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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錄] Cheap FB 輝達總部的解法 中央其實能介入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轉錄] Cheap FB 輝達總部的解法 中央其實能介入作者
iphone15
(哀鳳15)
時間推噓 3 推:3 噓:0 →:18

※ 引述《cblade (cblade)》之銘言:
: 1.轉錄網址︰
: https://www.facebook.com/cheapAOE/posts/1351064409708907
: 2.轉錄來源︰
: Cheap FB
: 3.轉錄內容︰
: #輝達總部的解法
: 現在市府與新壽卡在原地,是因為那條「建好才能轉移」的合約條款,市府怕圖利、新壽: 怕背信
: 所以最理想的方法:新壽把地上權直接轉給輝達
: 反而變成法律上最難走的一條路

: #法規上其實救命繩
: 根據《台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第18條,如果「本府同意」,地: 上權是可以移轉的。也就是說,市府是可以放行的,
: 如果擔心,北市府可以「再函文內政部」,請中央以「國家重大經濟發展」的理由,專案: 同意讓新壽把地上權轉給輝達
: 這樣新壽不用解約,也對得起股東,北市府不用編預算,不會被罵圖利,輝達能直接接手: ,三贏沒人違法,還不用花納稅人的錢
: #中央其實能介入
: 很多人說,這是台北市政府「地方自治」的事,乾中央屁事?
: 但其實中央能介入,且已經動過了
: 今年七月,北市府問內政部說:能不能用某條法規,直接專案把地設定給輝達,跳過招標: ? (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
: 內政部回函北市府:你問錯條了啦,但你可以用另一條,而且你自己可以訂辦法。你要做: 就去做,不用每次都來問我 (臺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
內政部回函說明如下
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n=4&s=329827
有關臺北市政府就北士科區段徵收範圍內取得之可供建築土地,擬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第1項第4款規定,函請本部層轉行政院專案核准設定地上權予輝達公司設立海外企業總部1事,內政部表示,區段徵收開發後取得之可建築用地,依該條第1項第4款規定:「國民住宅用地、安置原住戶或經行政院專案核准所需土地得以讓售」,與本案專案核准設定地上權之情形不同。

另依該條第1項第5款規定:「其餘可供建築土地,得予標售、標租或設定地上權」,同時於第6項規定:「第1項第5款土地之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臺北市政府如考量本案有專案設定地上權予特定對象使用必要,得於「臺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訂定相關規定後辦理。

內政部說的很清楚
北市府引用的「土地徵收條例」44-1-4講的是「土地讓售」
並不是「地上權移轉」
北市府引用的條款是錯的




: 根據這個回覆,北市府後來還修了《地上權辦法》第2條,等於是幫輝達開了一條法律上: 的高速公路


: 只要北市府再依據第18條提出「國家重大產業發展」理由,內政部回函同意,就能把「建: 好才能轉」這條卡死的規定,改成「符合產業利益時可直接轉」
: 等於是中央幫市府背書,現在就差一個「敢不敢點頭」的決定
「臺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第十八條哪來的「國家重大產業發展」專案核准條款?
你說的「第18條」是什麼法規的第18條?
可以這樣做的法源依據為何?
現在網紅寫文章都不用把細節交代清楚嗎?




https://www.laws.taipei.gov.tw/Law/LawSearch/LawInformation/FL037390

臺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

第 18 條
地上權存續期間,地上權人不得讓與地上權或地上建物之全部或一部。但
經受讓人承諾繼受原設定地上權契約之各項權利義務,並一併受讓地上權
及地上建物之全部或一部,且經本府核准者,不在此限。
地上權人於地上權存續期間申請辦理地上權、地上建物信託者,應檢附信
託計畫及信託契約,經本府同意後,始得辦理。



: #政治風險
: 那為什麼市府不幹? 因為這不完全是法律風險,還有政治風險,中央做了底層法務支援: :「你如果要做,我不會擋你」
: 但中央沒給市府「政治掩護」:「你去做,我幫你扛風險,我們一起扛國家戰略大旗」: 蔣萬安沒魄力是真的,但也真的很可憐,政治上,中央沒人跳出來,把這案子當成國家級: 的戰略來扛,放一個地方政府去單挑全世界最強科技公司的投資案,扛著全國觀感、國際: 風險、媒體火力,然後一動也不動...(怕被說圖利..怕吃牢飯)
: #歷史性的錯失
: 輝達其他高層,是反對海外總部設在台灣的,但黃仁勳在台灣出生長大,對這裡有情感,: 對他來說,這不只是投資,也是回家,他把AI帝國的中樞放在自己的故鄉,是情感、是信: 任
: 結果卻被一份合約、一條馬路,把他擋在門外,也太可惜了吧~
: 4.附註、心得、想法︰
: 知名網紅已經提出了輝達總部解決辦法,
: 只要中央願意幫忙扛風險,給予政治掩護,
: 就可以得到AI帝國海外總部,好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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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agenoyi 10/06 23:15https://i.imgur.com/J9XxzEj.jpeg

sunrise2003 10/06 23:27白營側翼好像清一色都是學渣

daleptt 10/06 23:29誰拉的誰負責 為啥要中央擦?

iphone15 10/06 23:33中央想幫也沒得幫 沒有法源依據

Hohenzollern 10/06 23:44想到核三公投找丁特笑死XD

daleptt 10/06 23:44只想便宜行事

fat980 10/06 23:52東吳日文你還跟他認真

jimhall 10/07 00:30看大法官的搞法 就知道要不要而已

jimhall 10/07 00:31為了政治鬥爭 各種大法官解釋都可以用上

papagenoyi 10/07 00:37又一個沒唸書的搞不懂大法官到底是在

papagenoyi 10/07 00:37幹嘛的,順便說一句,現在憲法法庭是

papagenoyi 10/07 00:37無法召開的狀況。

papagenoyi 10/07 00:38https://i.imgur.com/8kjjfwH.jpeg

luba2 10/07 00:46意思是北市府是媽寶,請中央政府去扛責任,

luba2 10/07 00:46但功勞還是我蔣北鼻要了,讚喔

f11IJ 10/07 01:23雜草幾乎都這種半瓶子水

leoheart1686 10/07 01:57不知道為什麼,草總是很喜歡出來讓

leoheart1686 10/07 01:57人笑話他們的智能…連大法官是什麼

leoheart1686 10/07 01:57、憲法法庭癱瘓多久了都不知道,只

leoheart1686 10/07 01:57會吃狗園園長餵食的狗糧就出來吠o

leoheart1686 10/07 01:57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