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真心看不懂IWIN這齣在演哪齣
※ 引述《wahaha99 (我討厭人類)》之銘言:
: 標題: Re: [討論] 真心看不懂IWIN這齣在演哪齣
: 時間: Sun Feb 25 17:47:28 202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7.181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HatePolitics/E.oyUn3W3_s-58
: 你要扯實務運作的前例基礎是吧
:
: 那我也已經說了 法院實務就是從「作者設定」
: 這夠不夠實務運作? 夠不夠前例基礎?
:
: 那法院實務相安無事這麼久, 現在是刑235的事嗎?
: 衛福部跟IWIN是刑235授權的?
: 說人槓精咧, 懶得打你臉而已
: 推 h80733: 支那人、支語人歸回支那牆內好嗎? 114.136.246.34 02/25 18:01: → h80733: 滾回去支那牆內 114.136.246.34 02/25 18:01: ※ 編輯: wahaha99 (118.169.7.181 臺灣), 02/25/2024 18:03:33
: 推 h80733: 是習慣共產黨統治嗎?支語人希望二 114.136.246.34 02/25 18:04: → h80733: 次元審查標準支那靠攏? 114.136.246.34 02/25 18:04: 推 belion: iwin, 衛福部,沒在理作者設定吧 61.230.49.9 02/25 18:06: 推 kbsidd: 刑235不用管,你怕是不知道原點就是刑235 118.161.124.77 02/25 18:20: 我不知道你到底想廢話什麼東西,
: 總之在釋617後, 色情創作物在台灣是合法的,
: 只是需要分級制度來避免輕易暴露在大眾之中
:
: 那你要說, 問題就是 "分級制度",
: 抱歉, 就不是
:
: 現在是少防法36-39的問題,
: 我這篇寫的很清楚了,
: 創作跟持有就直接刑罰,跟你有沒有分級無關
:
: 這到底干刑235個屁事,
: 別人沒義務在這邊不停教你這些最基本的狀況
你這種說法,本質上是在逃避反IWIN方的幾個論述啊。
邢235、釋407、釋617,大致上奠定了猥褻的幾個基礎:
1. 猥褻出版品是客觀上足以滿足性慾,引起普通人羞恥……有礙社會風化的出版品。
2. 猥褻要和性器官、性行為及性文化的描述與論述有關。
3. 猥褻出版品又分硬核與軟核。
4. 硬核是含有暴力性、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
5. 軟核是非硬核的其他猥褻出版品。
6. 硬核屬傳佈即構成犯罪(刑235),軟核則需採取「安全隔絕措施」。
但是,非常需要注意的是,這些解釋裡面,從來沒有剝奪刑235的合憲性,
以及主管機關(新聞局)對猥褻物品的認定權限。
它只是給猥褻物品開了一道新門,讓有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的可以過關。
至於什麼樣的品項可以滿足,這又是另一個需要慢慢成形的模糊領域了。
「性言論之表現與性資訊之流通,不問是否出於營利之目的,亦應受上開憲法對言論及 出版自由之保障。惟憲法對言論及出版自由之保障並非絕對,應依其性質而有不同之保 護範疇及限制之準則,國家於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意旨之範圍內,得以法律明確規 定對之予以適當之限制。」
