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公設比超過30%的理由
我想問一下
好啦,就算今天要實施所謂實坪制啦,
那官方的不動產登記買賣應該變成怎麼樣?
或者是各位心中覺得實名制應該怎麼實施?
總是得有個建議,這樣才有後續討論的空間
就跟之前說的一樣,
台灣現在的不動產登記買賣不都是記載
交易總價、主建坪數、附屬建物坪數跟公設面積
持分比率嗎?
所以如果還要實施所謂「實坪制」,
執行上各位有什麼建議?
又或者,以爭議最大的公設持分來說,
如果實坪制是不登記在所有權人名下的話,
那應該要怎麼處理?
--
實坪制就是 大樓的單價拉高啊 很簡單
大樓單價不拉高 很簡單 就是公寓變成垃圾
我覺得大樓單價拉高機會大一點
總價除以比較小的面積會得出比較高的單價這個知道
整個社會就開倒車 都蓋貧民窟就好
台中歌劇院幹麻花這麼多錢蓋那麼漂亮?
我的意思是,如果要實坪制,法令上是要怎麼實施?跟現在做法
有什麼不同?
旁邊都蓋好蓋滿就好啦
今天是這個議題吵到立法院嗎,那立法上要怎麼解決呢?
你的問題是建蔽率跟容積率問題
問題是 為什麼要實坪制?
跟實坪制沒有關係
我的問題是,難道現在的法定制度不是實坪制了嗎?
很簡單 權狀就登記室內坪數就好 公設列成項目放在附屬設施
外國賣房就是這樣賣
台灣有甚麼理由不行?
那請問 一個案子有20坪 跟50坪 單坪價格怎麼算
大家享有一樣公設
算單坪當然就 總價/室內坪數
我們現在不討論銷售時怎麼說的,我們純討論不動產登記跟買賣
契約怎麼改
公設就變成車位而已
公設就變成現在車位的型態賣而已
現在的權狀基本也沒寫含公設總面積啊
最主要還是登記主建物跟附屬建物面積
現在法定車位有的只有登記使用權利
同一大樓不同坪數公設比就會不同了
現在會有公設的權狀啊
每戶要付出的公設面積不會差太多 不然對大面積戶不公平
現在這套制度會運行不是沒有道理的
就當車位處理有甚麼不公平的
你現在也是在總價以外先扣200 或250或300之類的價格
日本怎麼作 台灣就怎麼做阿 全世界都沒問題 台灣怎會有問題
當作車位的價錢 然後再算坪數單價
是啊 全世界都這樣算 有甚麼問題?
公設所有權要不要登記根本沒意義 因為公設根本不能買賣
沒錯 公社就當作法定車位這樣處理就對了
就是附屬於主建物的東西
台灣走實坪至多此一舉是因為本來就有給你主建物坪數了
主建物上就登記有哪些設施 這樣就夠了
實坪制下去總價不會變阿 怎麼能幻想實坪制房價會變便宜????
錯
當市場存在公設比高跟公設比低的物件
自然會造成價格的變化
像公設比少14%的潤泰雙子星
如果要賣到一樣價格 前面算過單價會變成140萬/坪
很多猴子看了就嫌貴 你要怎麼賣?
只能調低啊
目前權狀裡頭明載的面積就是主建物面積啊
公設沒有坪數 沒有辦法美化單價 建商就不會想蓋太多
H2 其實這分成登記跟計價兩部分 看之前雨遮的政策就知道
公設的坪數其實是買賣交易時自己換算的,不動產登記並沒有,登
記時只有持分比率
雨遮在不登記坪數的過程中有些房子是允許登記 但不能計價的
市場本來就有高公設比的 高雄我還看過44%公設的耶 照賣阿
你打廣告的時候 這部分的坪數不能算到分母裡面
計價是目前房地產交易時兩造合約內容,房地產登記根本不考慮這
個
是 所以這其實分成登記跟計價兩部分
所以我一直覺得問題是發生在目前的交易實務,而不是房地產登記
制度上
現在權狀會有主建物一張 公設一張或多張
公設取消登記坪數的話 登記跟計價兩部分都會改變
是阿 根本多此一舉
重點就是每戶要付出公設面積差不多
多數的公設還是附屬在建物權狀上吧,至少我看過的都是一張而已
然後呢? 跟車位一樣去計算不行嗎?
