項則授權內政部制定審議原則,內政部則據此制定 了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其中第八點明定細部計畫容積率不能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1X
很奇怪看到這個我就想回顧一下一刀斃命 明明刀刀見骨就是沒有塔綠班再提起... 回顧一刀斃命 佩琪去ATM存錢 一刀斃命 彭振聲被收押 一刀斃命1
請問一下 如果罪證這麼明確 也知道違反那一條? (可是之前沒辦法說出那一條) 為什麼需要羈押這麼久7
律 : 專家? : 京華城案是依照都市計畫法第24條提出申請的,而依照該條規定,其審議程序要依照第 23 : 條規定辦理。而都市計畫法第23條二項則授權內政部制定審議原則,內政部則據此制定![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 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https://i.imgur.com/9XL8GiL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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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啊 京華城的3個獎勵條例其中一個就是甚麼危老改建 一堆低能草在那邊炒高雄也是 他媽的高雄那個飯店 45年 才有危老條例 台北京華城才20年不到? 危老沙小啊?? 那些低能草的智商才危老啦 自創一大堆理由就是要給京華城一堆獎勵容積 硬是要送威京 560% => 840%![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 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https://i.imgur.com/nVdqgEw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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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Orisinal: 退萬步言 就算違法 跟"KP給的"根本兩回 38.21.187.224 05/27 22:16 → Orisinal: 事 38.21.187.224 05/27 22:16 → Orisinal: 檢察官目前無法證明主觀明知違法 38.21.187.224 05/27 22:17 → Orisinal: 以及到底怎麼讓都委會過關 38.21.187.224 05/27 22:1 笑死!什麼時候還在硬ㄠ,小草真的很可憐ㄟ,KP明知違法這件事情,起訴書記載的14
噓 piece147: 怎麼不敢回我上一篇? 39.9.30.25 05/27 23:09 我真的笑死!沒見過這麼奇怪的要求啦,既然你要求我打臉你,我就打得你臉腫得連你媽都 認不出來啦! 你問違反在那裏?違反在這裡啦! 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3
推 cobrasgo: 原PO就跟高虹安那個法官一樣,我說你什 42.72.102.135 05/28 00:43 → cobrasgo: 麼就什麼。高誣告案最重要的就是有無抄 42.72.102.135 05/28 00:43 → cobrasgo: 襲,結果法官直接說高是抄襲,然後用這 42.72.102.135 05/28 00:43 → cobrasgo: 個前提再往後申論。原PO也是,直接講KP 42.72.102.135 05/28 00:43 → cobrasgo: 給的 560,然後往後申論 42.72.102.135 05/28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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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楊智傑觀點:京華城容積獎勵到底有沒有違背法令? 第 39 條 對於都市計畫各使用區及特定專用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基地面積或基地內應保留空 地之比率、容積率、基地內前後側院之深度及寬度、停車場及建築物之高度,以及有關交![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 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https://image.cache.storm.mg/styles/smg-800x533-fp/s3/media/image/2024/08/28/20240828-114846_U18448_M982250_4eb4.jpg?bZtizJ8KNq48JpaBe.1y7oiotx3IjD7z&itok=5IUGfm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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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京華城是圖利,還是裁量怠惰?就是這個地方違法了 很多人在討論這件事一直講都市計畫法第24條 但到底有沒有去看過都市計畫法第24條? 都市計畫法24條規定是這樣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32
Re: [新聞] 京華城哪來20%容積獎勵?蔡正元揭關鍵本人非法律背景,查閱資料後將個人見解羅列於下 或有未盡與謬誤之處,還請查缺補漏,謝謝 一. 《都市計劃法》第39條規定,基地面積與容積率等,內政部與直轄市政府得於本法施行細 則中作必要之規定。![Re: [新聞] 京華城哪來20%容積獎勵?蔡正元揭關鍵 Re: [新聞] 京華城哪來20%容積獎勵?蔡正元揭關鍵](https://i.imgur.com/fG1ILnV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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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錄] 黃珊珊FB 監察院糾正只看到商三容積率560黃珊珊真的很讓人瞧不起 作為一個法律人,作為一個律師 結果以誤導別人的方式散布錯誤訊息只想要獲得政治利益 她只講什麼國土署表示可以用細部計畫訂立容積獎勵 上限不能超過20% 但不跟你講來源,不跟你講台北市有制定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條例![Re: [轉錄] 黃珊珊FB 監察院糾正只看到商三容積率560 Re: [轉錄] 黃珊珊FB 監察院糾正只看到商三容積率560](https://www.cy.gov.tw/images/share_og_img.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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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蔡正元FB第 24 條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 ,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 條規定辦理。![Re: [爆卦] 蔡正元FB Re: [爆卦] 蔡正元FB](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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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京華城案-適法性與否之探討都市計畫法沒有第23條之1、之2,只有第23條 還是你想說是第23條第1項、第2項? : 前項細部計畫核定之審議原則,由內政部定之。 : : 也就是,上方五項放寬20% 條件,應為原則事項,各縣市皆可適用8
[討論] 用都市施行條例25條一樣不能超過560%民眾黨33最近提出市府認為有合理必要 就能用25條擬定細部計畫 讓主導權變成市府 也不說清楚是哪個25條 不知道的還以為是都市計畫法9
Re: [問卦] 容積獎勵是都更專家還是法官來判斷?根據都市計畫法的規定,「主要計畫」由市政府擬定後,提交該管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 予以參考審議,然後連同審議結果及主要計畫一併報請內政部核定,完成後的主要 計畫就用來作為擬定「細部計畫」之「準則」。 京華城這個案子是由威京自行提出都市計畫的「細部計畫」變更,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 第1項規定,除依該法第十四條規定由內政部訂定,及依第十六條規定與主要計畫合併擬![Re: [問卦] 容積獎勵是都更專家還是法官來判斷? Re: [問卦] 容積獎勵是都更專家還是法官來判斷?](https://i.imgur.com/hogxSnY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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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政黑醒醒,柯文哲連圖利罪都不會有!: 其實我覺得你在反串 台北市怎麼會沒有都市計劃施行規定或制定容積獎勵怎麼給? 首先台北市針對都市計畫有制定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
Re: [問卦] 京華城容積率核准到底有沒有違法幾個重點,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其實根本沒有規定容積獎勵, 該自治條例第25條: 都市計畫地區內,市政府認為土地有合理使用之必要時,得擬定細部計畫 規定地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基地面積或基地內應保留空地之比率、 容積率、基地內前後側院之深度及寬度、停車場及建築物之高度,及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