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
笑死,你是哪裡看不懂中文一直在鬼打牆?
土管條例第25條就規定商三的法定容積率上限是560%,除非你依照該自治條例規定申請容積獎勵並經?管機關核准,否則超過560%就是違法啦!
第 25 條
第二十五條
商業區內建築物之建蔽率及容積率不得超過下表規定,且容積率不得超過
其面臨最寬道路寬度(以公尺計)乘以百分之五十之積數,未達百分之三
百者,以百分之三百計。
都跟你說商三的法定容積率上限是560,要超過560就要依照土管條例第十一章規定申請
容積獎勵放寬,當初都發局就是通知京華城請他依照土管條例規定容積獎勵提出申請,
結果京華城就是不要,不肯提出回饋,要拿免費的容積獎勵,然後KP就搞出一個法無明
文規定的準用都更獎勵規定,才被監察院糾正逾越上位階法規範創設容積率獎勵,你到
底有沒有搞清楚事實來龍去脈啊?一直在那邊跳針耍寶?
A. 110年7月1日都委會775次會議第2次專案小組會議前,都委會執行秘書劉○玲及幕僚小組成員胡○瓊、蔡○睿、郭○祺、賴○伶審視京華城公司110年4月22日函暨意見回應表、
簡報列印資料,依其等專業,提出:本案土地無法適用都市更新獎勵,請京華城公司參考元利公司在信義區D3街廓案件(TOD案)的回饋貢獻程度,評估朝促成TOD發展並爭取相關容積獎勵以活化地區發展之可行性之初研建議,委員黃○生、徐○城亦於110年7
月1日都委會775次會議第2次專案小組會議中,發言表示同意上述幕僚小組之初研意見。B. 應○薇知悉上情後,即令都委會執行秘書劉○玲前往其議員辦公室,對劉○玲表示京
華城公司就是不要給回饋(即前述之土管條例第80條之2、北市大眾運輸導向容積獎勵規定)等語(應○薇犯行部分詳後述)。柯○哲得悉京華城公司容積獎勵申請案又有障礙,
於110年7月14日前某時,透過市長室秘書傳送京華城公司指責都委會執行秘書劉○玲阻撓京華城案之LINE訊息給都發局局長辦公室主任王○棠,王○棠再將載有:「很抱歉疫情期
間公務繁忙向您報告:……然都委會劉○玲執秘,多次凌駕專案小組與都發局,引用土管
80-2條例,除法令規定無法執行外,亦影響專案小組及悖離原公展內容,恐再次影響未來都委會審議大會之議題聚焦」之訊息轉傳給劉○玲,劉○玲因而於110年7月15日撰寫報告
:「京華城案係經京華城股份有限公司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自行擬定細部計畫自訂容積獎勵項目,爭取容積獎勵20%……由於本案係擬突破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自治條例等
現行法令規定自行創設獎勵項目,故初研意見請申請人先補充說明無法適用現行法令之獎勵機制(如土管條例第79、80條綜合設計放寬及第80條之1至80條之5等規定)。經檢視京華城所送資料,……應具體說明本案無法適用土管80條之2之理由漏未回應……京華城公
司所稱『多次凌駕專案小組與都發局』,恐有誤解」,劉○玲仍堅持依法行政立場。
※ 引述《Hunterxx (hunterxx)》之銘言:
: 實在很好笑...一開始硬扯
: 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25條
: 就規定商三的法定容積率上限是560%
: 所以京華城超過560%就是違法...不就是你...
: 被人家打槍 偷換概念說 ...總容積率跟法定容積率不同
: 我用你最喜歡講的AI 打你臉....