解釋文中的救濟成分,只說到了:
「主管機關所為釋示,自不能一成不變,應基於尊重憲法保障人民言論出版自由本旨, 兼顧善良風俗及青少年身心健康之維護,隨時檢討改進」。
「個別案件是否已達猥褻程度,法官於審判時應就具體案情,依其獨立確信之判斷,
認定事實,適用法律,不受行政機關函釋之拘束」。
用白話來說,就是主管機關可以自有認定,但法院不受行政認定的拘束。
你送一百個跟法院判例有違的案子上來,法院會給你全部無罪退回去。
有這樣的先備知識後,回頭來看 IWIN 這邊的問題。
恩不理居司長有沒有權限?高機率有,因為存在適用範圍寬廣的兒少相關法條。
魔法部有沒有認定空間?高機率有,因為從刑235的歷史,猥褻仍屬新聞局先判定,
同理高機率可推定兒少相關也會由主管機關的魔法部先判定。
反方常常不想面對的事情就是這個:
1. 魔法部高機率具備相當權限,擔任判定有無違反兒少的主管機關。
2. 魔法部在判定有無違反兒少時,高機率具備相當心證空間。
3. 若有不服,也是由法官在個別案件來做自有的獨立判斷。
會提邢235的歷史,並不是要反駁所謂「持有/創作即入罪」的現況。
講的難聽點,這問題的本質是立法條文,該去修法而不是找魔法部或IWIN。
就算這次魔法部給各位擋下來,條文一日不改,下一批保守人士/政黨上來照樣有事。
會提刑235的歷史,是要各位反思某些打從一開始就是死路的論述,包括:
1. 由魔法部認定是不客觀
2. 沒有明確界定何謂兒少與色情
3. 阻擋言論/創作自由即屬違憲。
這三點都是可以從刑235及相關釋憲中,大致看出台灣法界見解為何的。
既然猥褻物品是那樣處理,很難想像兒少色情能更了不起的訂得更精確。
而恩不理居那些話,認真說起來,大致上都還落在台灣法界認知的範圍內。
頂多「只要外表上像是兒童或者少年,都適用於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這種說法,
遇到三千歲蘿莉這種創作者有明確設定時,可能產生較大的爭執空間,
否則其實不脫「主管機關自有認定」的空間。
而要面對主管機關自有認定空間這件事,最根本的做法就是回頭研究刑235,
因為這是概念上最接近的玩意兒啊。
當高一女生穿泳裝的真人照片可以公然散布陳列,魔法部若想解釋成虛擬圖不行,
在司法上的難度就高多了。
好啦,打到這裡之後,接著讓我臭嘴閒扯吧。
這些事根本都該是修法處理,什麼有無被害人、法益、禁掉是否能改善犯罪率芸芸,
那是法條成型階段的事,三讀完了才討論這些,全是廢話啦。
但問題也就是在這裡:沒人想去多訂一個專法,明著寫出虛擬圖蓋高尚,
要煉銅骨科聖水通通都行,創作/持有自由不可侵。
這部分只能看立委豬公們,能否發揮當年搞同婚的"大"智慧,去玩弄現有法規文字,
加入一些不是一眼望之給搞、但其實是給搞的字眼。
不然喔,現在沸沸揚揚去搞IWIN或魔法部,在我來看都是玩假的和立法怠惰啦。
那只是把法條的缺陷推給行政機關,遲早會出事的。
各位如果只想搞黨爭也就算了,如果真心要解決,修法/專法才是正解。
--
同意 只要刑法圖畫還在就沒用
我記得瑩真律師也是提猥褻部分
那個才是最根源
你要說模式嗎,確實與刑235像,
只是軟色情還可以分級,虛擬兒童色情,
拿去分級應該會讓全世界的人傻眼
當年的刑235
當然,我也知道問題本源在法律,不過現在
這樣子一盤散沙,讓行政單位都可以擺爛,
要修法,只能說要努力啦。我在別的板也
說過,修法、釋憲是終極目標,
但飯是一口一口吃,仗是一場一場打
順便一提, 如果現實的高中泳裝可以,
釋憲要先有人被判刑才能用 等於要
有祭品 修法相對比較不用成本