公設跟車位一樣的話,那也是一定有登記持分比率在權狀的
都會有啦 同一張的也有 但是你有坪數在上面
以非獨立權狀的車位來說
人家就會拿來用啊
除非就是硬性規定不能灌入分母
持分車位的坪數沒在權狀啊,也是只有登記持分比率而已
名義上這種車位也是公設面積,只是約定專用而已
問題是現在房地產交易沒有規定分母的面積怎麼計算啊
多數只登載總價而已
不要給登記坪數 就沒辦法放進分母了
你去申報交易跟移轉也是登載交易總價而已
但現在坪數都會算進公設啊
50坪3000萬的房子 實坪登記後30坪 還是3000萬啊
申報坪數也是含公設的
那你就得解釋為什麼隔壁一坪60萬 你一坪100萬啊
結果你只好降成95萬 因為買家會拿隔壁一坪60萬跟你殺
沒有,申報時也是填寫主建物附屬建物面積跟公設持分而已
官方的登記欄位就是只有這樣
你申報是指甚麼? 實登申報有公設的啊
呵呵 你想太多了 隔壁爛公寓跟我比什麼
隔壁是一樣的房子啊 只是公設比高
公設比只是比價工具,又不是法律名詞。權狀也不用寫
沒有所謂公設面積登記的ˇ
附屬建物平方公尺是假的?
這張是權狀 公設面積就7314.62*35/10000
附屬建物是陽台雨遮
哪裡沒公設面積?
公設有獨立建號就要自己一欄 沒有就寫在附屬建物
不是只有陽台雨遮才是附屬建物
附屬建物是陽台雨遮吧
對啊,公設就只有登載總公設面積跟你的持分比率而已
總面積跟持份不就是持分面積嗎? = =
這就是坪數啊 怎麼沒坪數?
然後你看你舉例的權狀,他登記的「面積」也就是但只有主建物
面積,這樣不算實坪制了嗎?
因為公設比不是法律名詞,所以建商隨便算都不違法喔。只有
「詐欺」會違法。所以他只要能合理解釋就可以。
當然不是 這張上面也登記了公設持分坪數是25平分公尺啊
Anyotw錯 雨遮能不能算進坪數 是有規定的喔
你把他算進去 會被開罰喔
呵呵,你說的都對
我記得是6-150萬
我本來就對啊XD
誰跟你說建商可以隨便算的XD
公設不登記坪數 就不會有公設比這個名詞了
國外房子一樣有公設,但根本沒有公設比這種東西
大多數國家理所當然的事情的,為什麼在台灣窒礙難行?
權狀上的「面積」不就是實坪嗎?
台灣公設也沒有登記坪數啊,就只登記持分比率啊
你要關心的只是這邊的共有面積是不是正確
目前多數交易「權狀坪數」都是交易雙方自己加的,官方登記根
本沒所謂「權狀坪數」
照你這說法,主建物也是持分的,那權狀就沒面積囉?
總面積乘以持分就是自己持分的面積啊
哪有沒登記?
你要不要看一下實登或是國稅局財產清冊,怎麼認定持分?
那你持分土地也沒面積?
我上面貼的就是去地政事務所辦理買賣移轉的格式啊
跟你買房子可以土地不算坪數嗎?
房屋所有權狀也是的內容啊
難道所有權狀上的面積不是實坪嗎?
主建物是持分的,跟公設持分填法一樣啊
您貼的權狀也很清楚寫明了啊
主建物100平方公尺持分1/2,請問面積該算多少?
