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最高速限開內車道有錯嗎
據個人觀察高速公路上有三大族群
一、速限即錶速:典型乖乖牌,不知道或不在意原廠誤差,更不會去賭取締容許值者。
二、速限+10=錶速:知道原廠誤差,但不去賭取締容許值,想在符合法規的範圍內以最高速行駛者。
三、速限+20為錶速:知道原廠誤差,且明知有取締容許值,想在不被罰款的前提下儘量開快一點者。
這邊講的當然都只是個大概,每家車廠的誤差或多或少,不會太誇張。(如果不同車廠彼此間的誤差超過5甚至10,那該被檢討的是我們的汽車檢驗機關,而不是用路人。)
至於比第一類慢或比第三類快的,真的很少很少啦!我通常每次使用高速公路的時間是30分鐘,幾乎都不會遇到。
上述三類人,每一類都是大宗,如果在三線道的路段最沒問題,會自動分流。
但如果在兩線道的路段,通常就是第一類人在外線巡航,第二類人在內線巡航,第三類人自己找機會從外線超過第二類人,或是自動降為第二類人(其實沒差多少時間)。
我知道有人會說:幹!第三類人幹嘛要從右側超車,超危險的欸!
但現實上的情況就是,兩車道的外線無法容納第一+第二類的車流,更遑論把第三類也加進去。如果像某些族群所說,全部滾過去外線,只會讓外線堵塞,然後再不斷地加速進入內線,造成車流的混亂,這才危險好嗎!
最後要說,其實我自己也是介於第三和第二類之間的駕駛。在我的良知和羞恥心之下,我不會認為第二類的前車一定要滾去外線讓我先行,因為我他媽的就是超速啊,超速是要大聲什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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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 >>>>>> 龜龜
我好奇想問,表顯時速較低時是法律規定的,但交通
規則卻是用實際速度不就矛盾了嗎?
比方說假設真的有人用表顯時速60km開高速公路究竟
有沒有違法(先不管警察罰不罰)
不懂這串一直拘泥在速限+-5~10,一直討論錶準不準幹
嘛,好似現在在內線沒踩到速限-1跟沒簽聯絡簿一樣罪
該萬死
內線龜車是在說那些跟速限差太多的(如速限-10~20)
,還是在一些人腦子裡速限-5就是龜車?
如此嚴格討論龜仔速限的同時,飆仔有用相同的道德
高標準檢視自身超速行為嗎?
速限-10的眼中-5就是飆仔啊 -5的有檢討自己嗎
是對某些人來說擋到他就是龜 這種文才會永遠吵不完
目前的法規差20%以內都是合格的速率錶喔~
你知道政府也有給一個容許值嗎?表速的誤差加上政府
的容許值,+-10以上,我10你負10相差20km然後你罵我
飆仔我罵你龜仔,笑話是我們都沒違規
我是第二類在外線巡航XD
討論這個沒意義,先讓你人民素質提高吧
重點還是在龜速並排,門關起來真的崩潰!
飆仔訴求只有不要被擋住而已 如果訴求是車流暢通應
該是要求政府加強取締內線開不到速限 甚至是提高最
低速限 要是內線只能2當超車道 整體一定更塞 只有飆
仔超速爽而已
同意樓上大大 根本就是訴求有誤又遮遮掩掩的才會常
鬼打牆變月經題 高公局跟公警局做法真完全經不起考
驗的話 這問題早就被釘在立法院準備改了
明明路上一堆低於限速-10以上的才是主要撻伐的目標
,為什麼每次這種討論都要「假設」已經是最高限速
?
樓上 因為那一種公警局已經有在抓 然後某族群是被擋
路就會不開心 自然要去檢討另一塊法規不抓但是擋路
的那一群 被擋路大家都會不開心 但要摸摸自己良心是
不是也是本位主義看事情 大家想法都喬不攏時 本來法
規就是維持運作的基本機制 再不爽也該彼此尊重
速限-10又佔據內線的嗎?我還真的很少遇到。
超速大聲什麼 推
有良知的人就是有 沒有就是沒有 可憐
拿寬限值在嗆的就是 比龜車還差的等級
高公局有在抓還真是見鬼了
有在抓但很少 看新聞這麼多年就幾張單
這議題都不知道吵幾年了 看習慣就好了...
紅斑馬一年有抓一台龜車就偷笑了
以龜制龜吧~~愛定速就讓他一直解掉在定loop囉^_^
限速-10占內線很少? 嗯……
認真回-20左右的都常遇到...