: 都市計畫中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法定容積率與總容積率的區別,簡單來說,法定容積率
: 是政府在都市計畫書中,針對不同土地使用分區,規定允許建蔽率與容積率的上限。
: 總容積率則是包含法定容積率以及可透過都市計畫的容積獎勵等方式,進一步增加的容積
: 啊~誰都知道細部計畫法源來自施行細則
: 你自己寫到 直轄市施行細則明則容積獎勵上限額度
: (一般地區〔基準容積20%〕;都市更新地區〔基準容積50%〕)定
: 都市計畫容積管制辦法》(由內政部訂定):
: 第4條:「獎勵容積」來源方式,包括:
: 提供公益設施(土地捐贈、開放空間)
: 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標章等
: 都市更新、都更整建維護等
: 此辦法明確規定:得提供獎勵容積,但應受主管機關核定且不得超過合理上限
: 所以這次 京華城透過都計法24條 台北市都計法自治條例25條
: 提供細部計畫 修正容積率
: 從560%提高到672% 用到你講的綠建築 智慧建築 耐震標章
: 就是20%沒有超過法規上限呀
: 啊~ 都市計畫法24條 給容積獎勵 京華城也不是台北特例
: 中泰賓館變成東方文華 從320%變400%
: 南港輪胎工廠從200%變成235%
: 啊~ 我這邊隨便找一下也有找到 細部計畫 用都市計畫法24條給容積獎勵的
: https://reurl.cc/AMeX28
: 案名:修訂臺北市基隆河(中山橋至成美橋段)附近地區細部計畫娛樂區
: (供觀光旅館使用)街廓編號C2基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與都市設計管制要點計畫案: 申請單位:宜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計畫範圍:中山區金泰段29地號(街廓編號C2),
: 如計畫範圍示意圖
: 類別:修訂
: 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24條
: 容積獎勵項目
: 1.廣場式開放空間
: 2.地面人行通道(含腳踏車道)
: 3.跨堤設施、觀景平臺、跨街平臺、立體人行通道
: 4.挑空室內開放空間
: 5.其他具形塑都市意象、創造特殊都市生活體驗空間等
: 這些獎勵項目也都沒有直接寫在任何條文內
: 到底為什麼之前都計法24條 就可以給?現在不能給?
: 違背什麼法令?
: ※ 引述《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之銘言:
: : 笑死,原來你看不懂函釋意旨啊!難怪一直跳針耍寶
: : https://meee.com.tw/mjqLAOb
: : 五、99年間監察院為都市容積缺乏總量管控機制,各式獎勵容積之累加竟無上限規定,
: : 都市計畫法基準容積率(法定容積率)制度名不符實未發揮成效;對於縣市政府基於各
: : 意見提高容積率、增設各種獎勵容積等方式以滿足各方需求等,中央主管機關督導不周
: : 實有怠失,提出糾正(99內正40)。本部修正都市計畫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之3規定?
: : 各直轄市政府得於各該直轄市施行細則明定容積獎勵上限額度(一般地區〔基準容積20
: : 〕;都市更新地區〔基準容積50%〕)。
: : 這裡就跟你講了容積獎勵是規範在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則,並授權故直轄市政府自行
: : 施行細則規範之,法源依據就是施行細則啦!不是細部計畫!
: : 我真的佩服你的自我感覺良好啊,連函釋文內容都理解錯誤還可以胡扯半天,真的是病
: : 不
: : 輕喔!快去看醫生好嘛!
: : 然後CHATGPT幫你好心整理重點了!學藝不精不要出來丟台大的臉好嘛!
: : 容積獎勵的法源依據主要來自於中央制定的法律與相關子法,並授權地方政府在一定範
: : 內訂定細則。以下為完整說明:
: : 一、中央法規依據
: : 1.《都市計畫法》第30條第2項:
: : 主管機關得就建築之高度、建蔽率、容積率等訂定詳細規定。
: : 說明:此條文賦予主管機關(即內政部或地方政府)在都市計畫中訂定容積率與相關容
: : 管制規範之權限。
: : 2.《都市計畫容積管制辦法》(由內政部訂定):
: : 第3條:「法定容積率」之計算方式
: : 第4條:「獎勵容積」來源方式,包括:
: : 提供公益設施(土地捐贈、開放空間)
: : 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標章等
: : 都市更新、都更整建維護等
: : 此辦法明確規定:得提供獎勵容積,但應受主管機關核定且不得超過合理上限。
: : 二、地方政府依據
: : 3.《臺灣省都市計畫施行細則》第34條之3(現沿用於地方):
: : 各直轄市政府得於施行細則中明定容積獎勵上限額度:
: : 一般地區:基準容積20%
: : 都市更新地區:基準容積50%
: : 此條款提供地方政府針對「不同地區性質」制定容積獎勵上限的法源依據。
: : 三、補充:監察院糾正案的影響
: : 監察院於民國99年提出糾正案(99內正40),指出過去容積獎勵缺乏總量控管機制,導
: : 容積率實質失控。此後內政部進一步強化法規,強調:
: : 獎勵容積必須有上限;
: : 地方細則須與中央規範一致。
: : 總結:容積獎勵法源依據整理
: : 層級 法規名稱 授權內容
: : 法律 都市計畫法 授權主管機關訂定容積率
: : 中央子法 都市計畫容積管制辦法 規範法定容積與獎勵容積來源
: : 地方細則 都市計畫施行細則(如臺灣省施行細則) 明定地方可設獎勵容積
: : 限
: : 如需我幫您整理成法規圖表、簡報文字、或附帶原條文連結,也可以提出唷!