機車左轉在大部分國家也都是理所當然、台灣就窒礙難行
所謂權狀坪數還是得自己把(主建物)面積,附屬建物面積跟公設
自己的持分面積加起來才有耶
所以呢?公設面積的確登記在權狀上,有問題嗎
單純看權狀,我還覺得交易用的權狀面積比較難知道耶
我不知道為什麼看到持分就不會算數了,主建物也有持分的你
知道吧
我的意思就是現在哪邊不實坪嗎?不就是房屋買賣的宣傳面積嗎?
這個是改不動產法規可以達成「實坪」的嗎?
持分本來就得換算才知道面積,官方實登跟國稅局財產清冊都
會幫你算
當然持分面積我會算,我的意思是當你看權狀時,你第一時間認
知的面積是哪個?權狀登載面積使用的主建物面積,還是交易用
的權狀面積?
你不要有公設的坪數跟持分,怎麼算坪數,自然就會是實坪制
現況當然是全部的持分面積啊
你說公設應該跟車位處理一樣,問題是現在公設登記的確是跟非獨
立權狀的車位一樣啊
我是說計價方式
我一開始就講的很清楚,公設就不要登記坪數,只有項目
現在的車位登記也是車位總面積跟持分比率啊
至少我家的是這樣
公設計價方式,就跟車位一樣,看是你覺得值200 250 300,獨
立計價
你自己去看推文
我說公設跟車位一樣,是說計價,不是說登記,登記的部分我
說權狀只登記主建物面積
那就是買賣合約算法你要怎麼計算的差別了,那你所謂的實坪制
很簡單,改公版的買賣契約書範本就可以了
權狀只有主建面積,公設就沒辦法灌到分母當總坪數,公設列
項目,看是有健身房還是KTV寫上去,每項自己評估值多少
法令其實也不管你車位或公設怎麼計價的,一般只登記交易總價
房子就是總價問題
但你權狀上有,大家就會拿來計價
看看空間 喜不喜歡 喊個價 接受就成
雨遮為什麼終究被拿掉
那我知道了,以後權狀不要登載共有面積,單純記載持分比率,IB
IZA的意思是這樣吧
我一開始就說,登記是一回事,計價是一回事,但登記會影響
計價
雨遮又是另一個議題
不要說那種土星環雨遮 那種建商是混蛋
公設為什麼在權狀上需要有面積跟比例?
法規沒規定你的計價方式
事實上有哪些才重要啊,權狀根本沒記載重要的東西
房子外觀要有點造型 就搞些雨遮 當然全算在消費者
是不怎麼合理啦
因為法規沒有定義哪些叫公設
實際上有點雨遮 窗子也比較深 隱密性也比較好
外觀看起來也比較美 屋內窗框也比較不會漏水
有建號
當然現在主流都把雨遮當成建商偷雞摸狗
只有建築物非專有的共用面積
所以又回到平窗的建築了 就..平平的 平平的 平平的
沒有什麼美感 反正實用就好是吧?
便宜就好
就把附屬建物號碼裡有的東西,條例出來,不用面積
我們要談建築物的價值 國宅有國宅的蓋法
你要求每間都蓋成國宅 那建商也沒辦法
不能看專用非專用,主建也有持分的
土地登記規則
共有面積的決定與登記
我還是目前台灣官方制度很貼近實坪制了,各位要推動的應該是買
賣交易使用的面積實務上要改成主建物面積
交易實務上的話,我就不知道政府要修什麼法來達成了
那請問為什麼雨遮要從權狀消失,而不是改變網站就好
實際上政府規定建物買賣登記內容只有總價沒有單位面積價格
不登記坪數才能真正杜絕坪數灌水
那請問為什麼雨遮要從權狀消失,而不是改變網站就好
所以說 房子就是總價的問題
你講的就屁話
你這個產品 在這個區域 就是有個自己的行情
你多賣一點 少賣一點 就是總價的問題
閣下的水準真好 講不贏就說別人屁話
不登記就真的無法計價,此外都假的
講事實而已
跟你說話你就說人家屁話 那你自己慢慢說吧
提打假球的方式說這樣就好,就是屁話
我一開始就講了,雨遮也是這樣過渡來的
一開始可登記可計價,中間可登記不可計價,最後不登記
雨遮是內政部改地籍測量實施規則283條的結果,雨遮不算建築改
良物測量面積的結果
然後?