如果依此類推,那還真的啥都禁不了,
要找到成年而身材只有國中的人,
隨便抓也一大堆
當初同婚釋憲是有同志民法登記結婚
被駁回才去申請
台灣已允許A片販售,這代表根本啥也禁不
了
回Sin,確實,但民主玩到這樣就很悲哀了
因為各位喜歡把不同層次的問題大鍋炒啊
第一層 兒少嫌疑圖 本就該自律/閱覽限制
沒辦法,如果能在行政單位層級解決,
沒人想打官司打到釋憲、或是去推困難的
修法
同以猥褻物歷史論 軟核也是要包要藏啊
看看c-chat那些鼓吹無限制自由的
我是不反對軟色的管制的,
這樣就很難把事情往好的方向推進了
問題還是虛擬兒少不應該歸屬少防法管
很難
修法還得看民意,同婚厲害就是透過
釋憲直接無視民意讓他過關,四月要
釋憲死刑議題說不定也會這樣過
所以我才不懂, 同婚是有人釋憲,
死刑是廢死派整天爭, 這個少防法管到
虛擬來,除了極少部分會叫以外,
根本也不是民意,為什麼要捅這馬蜂窩
有人要動作你管得找喔 同婚也是有
人要結婚不給結就釋憲
好啦,確實展翅那派私底下運作了很久
現在探索為何管到這已經沒什麼意義
雖然人很少但鴨子划水了很久
啊不過我印象不少人因為賣蘿莉本被
判刑,乾脆找他們一起就能馬上釋憲
都忘記要祭品早就已經有了
不過釋憲下去無論結果就只能接受了
疫情之後他們學到一點,修法困難就用
行政命令繞過去
台灣什麼時候A片合法販售了?
某些人真的不要用自己的概念來詮釋法律
被抓的是硬蕊,也就是軟蕊就可以賣
真的這年頭無知的比誰都嗆
推
在吵的只是希望別人能雙標對待二次元
物品而已 二次元猥褻不是猥褻因為沒
有人受害
現在那些被管到的 同樣身形服裝動作
換成三次元都是妥妥踩線 他們要的只
是雙標還給他們公然散布的自由
哪有想捅什麼馬蜂窩 加速師逼著人家
開槍又要人給說法宣戰的
一開始沒有想挑撥的自演仔跟想蹭的
網軍鬧事點火 根本都沒後面這堆發言
現在加速師跟網軍的目的也已經達到了
樓上說對了 一堆跟著瞎起鬨的只能說3+1好
這年頭真的無知比誰都嗆...去看看SWAG下場
現在哪一家敢公開販賣,還硬蕊軟蕊勒
現在都麻搞會員制,進一步規避掉
笑死,那FF就是大型犯罪現場,快去報警抓
起來啊
真的不要活在自己的幻想中耶 很慘耶
感謝wahaha等鄉民終於走到我的思考領域了
,之前討論還排除刑235呢
刑法禁止類推適用,但對行為人有利之情形是
例外。也許有法官願意類推適用釋字617到少防
法也說不定,但那也要判出來才知道。行政機
關如果不肯類推適用,在沒有新的憲法判決出
來的狀況下,也是完全合理的。
這件事的難點就在於 像c-chat那篇論文
內容好壞先不論 但那是到高階司法的子彈
目前 行政機關要這樣解釋條文 是可行的
話說釋字617雖列舉了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交
等,但也沒有說明示其一排除其他。就算把少
然後立法又難以脫離民意去修法/訂專法
所以務實解只會是討論行政機關審定標準
防法不管,要將兒少性圖納入刑法235的射程應
目前實務上 似乎非那三者的就算軟核了
該也不是不可想像的。
但是喔 軟核也還是猥褻物啊
只是軟核猥褻物可以在限定條件下躲刑235
daze你說的 其實就是美國某段時間的狀況
PROTECT法在被部分宣告違憲前
雖然該法有對幼態/虛擬的概念訂了條文
但即使符合了PROTECT的排除條款
仍然可能中獎猥褻出版品的法規
這是因為 美國來說 猥褻是由各州定義的
回到台灣 基本上 所謂"無限制自由"
若代表無閱覽限制 就已脫離釋617範圍了
要追求發表無罪(無限接近散佈)很難吧
這部分比較有機會的切入點是"這不猥褻"
但某些人又不能容忍魔法部有判定權限...