: : 然後我再幫你多問一個問題了!不用謝我,趕快回去看醫生好嘛!
: : 所以獎勵容積率的法源依據是施行細則不是細部計畫?
: : ChatGPT 說:
: : 非常好的問題,這涉及**「法源層級」與「適用法規」**的區分。
: : 以下是清楚的說明:
: : 一、獎勵容積率的主要法源依據
: : 獎勵容積率的上限原則與授權規定,其法源依據在於「施行細則」與「容積管制辦法」
: : 而不是「細部計畫」。
: : 1. 都市計畫施行細則(如臺灣省都市計畫施行細則第34條之3)
: : 明定:直轄市政府得於施行細則中訂定容積獎勵上限額度(如一般地區20%、都市更新?
: : 區50%)。
: : 這是法源依據,提供地方訂定具體操作規則的依據。
: : 它屬於「命令性規定」,層級上高於細部計畫(都市計畫書內容)。
: : 2. 都市計畫容積管制辦法(中央法規命令)
: : 由內政部依都市計畫法授權訂定,明確規範:
: : 容積率、法定容積、獎勵容積的定義與計算;
: : 獎勵來源方式、限制、原則;
: : 必須經主管機關審查同意。
: : 此辦法是「統一規範全國容積獎勵的依據」。
: : 二、細部計畫的角色:執行工具,不是法源依據
: : 細部計畫內容
: : 細部計畫(含都市計畫書、圖)屬於都市計畫成果,是規劃層級的表達,**可以載明「
: : 積獎勵適用區域」、「使用分區」**等細節。
: : 但它本身不是制定獎勵容積的法律依據,而是執行層次的應用工具。
: : 例如:
: : 細部計畫可以寫「此區域可申請獎勵容積」;
: : 但「可獎勵多少」、「依據是什麼」仍須回歸施行細則與容積管制辦法的規範。
: : 結論:
: : 項目 是否為獎勵容積率的法源依據 說明
: : 都市計畫施行細則 是 明定容積獎勵上限與授權依據
: : 都市計畫容積管制辦法 是 中央統一規範容積獎勵內容與限制
: : 細部計畫 否 只作為實施層級的規劃參考或應用
: : 如果你需要我幫你製作這份說明成條列圖表、報告附錄或簡報整理,歡迎再告訴我!: : 劃
: : 人
: : 再
: : 的
: : 施
: : 邊
: : 看
: :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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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扯其他個案跟京華城一起攪和
議員質詢都發局都承認京華城是個案
台北市沒有一個案例是跟京華城一樣
你怎麼解釋法條小草都不會聽的啦
五篇了
你為什麼要浪費時間在小草身上...
以他這速度弄完扣打今天會很悶吧
可能數學不好需要人提醒
陪他們玩阿北贏麻了不是很好嗎www
辛苦你了,希望能夠他們能清醒
原po 為的是不要讓小草散播錯誤資訊混淆
大眾視聽,這種努力與用心令人佩服
京華城已經捐了一大堆好嗎
講在多,智障蠢草還是會扯別人
他們只看的懂圖卡
沒吧,有些草連圖卡都看不懂
這篇才是跳針 故意拿法定上限去混淆獎勵
而且這邊講的79 80條也不牴觸
人家是說你可以說明為什麼不用這幾條申請
沒人說之後的獎勵容積有錯好嗎
跳針王!沒人說不能用這幾條申請,是京華城不願意好嗎?別再那邊鬼打牆了!