所以雨遮在新制一開始就被排除在建築物面積外了
你覺得所謂的公設面積可以這樣處理嗎、
改土地登記規則就好,有啥不行
H2真有耐心 我開始佩服你了
我看不出有公設一定要在權狀上登記面積持分的理由
我覺得不動產登記可以登記的越詳盡越好,這個跟交易用什麼面積
無關
要詳細應該是要記載用途,而不是面積
公設登記面積根本沒用
法令上所有附屬建物跟區分共有建物都是跟著主建物所有權移轉
的
登記越簡單其實相當於越不透明,不覺得是好事情
使照跟建物圖面有登記用途的,所謂公設是分散在很多不同用途
中,如機電空間或管委會使用空間
只是權狀上同意歸類為共有面積
登記記載形式會影響總價,我個人是不相信,成本利潤都擺在那
邊,商人很現實的,讓大家不能清楚買到什麼不是更容易從中動
手腳嗎
我知道,你就照圖說,該建號有那些項目就照列就好
有沒有影響,其實從雨遮拿掉後的總價交易變化看得出來了
機電室跟管委會也列啊
MrLY要說的就是 房屋就是總價的問題
不是登記影響總價,是登記影響你蓋的東西
建商要不要賣你 也是總價的問題
他心中就有一個價 跟時機搭配 還有他爽不爽
蓋的東西會影響總價
還有建商急不急用錢
你要把共有面積拆成不同細目列出來我沒意見,但我不覺得有需要
把這塊面積記載拿掉
你總不會買機械車位跟買平面車位,給同樣錢吧
不拿掉一樣可以達成「實坪」制的目標
你少登記 多登記 公設面積依然存在 他就是要這個價
你家自己建商不會不明白吧?
我不會給一樣的錢,但法規上沒規定這兩個價錢一定要不一樣
我也看不出面積有放的必要,只是讓人可以偷雞摸狗而已
雨遮告訴我們,杜絕偷雞摸狗,就是拿掉最乾脆
登記跟計價本來就兩件事
法規沒規定你交易要怎麼計價
我覺得登記的詳盡是必要的
你不如說 法規規定建商廣告只能標主建物坪數
規範廣告的效果還比較好
但我要怎麼交易,我停車位還是公設想放進去分母或不放進去分
母都是買賣雙方的自由
我同意supereva的方法
我覺得規範廣告的確也是個做法
反正統一標準就好
但結果是不會變的
所以沒有所謂別人實坪制都可以台灣比較特別的做法,台灣法規上
很早就是實坪了
到底要講幾次雨遮的例子
只是交易廣告實務改不過來
錯
最後市場還是會給價格
你要講法規的話,契約有坪數跟總價,坪數是含公設的,台灣
法規很明顯是虛坪制
事實上包括實登跟稅務但財產清冊都是虛坪制
台灣法規上半點實坪制都不存在, 他就是虛坪制
不是廣告實務這樣而已 政府就是這樣算的
就我這些日子看了多數希望實坪制的鄉民想法,大概歸納
重點如下:1.他們不知道公設與容積的真正關係。2:他們
希望實價登錄的單價改成以總價/專有面積的方式呈現單價
。3:他們希望買賣預售屋或成屋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上
面,新增此房屋專有面積多少,單價多少,總價多少的透
明資訊。
其實你要實坪制的單價 自己把總價扣車位除以主建物坪數
就行了
單價本來就是拿來「比較」的 既然是比較 同個標準就好
錯, 前面講過幾百次了 實坪制不是只要拿來計算而已
實坪制會改變蓋建築物的方式
為什麼現在的建案 公設都蓋好蓋滿?
因為蓋滿 1.可以賣錢 2.建築漂亮 3.分母變大壓低單價
但公設不登記之後 3就消失了
反而變成蓋越多 會拉高單價 這時候公設到底能不能賣錢
才會被考慮
沒有用的公設會被捨棄
無意義的蓋滿會減少
台灣為什麼幾乎看不到把逃生梯做在室外?