不過刑法235的主管機關不是衛福部。如果主張
虛擬跟現實要切開,虛擬的歸刑法235,是可以
閃掉衛福部沒錯。換個主管機關也許真的會比
較好也說不定。但要追求沒人管應該不太可能
如果你是想說 不適用少防法就會適用
刑235 行啊 這比現況還寬鬆
現況是已經有人因為二次元兒色 被判了
那問題會是說 二次元兒色 = 猥褻物嗎
認真說啦 其實司法機構很懶得管這些破事
最好通通都不猥褻 但是有味道人士會叫
所以檢警收案還是要辦
嘛 你又刻意以對自己有利的角度解讀了
那照本宣科 所以現在定義的那些叫硬蕊
就辦一辦
不是有利不有利 這是社會趨勢 法官不是
白痴 沒事跟社會趨勢對著幹
少防法是特別法 優先於刑235
法官也是人 自己也看A片 小黃書
對 所以這只是個假設
剛才在說的只是 即使沒有魔法部和翅膀
少防法條文不改的一天 總是會有人搞你
我知道啊 沒有少防法 那就是刑235
所以只是個假設
現在是少防法讓衛福部多了個幼態buff
但是幼態不色情還是ok的 可各位不色嗎
對了 我是在回應shirman
嘛 其實這邊好幾個層次啦
猥褻的判定(刑235) 幼態的判定(少防)
這樣說吧 現在衛福部是全部他都要說了算
什麼是幼態 什麼是色情 都要他說了算
不要忘記少防法自己有自己的寫法
以及要求平台下架(各種兒少兒權法)
"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
各個都是大問題 但有人就很想都放生...
這寫法你說就是猥褻(意思)
但就不是猥褻(字面)
所以衛福部全部都要定義
確實無法直接準用刑235的猥褻
唉 你哇哇叫的這段字
去翻翻看跟刑235 釋407 釋617 的用字
是有多少明確的差異...打這點不會有用啦
反而只是凸顯各位沒想研究猥褻而已
不是我要打 是衛福部可以pass
你說這他媽就同一個東西
那就是再釋憲一次 畢竟法律故意改成這樣
這真的要問范婦那一票提案人 到底在想啥
衛福部基本上就照抄以前法條和釋憲的字
所以各位在那邊打猥褻 這都吵完的事情了
是啦 現在蔡EE這批可能較自由的大法官
....我沒有打猥褻 至於你說的衛福部的
去提看看會不會幫各位開更大的門唉
說法 從何而來? 我看到的不是這樣啊
不能有性相關的姿勢、動作、或是劇情暗
我釐清 我意思是少防法並非"自己的寫法"
這些東西怎麼看都不是釋字407 617處理的
少防法某些文字就是抄往日法條與釋憲的
我知道 你的意思是少防法是照搬刑235的
猥褻的大法官解釋
而你堅持的 那是主管機關的認定標準
問題就是大法官是解釋什麼是猥褻
那少防法沒有猥褻二字 所以是要重新解釋
畢竟正常來說概念相同 用字是沿用
誰知道范婦他們在搞屁
認定標準 正文已經闡述過 高機率有權限
對 現在我就是怕主管機關的認定標準
成為未來司法判決的實務標準
而且現在也夠煩了 可以下架你
可以叫你去地檢署泡茶
如果是那樣 就代表法界同意猥褻那樣啊
立法 行政 司法 三合一 各位還想爭啥
全世界都在打壓你時 先懷疑自己有無逆向
法界同意(X) 法界懶得思考(O)
反正法界又不需要直接承受民意
有錯就說是行政機關的錯就好
我是一點都不覺得自己逆風
你這樣就是把轉圜空間都玩完了啦 zzz
某些人連FF當初是怎"合法"的都不知道 (笑
范婦自己承認說自己疏忽 立法就沒逆風
衛福部那個司長就是展翅協會出來的 同掛
司法這邊本來就沒有這樣認定
從頭到尾都是展翅那派人 滲透入行政體系
@clifflee 他們一直要求要客觀判定..就是
搞出來的破事
就像基隆 常軌就是要等走到司法決定
結果你東挑西揀完 又質疑法界不從你是懶
kbsidd 你去蝦皮搜尋A片 看看能不能買
不用廢話這麼多
這我也不知道要討論啥了 問天祈禱吧
真的不需要跟這種只挑自己有利的部分出來
辯論的。完全不在同一個水平上
我也不知道要討論啥,我很早就說了,
問題就是出在少防法亂寫一通
就該修法或釋憲
只是現階段是要先處理衛福部
因為依照權限他可以用叫人下架斷網
用行政命令就可以
還可以把人移送
@clifflee 回歸原點吧,請他們去找60%修法
這樣是不是比較簡單?