B. 應○薇知悉上情後,即令都委會執行秘書劉○玲前往其議員辦公室,對劉○玲表示京華城公司就是不要給回饋(即前述之土管條例第80條之2、北市大眾運輸導向容積獎勵規
定)等語(應○薇犯行部分詳後述)。
Anvec 加油,柯要出來就靠你了 XDDDDDDDDDDD
這很難啦 因為政治鬥爭 司法迫害 小老百姓
能幹嘛
民進黨就是要關柯文哲 這很明顯吧
你可以去應徵阿北的律師團
小草只會跳針 不要浪費力氣了
推
不用這幾條申請然後就自創了法律外的
推
唉,不懂硬要扯,都委會都通過了
要談法就談正確法條,像草就只會跳針
小草一直舉京華城沒有走的給回饋拿容積
這條,也就是79 80,我不懂一直舉京華城
擺明不走的路是要護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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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阿北是清白的,看起來十拿九穩 ,朱亞虎第一敗,通篇臆測,把公關做的活靈活現 ,林欽榮第二敗,差點打到自己高雄,趕緊閉嘴 ,苗博雅第三敗,連法條都不清楚,傳他來幹嘛,看不懂 ,林洲民第四敗,惱羞成怒嗆大巨蛋可以講三天三夜X
身為法律人的觀點是 其實現在這案子的爭點在於 容積率840%到底合不合法 傻鳥最愛嘴之前威京跟北市府打的訴訟 法院判決是說「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僅屬一次性保障,亦即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重(新)9
笑死,小草真的自我感覺良好,擺明的違法事實還可以在那邊硬拗,還真以為自己是法律 專家? 京華城案是依照都市計畫法第24條提出申請的,而依照該條規定,其審議程序要依照第23 條規定辦理。而都市計畫法第23條二項則授權內政部制定審議原則,內政部則據此制定 了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其中第八點明定細部計畫容積率不能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1X
很奇怪看到這個我就想回顧一下一刀斃命 明明刀刀見骨就是沒有塔綠班再提起... 回顧一刀斃命 佩琪去ATM存錢 一刀斃命 彭振聲被收押 一刀斃命1
請問一下 如果罪證這麼明確 也知道違反那一條? (可是之前沒辦法說出那一條) 為什麼需要羈押這麼久7
律 : 專家? : 京華城案是依照都市計畫法第24條提出申請的,而依照該條規定,其審議程序要依照第 23 : 條規定辦理。而都市計畫法第23條二項則授權內政部制定審議原則,內政部則據此制定![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 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https://i.imgur.com/9XL8GiL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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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啊 京華城的3個獎勵條例其中一個就是甚麼危老改建 一堆低能草在那邊炒高雄也是 他媽的高雄那個飯店 45年 才有危老條例 台北京華城才20年不到? 危老沙小啊?? 那些低能草的智商才危老啦 自創一大堆理由就是要給京華城一堆獎勵容積 硬是要送威京 560% => 840%![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 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https://i.imgur.com/nVdqgEw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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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Orisinal: 退萬步言 就算違法 跟"KP給的"根本兩回 38.21.187.224 05/27 22:16 → Orisinal: 事 38.21.187.224 05/27 22:16 → Orisinal: 檢察官目前無法證明主觀明知違法 38.21.187.224 05/27 22:17 → Orisinal: 以及到底怎麼讓都委會過關 38.21.187.224 05/27 22:1 笑死!什麼時候還在硬ㄠ,小草真的很可憐ㄟ,KP明知違法這件事情,起訴書記載的14
噓 piece147: 怎麼不敢回我上一篇? 39.9.30.25 05/27 23:09 我真的笑死!沒見過這麼奇怪的要求啦,既然你要求我打臉你,我就打得你臉腫得連你媽都 認不出來啦! 你問違反在那裏?違反在這裡啦! 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3
推 cobrasgo: 原PO就跟高虹安那個法官一樣,我說你什 42.72.102.135 05/28 00:43 → cobrasgo: 麼就什麼。高誣告案最重要的就是有無抄 42.72.102.135 05/28 00:43 → cobrasgo: 襲,結果法官直接說高是抄襲,然後用這 42.72.102.135 05/28 00:43 → cobrasgo: 個前提再往後申論。原PO也是,直接講KP 42.72.102.135 05/28 00:43 → cobrasgo: 給的 560,然後往後申論 42.72.102.135 05/28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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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京華城是裁量怠惰還是圖利,還是都有?我其實看不懂為什麼會有圖利罪的嫌疑,但京華城這個案子確實有玄妙的部分。 按照《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裡面的十一章〈綜合設計放寬與容積獎勵規 定〉,裡面的條文各憑本事符合,獎勵容積20%以上都是有可能的。 