放在室內逃生梯可以當四坪賣 為什麼我要放室外?
公設多寡各有所好,但在公設可賣錢的狀況下,市場上低
公設產品就會減少……
實坪制為什麼能改變總價? 你覺得逃生梯放室外的建案能賣得
跟有漂亮梯廳的建案一樣價錢嗎?
建商要開同樣價錢你也不會買單吧?
公設灌在坪數內,造就了一堆莫名其妙的垃圾公設
國外有分可登記不可計價、不可登記不可計價兩種
不管哪種,在銷售上都要求以室內坪數作為單價計算
而非是"權狀坪數",所以我認同你推文你陳述的一件事
"買賣交易使用的面積實務上要改成主建物面積"
你要改變實務很難, 不要登記面積是最快的, 反正本來登記面
積就沒有意義
新的建案有人买 旧的高虚坪用自己特色卖高价 就这么
简单啊
都是法规问题 按年份交易不行吗 高公设可以用地点去
维持他的高价 人家没公设的卖便宜 没有问题
学新加坡 豪宅交易只有特定地区有 其他都是组合屋
土地成本一样的情况 公设低当然可以压低价格 现在的
公设都是因为法规造成的 然后一堆建商偷偷灌水
簡字閱讀痛苦
感謝I大的分享。以我的理解,用實坪制計算,感覺有機會
出現較低公設的建案,樂見其成。
一直無法理解,那就全部用主建物算就好了啊,總價/主建
物坪數
出現的會有喔,流動性小,套好套滿
實際管理費支出會大增
那種露天的
之所以有公設是因為政府強制需要有雙樓梯 消防建蔽率
等等,這些實際上只要不納入容積率不就好了。還有梯
間這些的,政府也讓他納入容積率建蔽率裡面,當然就
一堆公設啊! 我覺得可以保障最小梯間,剩下你要蓋大
在納入容積率裡面。就是營建署搞的爛法規,被建商收
買,你看看前營建署長現在是不是在監獄了?!
實坪制單價該多少就多少
只會看了房價覺得更氣
加公設假設40坪20年國宅賣2500
還能安慰自己說一坪62萬
拿掉公設 20年國宅你跟人家說你一坪買一百 科科
同意I大說的!
自己也是都再換算過室內坪數去評估
然後再剔除掉一些費用設施來做選擇
買房真的很多陷阱跟眉角
一不小心就會噴冤枉錢
什麼 2% 4% 雨遮 露台 工陽
吃幾根柱子 牆中心線
大車位 小車位 車位坪數 車道面積
一大堆
先站內信叫某I家裡推出低公設產品啊
講是一回事 做又是一回事
單價沒有意義,總價才是重點
台中房市非常明顯小坪數跟七期豪宅單價很接近
但豪宅單價低對絕大多數人來講沒有意義
現在市場上也有低公設的產品,就不討喜第一眼很難獲得消費
者青睞
我看過30%左右的也看過40%左右的你猜哪個好賣?
公設比你不會算房仲代銷也會跟你講,一樣總坪數有人不會
比公設比嗎?
動不動千萬以上的支出我是不信有人這麼潘仔
總價才是重點 這不是屁話 懂? 總價才是重點
這麼有理想你就自己蓋一間看看 反正你家營造
與其在這邊說別人是屁話 不如先去說服老爸和股東
連自家人都說服不了 你在這邊講半天幹嘛
現在市場上哪有甚麼低公設產品 30%就算低了
低公設 透天厝啊 XD
吵這些都沒有意義 只需要修法提高容積率就好了,不將
梯間電梯樓梯消防水箱車道這些算進去,公設就都沒有
了!扯實坪虛坪沒有意義,要有豪華的公設另外加價賣
即可,也就是舊房子的公設可以獨立出來賣,消費者買
不買單自己選擇。
土地成本擺在那邊,假如容積率提高了,建商要好賣就
會自然降價,或是可以搞個公式,新法規的建案與舊法
規需要有一定的價錢差異,畢竟政府已經優惠很多容積
給大家了,不能按舊法規的單價賣。當然買在高價的比
如頭前重劃區,一定有自己的理由買,應該也不會吵說
新建案的公設這麼低
現在這些多數已經可以免計容積
是嗎? 那公設比40%怎麼來的 華夏的公設比最多也就20
%
你先搞清楚公設比怎麼算的,這個跟容積多少沒有直接關係
公設這個問題 最根本問題就是在法規層面
有些把梯間劃入主建物 有些要有機房室 這些不都是法
規規定的嗎?