扯60%水準有比較高就對了 我從頭到尾可
沒有這樣說過
哈哈 我是盡量避免在這議題上提黨啦
我首篇提民進黨是因為他現在正在執政
在那邊說兒少法亂修,那不就要"撥亂反正"
不過整件事我看來 就是垃圾該放垃圾場
我提范婦(們)是因為法是他主導修的
連最基本的控管都沒有 實在不值得討論
請回去了解議事規則好嗎?多讀點書...
提案就代表該法案是她全責嗎?
法條亂修叫人去看議事規則,
所以是議事規則教他這樣修的?
我沒說他全責,我只是以他為代表
我都是用范婦們 范婦那票 自己看喔
當你回這些話就代表你根本不懂議事規則
好喔 那你懂 你說要找誰負責
還扯什麼法條亂修...
你要繼續扯淡就繼續扯 反正范雲是已經
承認他修法考慮部周全了
兒少法是全黨一致通過,懂?
好啦,你要這麼打我是沒意見,反正有投贊
范雲什麼時候說她修法不周全?
成的都同罪, 雖然我覺得以台灣立法院
好了拉,沒知識就沒知識在這邊裝啥大尾?
水準,我是不會要求到那個程度啦
整天把別人沒說過的話,塞到別人嘴裡
還真是她X的真有水準
那個我抱歉,我弄錯細節了
是范雲說執行機關自行擴大解釋法條
那法律是不是亂寫一通,就是亂寫才會
讓行政單位能隨便擴張解釋
那要怪40%嗎,我只能說,我對台灣立法院的
水準沒有要求這麼高。雖然理論上要怪。
這個喔 其實行政機關擴大解釋是常態
立法本就不可能也不會做到周全
否則行政就沒有裁量空間了
這次的洞是太大 然後又往主觀意識偏過去
不爽的話修法就可以阻止機關擴大解釋啊
是 那是終極目標
不然就是等司法解釋說該法不能這樣解嘛
在那之前要先處理衛福部的擴大解釋
你在意的主觀 相關事情從來都是主觀
你也知道釋憲修法都是曠日廢時 還要推動
我說明一下好了 我說的主觀意識
這就各位過太爽啊 XDDD 不然要說啥
是禁止創作兒少色情的社會法益
不是說怎樣算幼態、怎樣算色情
我過太爽又怎樣,真正有問題的是領納稅人
薪水的立委跟官過太爽
哎唷 你怎麼跳去講社會法益了
世界上沒明顯法益但還是立法的東西多了
"跳去" 講社會法益? 好啦,確實你也沒義
甚至以保守派來看 是不傾向打掉立法的
務看我每一篇的發文 雖然我基本上都在講
這他媽的沒社會法益
因為立委有民意基礎 但是大法官沒有
至於沒社會法益的東西還立法,我是建議
不要當成合理化的藉口,台灣人應該要好好
所以你講法益 那是給你打去釋憲求看看的
直面一下,法律該有的樣子,當然你說這很
理想,但事實上是台灣現在太狗屎
平民百姓還是先落地討論些能處理的吧
是,所以同性婚姻過了,台灣要靠大法官維
持民主自由人權,是很悲哀的事情
是全世界都很狗屎 理想只在理想鄉
你要說全世界都很狗屎,狗屎也有相對的
我們是特別屎的那一個
多少人以為要法律允許的事情才能做,
整個民主人權法制的思想從根都是爛的
zzz 你要在這篇打高空 那我就不陪了
你要酸"社會法益" 那我也沒法奉陪啊
你如果只是想說 "反正人類就垃圾、
就是靠多數憑感覺強姦少數" 這我也沒法
討論下去啊
這篇是在討論某些法條的歷史與實務的
是 那要講實務 日系創作兒色存在台灣
結果你推文推到法益這種高塔法學理論
至少三十年 有什麼公序良俗的問題嗎
這當然談不下去啊 不在同一個場域
還是你又要說 可是大眾觀感不佳 雖然這
個大眾有多大也不知道
是啊 高塔談不下去 實務也談不下去