而且我還特地為此打電話到都發局都市規劃組科,去確認有沒有上位法規規定獎勵容積20 %的限制,對方清楚的說「沒有」,而這跟我去看《台北市都市計畫自治施行自治條例》![[討論] 京華城是裁量怠惰還是圖利,還是都有? [討論] 京華城是裁量怠惰還是圖利,還是都有?](https://i.imgur.com/rpVJIJa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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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京華城是圖利,還是裁量怠惰?------以上看完可使用 Ctrl+y 刪除------ 我其實看不懂為什麼會有圖利罪的嫌疑,但京華城這個案子確實有玄妙的部分。 按照《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裡面的十一章〈綜合設計放寬與容積獎勵規 定〉,裡面的條文各憑本事符合,獎勵容積20%以上都是有可能的。 而且我還特地為此打電話到都發局都市規劃組科,去確認有沒有上位法規規定獎勵容積20![[討論] 京華城是圖利,還是裁量怠惰? [討論] 京華城是圖利,還是裁量怠惰?](https://i.imgur.com/PGNKPPG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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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關於都委會自創容積獎勵違法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第 25 條 商業區內建築物之建蔽率及容積率不得超過下表規定,且容積率不得超過 其面臨最寬道路寬度(以公尺計)乘以百分之五十之積數,未達百分之三 百者,以百分之三百計。7
Re: [討論] 蔣市府都發局打臉黃珊珊黃珊珊是連凹兩次 連錯兩次 首先 京華城案的母法是都市計畫法第24條 但黃珊珊為了要硬凹護航 去扯位階為自治條例的台北市土地使用自治條例第25條合法 你他媽母法就違反了還去找子法說合法合規 就好比一條行政命令違憲 你還在那邊蝦BB 說這條行政命令合法合規X
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條 : 由主管機關配合國家重大建設所提出的逕為變更,二者法條依據不同,構成要件不同, 審 : 核程序也不同,你分不出來嗎?拼命要再這邊耍寶秀下限? 我說過我會ㄧㄧ打臉你,你就繼續拿監察院那份羅織罪名的文章,去洗這邊人的腦。![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 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https://i.imgur.com/odwETiF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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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關於都委會自創容積獎勵違法根據監察院的原文 監察委員進一步指出,「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已明定,「第三種商業區」 除循該自治條例第11章「綜合設計放寬與容積獎勵規定」申請而得核給容積獎勵之外,均 應受該自治條例第25條所定「第三種商業區」容積率不得超過560%的限制;又內政部訂![Re: [問卦] 關於都委會自創容積獎勵違法 Re: [問卦] 關於都委會自創容積獎勵違法](https://www.cy.gov.tw/images/share_og_img.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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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怎麼沒人幫李述德說話==?李述德的圖利判決書之中確實有「大幅減免遠雄違約責任、降低違約金數額及上限」這項 行為,是他的犯罪事項之一; 後來遠雄確實也違約,「違反建築法第58條、工程品質重大違失」及「未於履約期限內完 成興建並取得使照」,讓台北市政府多次催告他們改善。 台北市都發局催告後,又依違反建築法第58條規定勒令停工,高等法院也判定「遠雄公司5
Re: [新聞] 快新聞/打臉柯文哲!林洲民:京華城案多次根據都市計畫法的規定,「主要計畫」由市政府擬定後,提交該管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 予以參考審議,然後連同審議結果及主要計畫一併報請內政部核定,完成後的主要 計畫就用來作為擬定「細部計畫」之「準則」。 京華城這個案子是由威京自行提出都市計畫的「細部計畫」變更,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 條第1項規定,除依該法第十四條規定由內政部訂定,及依第十六條規定與主要計畫合併1
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09 : 我真的笑死!沒見過這麼奇怪的要求啦,既然你要求我打臉你,我就打得你臉腫得連你 媽? : 認不出來啦! : 你問違反在那裏?違反在這裡啦!![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 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https://i.imgur.com/EiB1m3Tb.jpeg)
Re: [問卦] 京華城容積率核准到底有沒有違法幾個重點,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其實根本沒有規定容積獎勵, 該自治條例第25條: 都市計畫地區內,市政府認為土地有合理使用之必要時,得擬定細部計畫 規定地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基地面積或基地內應保留空地之比率、 容積率、基地內前後側院之深度及寬度、停車場及建築物之高度,及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