法規沒有一個叫做公設比的東西
法規就是讓建商有很多不必要的建設 做後只能落在消費
者頭上
法規當然沒有明定的公設比 不然怎麼有30-40%的浮動空
間?發電機要不要納入住戶均攤,這些都可以檢討
法規也沒有讓建商有很多不必要的建設,實際上法規納進去的設施
通常都是必要設施
還有規定八樓以上兩隻逃生梯 成本當然提高啊 這些成
本只能給住戶去攤 適當修正容積率 讓建商可以蓋更高
是不是均攤就下去了?一樣的土地面積 10戶跟15戶去分
攤肯定不一樣
這個已經免計容積
必要的公設就是成本問題 消費者就需要承擔,要承擔的
有意義,就必須讓其他不實的登記消失。
哪些公設可以無痛拿掉的歡迎舉例
法定公設喔
成交後你家多出來的衣帽間
你家衣帽間為什麼是公設?
管委會及機電空間得10%,這上下其手的空間有多大!
買車位不送車道也是個笑話
先把公設與容積的關係弄清楚再討論比較好....XD
17
講實在的 就是沒理由 當建商一點一點侵蝕著你的實際權狀坪數的時候 購屋族只能任人宰割 為啥呢2
講再多 就是知道沒錢啦 有錢有差公設哪點錢嗎? 沒錢又不甘心買中古才是重點 不然你怎算都差不多拉4
先說我同意實坪制讓資訊透明,但對實施實坪制後能降低房價感到很懷疑 不計較大環境漲跌幅的情況下,同一建商,同一塊地分兩期A,B案賣 A案實坪制實施前拿到建照,50坪賣2000萬,公設33%,實坪33.5坪 單價一坪40萬,換算實坪制價格後變一坪近60萬 B案實坪制實施後才拿到建照,建商按照大家期望緊縮公設變20%,實坪一樣33.5坪7
你的預設是: 在室內坪數相等的情況下 如果甲建商的梯廳比乙建商梯廳小(甲建商的公設比低) 甲建商 總售價少10萬 那麼甲建商就會賣的比較好17
請問你是買家的話, 看到隔壁同樣建商的建案賣2000萬 有健身房、豪華門廳、漂亮梯廳、氣派交誼廳一堆公設 你這棟同樣室內大小, 只有廉價公設, 你會用跟隔壁一樣的價錢買嗎? 最有可能的就是價格落在2跟3之間, 也許是1800萬 這樣愛公設的買2000萬, 不愛公設的買1800萬, 不是很好嗎?96
公設幾乎都是免計容積 公設幾乎都是免計容積 公設幾乎都是免計容積 所以本身基地的法定容積跟容積獎勵值 跟公設比,一點關係都沒有27
這不需要看藍圖 只要會小學的邏輯跟算數 用公設比推算價格就知道了 我實際碰過大概三位數的買方,其中學歷最弱的就是小學畢業的 連這種人都會按計算機4
這的確是事實,可惜台灣的消費者已經被建商、媒體和政府洗腦成異常高公設比是常態 雖然相關法規趨嚴導致公設比變高,建商就趁勢卡油卡滿你消費者 誰叫消費者沒求知慾又容易被洗腦,被卡油了還幫建商說好棒棒 舉兩個例子 1. 兩個條件相同的案子,比如同一區域、相同基地大小、相同容積率、成本、產品等等9
原文恕刪 我先說一下地下b1通常是防空避難室兼機車位,都是要所有人都應該持分的 至於車道部分,我想問一下,地下室有水廂、緊急發電機、抽排風設備、垃圾集中室... 等生活所需的,有些時候沒有經過車道(管道一定經過),是到不了的,這時候你能主張 你不要用車道嗎?管道要維修怎辦??32