那就沒啥好談的不是
以前猥褻 現在不猥褻 大法官有教要因時
至於因時是什麼鬼 拜託你 送上法院再說
你說的沒錯 這就是司法實務
實務就是叫你送 送到法院看不下去來救
那我們現在要先處理行政單位擴張解釋
不矛盾啊 問題在哪?
還是你覺得行政單位可以擴張解釋、這是
很合理的 人民都不要抗議?
擴張解釋是你說的 或是號稱范婦們說的
這還是要送進法院才能確定啊
不然 去逼范婦們修法可不可以啊
這時候真的會逼人講出 40/60 了
嗯,所以人民有請願的權力抗議的自由都是
假的,全部丟給法官才是真的
逼范婦們修法,講的好像去樓下小七一樣
你們要搞施壓 誰阻止了各位 zzz
現在是三月衛福部就要推標準了,當然
要先處理眼前的事務
只是到最後 還是要由立法和司法解決的
是啊, 你要是有把我所有相關發的文...
算了我去找來給你看好了
這邊就是在講司法上邢235史與本次相關性
結果你不斷要擴大到你提過的其他層面
#1bl9U7cj (C_Chat) 你說的這些
我真心不想奉陪啊 你不必麻煩了
我2/2就說過了喔
根本次相關性 就是刑235最後有人去釋憲
然後要走相同的模式 我知道啊
更別說 我本質上反對各位的立場
我也知道你反對啊 你有反對的自由
確實沒啥好談的 因為你說的東西我都知道
純粹覺得刑235長那樣 然後有人認為無關
只是現在要先處理眼前的問題而已
多講講而已 剩的就不必了zzz
你要覺得有關 那也得發生了再說 現在是
還無關的時候 你要說脈絡有關 概念有關
都不是直接有關
順便一提 少防法38舊法就是寫猥褻
是這次修法後改成那些花里胡翹的
是你認為無關啊 剩的請觀者自斷了
應該說 本來有關 是這次修法後刻意
"無關化"的
那些"花里胡翹" 跟釋字與刑235極為接近
...這樣說吧 先撇除一切惡意 這樣修是對
的 因為如果依照刑235的猥褻與大法官後
來的解釋 會導致真實兒少的保護力不足
現在問題是跟創作兒少結合後 整個胡說
八道無法控制了
你可以去看一下修法理由
我知道那個修法理由 我只是要重申
那少防法最大的問題是什麼 是沒有排除
創作兒少 這才是重中之重
你或許認為釋字後的猥褻變得不一樣了
不但沒排除 這幾年修法還越來越傾向囊擴
但范婦們跳出來說 他們沒有想要動這塊
這不是亂修一通是啥
並沒有 猥褻還是猥褻 還是由個案判定
"客觀上一般人認定引起性慾"這標準沒變
猥褻這個字樣 如你所說 隨時代進步會變
那就是為了避免吵架啊
釋字只是讓軟核可以在限定狀況下散佈
你說我的兒少猥褻了 那怎麼同樣畫面A片
沒事? 法官也很賭爛 要去寫一大堆的
說明文在那邊掰 還不能用ChatGPT
這才是為什麼把猥褻改成這一串的原因
這一串本來沒啥問題 了不起做少女內衣的
廠商可能會有點抓狂
唉 我覺得都是繞同一個崁 算了 不想講了
問題就是現在跟創作扯進來 整個爆掉
那就別講吧 該幹啥幹啥去
你們就加油吧 我不在本篇回覆了
爆
首Po我這裡的IWIN是指全部 包括IWIN、衛福部、什麼NGO(展翅協會等)、修法的立法委員 是說啊 這個法案如果要朝著展翅協會的那樣去定義 基本上拿不到什麼額外選票3
沒錯超嚴重的 我認為你們要上街爭取權益 讓非次文化的人知道民進黨搞創作中介法 當初716柯粉上街都能成功 想必這種反對打壓言論自由的遊行一定也可以1