還有一類是沒有照相機跟警察就當無限速型…
速限-10卡內線明明常碰到
我說高速哦,平面我已經平常心了
很多匝道上來就卡內線到底的 而且不用高速
平面高架併排就夠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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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回覆是正確的 簡單來說就用完超車道就讓開 是不是超速不是駕駛人決定 而是國家級追焦會判斷 所以有人說開在內線時速14034
上次寫信問高公局,後來轉國道警回覆 重點摘要: 1.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應屬例外狀況。 2. 目前關於車道使用之法規規定與執法,均是以車輛實際速度及瞬時速度採證認定 3. 建議利用內側車道超車後即駛回到原車道,提升高速公路道路疏運效能8
其實 內線龜仔的論述都有一個盲點 只有警察在現場 才有辦法判斷是不是以最高限速行駛 並不是內線龜仔自以為是最高就是最高6
看到有些人喜歡把塞車的原因推給煞車連鎖效應 簡單的來說 車輛密度高 龜車併排X
對內線龜車的厭惡真的是講到都不想講了。 用路人有義務要維持交通環境, 就像是開山路,直線猛踩油門過彎降到30,打死不讓後車,這也沒違規, 但這種駕駛就是間接造成交通危險的幫凶,逼後車用更長的距離超車。 會希望內線龜車讓路,就是因為左側超車視線好,所以比較安全,3
最高速限開內車道 如果後方都沒車 就沒有堵塞車流 這個時候開 不違法 也沒錯 但6
其實我不知道你扯救護車要走內線被卡的原因是三小 因為高速公路的設計本來要讓救護車走的是路肩 而不是內線 經查高速公路路肩主要係提供有特殊狀況之車輛暫停或救護車、警車、公務車於執行公務 或救援時使用X
用法治觀念來談 高管規則第8條第1項第3款但書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 況 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所以標題:最高速限開內車道有錯嗎5
原文43 這話題、還真是週經文啊~ 曾在推文中跟著嘴過幾句、還算頗獲支持 提出點淺見,大家切截...切磋 先給結論:需彼此體諒!X
1. 你先問他:速限110路段你開多少? 2. 9成內線巡航最高速限會告訴你 GPS118~120 3. 規定速限是110,他開120,自己已經超速了 他又超速、又佔據內線,好意思說要超他的是違規在先? 就是自私+自以為是
爆
Re: [討論] 時速多少才不算佔用內線?這種早就有標準答案的問題可以當月經文一直爭 最主要的原因就在於飆仔會用自助餐的方式看條款 : 重新梳理一下啦 : 我上一篇底下有人分享這張 :91
Re: [討論] 最高速限可佔用內車道,何必切回去我覺得是這樣啦 台灣的法規就是規定高速公路速限110。不管走內線或外線保持時速110,都沒有做錯任何 事。因為這完全是依照台灣的交通法規在使用高速公路。 至於很多人抱怨內線龜車,不應該在內線保持110。請問你們的立論依據是什麼?要合理 化自己違法的行為嗎?還是別人要跟你一樣違法才有資格使用內線?36
Re: [新聞] 國道"內線"開92公里吃紅單! 駕駛怨:又沒這不就來了嗎? : 看看這人說了啥屁話 #1Z7Oj01J (car) 是的,內線只要開到最高速限就可以待在內線繼續開 這是法規允許的,有關單位解釋過很多次的 因為當你開到最高速限的時候,你只會擋到氣噗噗的超速飆仔41
[心得] 國道要順暢問題不只內線 最重要跟上車流首先, 台灣現況開車就是會有車陣, 超過之後前方就會一片空曠, 直到再往前又會遇到新的車陣, (沒車超順暢 跟 時速超低大塞車不在討論之列)11
Re: [討論] 在雪隧開最高速限被後車閃大燈?原來速限+10、跟上車流、別佔用內車道就能讓板龜們如此崩潰 還能直接解讀成雪隧換車道、飆車仔..令人頗呵呀 今天上下班我特地拍了實際車流的狀況給板龜們看看 (我錶速和GPS誤差5%自己換算囉) 究竟是飆仔太多? 還是板龜活在自己零的領域裡? 先說好...本人不提倡超速、逼車15
Re: [討論] 最高速限可佔用內車道,何必切回去飆仔的理由很詭異是正常的 他們表面上是很有道德的叫開最高速限的滾,維護超車道的用途只能超車 但其實內心的中心思維都是內線要清空給他們超速專用 用連小學生都懂的邏輯就能看出他們的矛盾 前提:內線道有車用最高速限行駛17
Re: [討論] 最高速限可佔用內車道,何必切回去內線開100,外線也能開100, 內線龜何必堅持一定要龜內線? 別人覺得速限+10 不算超速,不會被罰, 你為何要強迫後面的車接受你的觀念? 比你快的就一定要扣別人是飆仔的帽子?9
Re: [討論] 時速多少才不算佔用內線?今天有特別詢問國道警察局了 也就是說 後來網友說的是正確的 你行駛在限速110的路段 行駛超過110是沒有違規的 但你低於110行駛在超車道就屬佔用超車道11
Re: [問題] 內線沒車不可以最高速限行駛-狂人日誌大家是不是根本弄錯內線最高速巡航的立法用意? 立法主旨就一個,高速公路最好全部空間都用到,且全部以速限內最高速度前進 也就是不要空一條車道,然後車都跑在中外線 理由就是台灣車太多,而這樣的前提下,內線能以接近速限下行駛本來就符合立法精神,畢 竟內線能開這麼快,多半車流密度還行,速度差那個幾公里說實在真的還好X
Re: [問題] 最高速限開內車道有錯嗎法律是最低道德標準, 當你只能拿我又沒違反法規出來說嘴的時候, 表示你已經沒什麼理由可以捍衛你的立場了。 文明社會講求的是自重,不用高道德, 但基本的公德心還是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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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油門煞車到底怎麼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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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汽車有衝壓進氣的設計嗎?3
Re: [新聞] 宛如科幻小說 馬斯克的未來地底隧道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