首Po「本篇不談土地200坪以下的超小建案,只談一般建案」 公設比高,是因為「有些車道灌進公設」,不要再誤會是什麼逃生梯、法規了,那是次要 原因,也算是建商 的話術, 舉例來說:
62
[閒聊] 請正名主建物計價,不要再講實坪制了= =餓死抬頭 現在建築登記規則 已經有分別將主建物、附屬建物、公設、車位拆開了 所以所謂的實坪制早就在做了 這就是廣義上的實坪制46
[閒聊] 實坪制的實施我認為 支持實坪制的人,不是建商利益共同體,就是被騙的無知者。 不服者就好好闡述一下,法規怎麼執行 首先建物所有權,是起造者去登記分配的 當實坪者主張,共有部份不登記49
Re: [心得] 老實說吧 實坪制打到很多人的利益痛點實坪制的真正意義,是指你的建物權狀面積只有主建物,其他車位、公設、附屬建物, 都不列入權狀面積,這樣才是真正的實坪制。 並不是說把各自坪數列出來而已,實坪,這個實的意思,就是屋主擁有真實所有權 的坪數。 如果要推實坪制,就要拿掉公設是持分和共有的概念,什麼車位、公設,17
Re: [問卦] 你各位支持實坪制嗎?實坪制就是月經文 台灣的建物登記規則來說 原本就有把專有空間主建物+附屬建物列出 也就是說你想知道的資訊 其實都登記的清清楚楚17
Re: [閒聊] 公設比從32%降到20%的差異實坪制的關鍵在於共有部分到底要不要登記 因為如果公設登記 但不計價 沒甚麼意義 因為還是回歸到總價考量 公設不登記才會影響建商蓋公設大小的意願 所以目前產官學界討論的是區分所有建物 共有部分是否要登記 還是和日本依樣 不登記 用分管契約管理11
Re: [閒聊] 講白的,實坪制不好嗎?實坪制就是月經文 台灣的建物登記規則來說 原本就有把專有空間主建物+附屬建物列出 也就是說你想知道的資訊 其實都登記的清清楚楚10
[閒聊] 其實已經實坪制過去登記不清主建物含梯間含陽台等 現在最新登記法則其實最貼近實坪制 謄本記載 主建物 附屬建物9
Re: [閒聊] 講白的,實坪制不好嗎?實坪制並不是說只有資訊揭露而已,而是還要相關法律配套,規定公設空間不能 納入權狀坪數內。 但權狀的附錄裡,還是要有加上公設的總坪數,這個總坪數不是 屋主的權狀登記坪數,而是課稅坪數,這樣子就不會影響到現有稅制了。 而公設的所有權,則是平均分配給大樓的區分所有權人。
33
[請益] 廚房開放式?31
[請益] 兩房兩衛改一衛客變請益31
Re: [閒聊] 桃園大竹有搞頭嗎?30
[請益] 家人擔心地震想賣房23
Re: [新聞] 法拍屋首季增一成 專家:有人找不到接19
[閒聊] 2030一堆對桃園有利的重大建設完工7
[請益] 工程款用現金一次付清有什麼好處?7
[請益] 轉職後的房貸條件影響6
[請益] 品陽大苑是否已經完銷?6
[閒聊] 有人家裡社區有裝智取櫃的嗎?6
[請益] 房屋轉增貸請益5
[請益] 同社區買賣車位如何開價5
Re: [請益] 台中G0 小建商vs惠宇3
[請益] 等使照下來才驗屋會影響貸款嗎2
[請益] 賣房塗銷流程請益1
[社區]台南永康區 白金漢宮