建議iwin支持者走上街頭 每年一次煉銅pride遊行啊 而且如果覺得自己的自由人權被迫害 遭受不平等對待 那學甲甲一樣長期抗戰 追求最終大法官釋憲啊 如果你們訴求有理 相信到時候大法官會幫你們吧X
中國歷史上有很多這種故事 有人打算造反,被政府知道了,所以下通緝令追拿 結果通緝令被造反的人攔截偽造 他當然不會把通緝令偽造成獎狀 而是把只懸賞他一個人的通緝令,偽造成懸賞一群人的通緝令X
現實是 綠委在洗地切割 綠粉在放火笑反對派都垃圾 但是你根本看不到哪個綠委或政務官 跳出來立挺iwin 的13
如果說這是40%黨搞出來的 那竟然特定ACG肥宅們(這值得強調)受到這麼嚴重迫害 你們也言之有理的話 照常理要有「60%」在幫你們撐腰阿? 我知道肥宅們對上街有千千萬萬為難的理由34
推 raes88097: 如果某些少數性癖的保障是建立在增加 203.204.39.245 02/25 09:54 → raes88097: 未來孩子被侵犯被凝視被作為性幻想對象 203.204.39.245 02/25 09:54 → raes88097: ,我寧願不要保障這些自由 203.204.39.245 02/25 09:54 事情哪有你想的這麼簡單 1. 對二次元性幻想未必等同於對三次元性幻想
爆
[閒聊] 律師:兒少性剝削套用虛擬恐有擴張解釋兒少性剝削條例修正後,衛福部認為,兒少影像無論是真人或人工智慧製作,只要會讓人 聯想到性就不應散播。不過,在法界卻有質疑。承萬法律事務所律師蔡尚謙指出,兒少性 剝削條例是特別刑法,適用刑法處罰原則,但整部法律看不出有處理虛擬問題,衛福部稱 涵蓋虛擬或二創範圍,恐有擴張解釋疑慮。 蔡尚謙表示,兒少性剝削條例第二條是定義何謂兒童或少年性剝削行為,第三款雖修正為97
[討論] 要燒IWIN不如燒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如題 因為最近iwin的問題鬧到所有人到快炸掉 幾乎所有人都認為iwin建立的目的應該是防止兒童接觸不良網路 跟二次元創作有什麼關係?為什麼由他們來界定二次元創作會傷害虛擬兒童的人權? 然後中間還冒出衛福部出來...想說這關衛福部屁事,主管不是NCC嗎?86
Re: [閒聊] 衛福部司長:虛擬兒少本來就是主觀認定首先一個條例通常會有一個必須保障的法律利益。 討論法益你終究還是要自己去看,而不是單純發文空想 ※ 引述《yokann ( )》之銘言: : 就像性騷擾一樣,言語或肢體語言讓對方不舒服,那怎樣算不舒服? : a.我跟秘書小姐說你胸部好大,他很不高興,裝沒聽到37
Re: [新聞] 宅男於動漫祭合唱幼女神曲 台大男聽到歌詞吐了即使是二次元創作,現在也是有管制 實際上也有人提議去管制化 《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刑法》第235條,「虛擬產物」應被排除在外 而這文中的內容也能解釋千本幼女的問題3X
Re: [問題] 有沒有iWin懶人包?事實是 根本不需要iWIN 兒童色情本來就違法 本來就是有人檢舉警察就可以辦 iWIN就是有人跟他們檢舉以後他們通報警察而已10
Re: [閒聊]未亡人雪女作者進駐B站宣導支援正版 中國擷取部分內容: 硬蕊的猥褻資訊或物品是不能散布販售的,否則會違反刑法第235條散布猥褻物品罪,而吃上刑責。軟蕊的猥褻資訊或物品只要能夠採取安全的阻隔措施,例如包裝、警語,即可販售,不會有違反刑法第235條的問題。 (一)釋字617號解釋將猥褻物品區分為兩類: 1.硬蕊:暴力、性虐待或人獸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的資訊及內容。7
[討論] 關於iwin能陳情的方法與對象A. 論述主張 反兒少性剝削法本質在保護「現實」的兒童身體權益不被侵犯, 然而虛擬兒少色情圖片與出版物,並沒有侵害任何兒童身體權益。 閱讀虛擬兒少色情圖片與出版物的讀者,也不是現實會性侵害兒童的嫌疑犯。 持有、購買、閱讀虛擬色情漫畫、影片的成年人就是性侵犯罪犯罪者,就跟看6
Re: [問卦] 猥褻女童判6個月 畫蘿圖判1年以上有掛嗎中華民國刑法§227-全國法規資料庫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但依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畫蘿圖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
Re: [新聞] 憲法有保障性資訊流通… 他上網散布「少“法官認為,依大法官釋字617號意旨,含暴力、性虐待的作品是「硬蕊」物品,刺激或滿足性慾的作品是「軟蕊」物品,如是「軟蕊」物,可在採取隔絕措施下散布,而劉張貼的屬於「軟蕊」,有沒有違法要看有沒有區隔來論。法官調查,「TT1069論壇」入口明載必須已成年、禁止張貼未成年、獸交、SM和暴力圖片、視頻或者鏈接,符合大法官理由書的「警告標示」。法官認為,論壇警語明確提醒網內有猥褻訊息,憲法保障人民的言論及出版自由,在使人民實現自我,「性言論」的表現與「性資訊」的流通,也應受到保障。法官認為,散布猥褻影像有刑罰不違憲,但必須묊P言論、出版自由相權衡,如要嚴格貫徹實質審查、會不符比例原則,甚至會到達審查言論的狀態,這樣不是民主國家應有的作為。” 所以說散播真實未成年的情色影片是無罪,但是只要繪畫看起來有未成年特徵的ACG動漫紙片人就是未成年性剝銷??????? 有沒有人能解釋這是什麼邏輯嗎?!?!?!?! 而且前陣子iWin下架的那些東西,如果真的如這位法官所言iWin的舉動會是違憲,所以其實那些東西根本不會是違法的?!?!?! 那衛服部跟iWin到底是哪來的勇氣這樣亂搞?!?!?!- 憲法第十一條保障人民之言論及出版自由,旨在確保意見之自由流通,使人民有取得 充分資訊及實現自我之機會。性言論之表現與性資訊之流通,不問是否出於營利之目的, 亦應受上開憲法對言論及出版自由之保障。惟憲法對言論及出版自由之保障並非絕對,應 依其性質而有不同之保護範疇及限制之準則,國家於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意旨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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